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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張劍鋒38

    只能說人犯子太可恨太狡猾,從賣孩子的時候就已經將一系列的應對措施已告知買家,孩子們被拐賣的時候還太小,記憶力尚不完善,隨著孩子的成長不認家人有情可原,現在科技非常強大,可做DNA鑑定,必定能家庭團圓的,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對於拐賣人口犯罪必須支援買賣同罪,所以買家也同樣追究刑事責任

  • 2 # 善解人意夏之梅

    人販子可恨,雖死不足以贖其罪。買家亦有罪,如果沒有人買,拐賣行為也不會存在。花錢買人,本來就是幫助了人販子的犯罪行為。還應該看是否已上戶口,誰給上的?被拐兒童如果不認自己的家人,也不能留在買入家庭,應該由民政局統一管理!

  • 3 # 幫妮乾洗2堯連生

    拐賣兒童案件時時出現,買家同樣定罪應重一點,如果沒有買家,那人販子也不會去拐,拐得再多賣不出去,就沒有人去拐了。

  • 4 # 才思敏捷可樂Jl

    應該設立對於買小孩的家庭無罪,但是看看對小孩的好與壞,好的,沒有罪,對小孩不好的,按有罪處理,這樣給落難孩子一個出路,但是對於人販子,目前打擊力度不夠,重要人販子,應該死刑,連他的孩子也是死刑,也要讓他嚐嚐失去孩子的滋味,可能會有幾個無辜的,但是重刑罰下,下一個就不敢幹人販子這行了,會拯救千萬個兒童。

  • 5 # 貓了個喵喵小Q

    因為買家的存在,才會有為利益而存在的賣家。買賣從來都是不分彼此。

    如果說可惡,或許那些買家才是促使一切的元兇。

    因為自己生命的缺失,用非法手段剝奪別人家庭的完美,完全沒想到自己偷來的幸福能否長久。

    合法的收養明擺在眼前,卻依舊透過買賣來完成自己當父母的願望。

    我們能理解那種求而不得的心理,但不能寬容他們自私自利的買賣。

    因果迴圈,搶來的這輩子不還,下輩子也跑不掉。

    每一個孩子都是父母的寶貝,每一個寶貝都是父母生命的延續!

    別因為自己的私慾破壞了別人的家庭,也別因為錢財而走上違規犯罪的道路。

  • 6 # 關注通天下

    這是一個法律概念,當然在遇見的時候相信任何對於違背社會危害的人都將是有罪的。那麼買賣的性質於危害的關係是什麼?如果只要能夠全面對待現實關係的性質,那麼人類就是春暖花開。

  • 7 # 懂你98682

    人販子可惡,罪該萬死,應處死刑。

    買家同罪,但罪不至死,也應該嚴懲。

    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

    我身邊還真有一例被拐兒童抗拒家人的事情,分享給大家。

    好友的兒子,在半歲左右時,被人販子偷走,到三歲多時,才找回來,回來後,跟家人不親,很叛逆,怎麼養,都養不熟,這孩子依然留戀他的養父母和他的三個姐姐。

    這是一起早有預謀的偷盜案,只是偷盜的物件是個嬰兒。

    一天,來了一對夫妻,要租房,便以高價租了好友的私房,還付了一筆押金。

    租房三個月,一切正常,家人與這租房的夫妻倆相處的很融洽,彼此之間,很信任。

    一天,好友的婆婆外出買菜,這期間,租房的女人幫忙照看襁褓中的嬰兒。

    等好友的婆婆買菜回來,襁褓中的嬰兒連同那對租房的夫婦消滅不見了,猶如人間蒸發,再也找不到。

    報警,追查,一點線索都沒有。

    這三年來,好友的老公不死心,就在暗地裡尋找孩子。

    唯一的線索,就是這個女人販子跑路時,留下一張身份證在租房裡。

    警察局也查過,這張身份證不是人販子本人。

    可是,沒有其他線索了。

    好友的老公不死心,一次一次的前往身份證上的地址去找尋人販子,可一次一次失望而歸,終於,最後一次前往原地尋找小孩時,那時快過年了,這個身份證上的女人家的男人,出於同情,在送好友老公走的路上,悄悄的告訴好友的老公,他的姨妹曾借過老婆的身份證,說是出外打工。姨妹長年不在家,家裡只有老實巴交的妹夫在家幹農活,帶孩子,估計姨妹今年臘月二十八回家過年,過完年就又出去了,沒有人知道姨妹在外幹什麼工作。

    好友的老公迅速回家,帶上本地警察局的民警,一行幾人前往身份證上的地址趕去,到了當地,配合當地的警察,活捉了女人販子,孩子才得己找到。

    這個嬰兒當時賣到了廣東,那家有三個女兒,父普通百姓人家,由於重男輕女的思想,就想買個兒子傳宗接代。買到男嬰後,養父母對小嬰兒很好,當親生一樣對待,比三個姐姐還要寶貝。三個姐姐也很疼愛弟弟,孩子三歲多接回家時,早己忘記當時被拐賣的事,反而跟親生父母很生疏,一點不親近,直到成人,孩子還很叛逆,說是不該將他找回,他若是在廣東,起碼比現在過的好。

    販賣人口,罪可誅殺,買家也有相應的過錯。買賣人口是犯罪行為,法不容情,必須嚴懲,但人情大於王法。若是判買家有罪,恐怕當事人第一個會出來維護養父母,很難定養父母的罪。

    買家最大的悲哀,莫過於不能生育,或者沒生出兒子,這也怨不得人,誰願意拿錢買兒買女?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實則是情非得已。挺而走險,買賣人囗,也是下下之策,值得同情。而真正值得全社會關注的是婦女兒童的人身安全,當事人(被拐婦女,兒童)和監護人,都應保持必要的警覺,儘量少與陌入接觸,讓人販子無機可乘。

  • 8 # 勇者海燕8u

    買家是有罪的,如果沒有買家,賣家就沒有了市場。所以除了對人販子打擊之外,還要對買家給予嚴厲的處罰,否則的話,拐賣人口現象還會存在。

  • 9 # 京西玉人

    多年以前有一句廣告詞,沒有買賣就沒有殺戮,這個廣告詞,大牌明星做的廣告,成龍,姚明,都做過這個廣告。

    買賣人口,歷朝歷代都是重罪,買賣,買賣,買,和賣都是罪惡滔天的大罪,所以賣和買同罪,都罪,而且應該是重罪。

  • 10 # 春芸

    堅決支援買賣同罪,沒買就沒有賣。這麼顯而易見的明白事情,為什麼國家法律卻一直不給買家治罪?只有嚴厲打擊買家,才能扼殺拐賣的源頭。

  • 11 # 一中隊長

    賣買人口都有罪,沒有買那有賣。買家應該與賣家同罪!

    買賣人口破壞了家庭,對社會危害極大,應處重罪!

  • 12 # 向山舉目

    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拐賣兒童婦女是犯罪行為。買兒童婦女的這些人員也是犯罪了。

    有些人建議買賣同罪。類似於行賄和受賄都會獲罪,都要受到懲罰一樣。

    這個建議是有道理的。

    我們平常說一句話,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

    從法律角度規定了不能買賣人口,但是還會有買賣婦女兒童的現象,繼續發生,帶來的社會惡果極其嚴重,影響是很不好的。

    到了21世紀了,這個國家還總是有買賣人口的現象,婦女和兒童容易被拐賣掉,這本身就是一種恥辱,這本身就是一種墮落,這本身就是封建殘餘的一種成渣泛起。

    一定要杜絕買賣人口的現象。沒有了人口市場之後,拐賣婦女兒童的犯罪人也就少了。因為他們違法犯罪,拐賣婦女,兒童卻沒法出手,這些婦女兒童讓這個市場教師了,讓他們違法犯罪的機會沒有了。

    從根本上解決拐賣婦女兒童問題,既要打擊拐賣人口的販子,又要打擊買人口的這些個人。

    整體來說提升國民的素養,提升國民的法律意識,讓大家都守法,遵守社會的公序良德。買賣婦女和兒童的現象就會逐步消滅。

  • 13 # 舊時光3510

    支援買賣同罪,因為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一個孩子被拐的背後,傷害了多少個家庭,多少家庭因此支離破碎,家破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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