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黃金時代當家

    《勞榮枝代理律師被“立案調查”?勞榮枝到底該不該核准死刑?》

    回覆:

    對吳丹紅律師的作派,兩個案件足以令本人銘記終生。

    一、勞榮枝連續殺7人案,只要一次“故意殺人罪”成立,正常量刑已經是判處死刑情節。

    公訴機關公佈刑偵結論:勞榮枝犯“故意殺人罪”情節3次證據確鑿。吳丹紅律師仍聚眾“水軍”網上輿論鬨鬧,上面超越了《全面建設法治中國》立法極限紅線,下面穿越律師執業資格職業道德底線。蛻變成為“新寵物狗”群體的“大腕”,任人唯親徇私枉法當訴訟掮客。

    二、在吳秀波訴陳昱霖【敲詐勒索罪】案中,吳丹紅(吳法天)律師違法充當訴訟掮客。

    關鍵吳秀波事件發展到最後,還是何震亞出來替他發聲明,做了一個“了斷”。

    小三陳昱霖被送了進去。

    被吳秀波渣了又渣的何震亞,在宣告中表示:我們捍衛的不是名譽不是利益,而是一個家庭和家人正常生活的權利。

  • 2 # 坦蕩溫柔小魚

    我來回答。

    勞到底該不該判死刑應由法院來判,根據什麼,證據,如果沒有證據,或證據不充分不合法,對不起,不能判死刑。美國辛普森案是一個很好的例證,全美華人都知道是辛普森殺了他老婆,但在調查過程中警方關鍵證據有問題,最終沒被採納,辛普森無罪釋放。

    關於勞的代理律師,我認為江西法院有些心虛 底氣不足。代理律師的職責就是維護代理人權益,而不是被當成木偶對待。

    法制道路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啊。

  • 3 # 自駕遊大叔

    哈哈,感覺他們有點黔驢技窮,處理不了問題就處理提出問題的人,總是感覺很怪!

    是不是總有一款適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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