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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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黃金時代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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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坦蕩溫柔小魚
我來回答。
勞到底該不該判死刑應由法院來判,根據什麼,證據,如果沒有證據,或證據不充分不合法,對不起,不能判死刑。美國辛普森案是一個很好的例證,全美華人都知道是辛普森殺了他老婆,但在調查過程中警方關鍵證據有問題,最終沒被採納,辛普森無罪釋放。
關於勞的代理律師,我認為江西法院有些心虛 底氣不足。代理律師的職責就是維護代理人權益,而不是被當成木偶對待。
法制道路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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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自駕遊大叔
哈哈,感覺他們有點黔驢技窮,處理不了問題就處理提出問題的人,總是感覺很怪!
是不是總有一款適合你?
《勞榮枝代理律師被“立案調查”?勞榮枝到底該不該核准死刑?》
回覆:
對吳丹紅律師的作派,兩個案件足以令本人銘記終生。
一、勞榮枝連續殺7人案,只要一次“故意殺人罪”成立,正常量刑已經是判處死刑情節。
公訴機關公佈刑偵結論:勞榮枝犯“故意殺人罪”情節3次證據確鑿。吳丹紅律師仍聚眾“水軍”網上輿論鬨鬧,上面超越了《全面建設法治中國》立法極限紅線,下面穿越律師執業資格職業道德底線。蛻變成為“新寵物狗”群體的“大腕”,任人唯親徇私枉法當訴訟掮客。
二、在吳秀波訴陳昱霖【敲詐勒索罪】案中,吳丹紅(吳法天)律師違法充當訴訟掮客。
關鍵吳秀波事件發展到最後,還是何震亞出來替他發聲明,做了一個“了斷”。
小三陳昱霖被送了進去。
被吳秀波渣了又渣的何震亞,在宣告中表示:我們捍衛的不是名譽不是利益,而是一個家庭和家人正常生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