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這個問題,談談我的觀點,僅供大家參考:
目前,中國城鄉居民中有相當多的家庭,存在著子女已經在城市裡就業、買房、定居,而父母仍在農村留守、種田或休閒。這些家庭的祖墳也土葬在農村山野之中。有的北方子女已經在萬里之外的南方定居生活,假如老家已經沒有長輩和親人在世了,我們要求子女必須年年返鄉上墳祭祖,恐怕也未必能做到!因為往返一次費時費錢,遇上單位太忙,不給放假又不能違規而走,長此以往,勞民傷財,舟車勞頓,往返旅途也存在不可預知的風險。鑑於這種情況,我覺得,有三種方案可以考慮:
第一,遷走祖先遺骨,火化後安放在後人生活之地附近的公墓。人活在世上應該入鄉隨俗,與時俱進。既然後代已經全部遷移定居他鄉,故園已經人去家空,為了掃墓祭祖方便,為什麼不能遷墳去附近住地呢?
第二,讓後人調動工作,回原籍就業安家。假如一家有弟兄兩人以上,經過協商,全面考慮,可以讓一位子弟在故鄉發展,但是前提是能保證他的工作崗位不變,他的家庭幸福指數不變。如果故鄉真有這等好歸宿,這個子弟又能就業上崗,他本人和家人也願意迴歸,當然未嘗不可呀!至於遠在他鄉的其它子女們可以在家中供奉祖宗牌位(即:三代宗親),逢年過節之時進行祭祀參拜即可;
第三,有些父母一生並無兒子,只生一女,成年後又隨丈夫遠嫁天涯海角,是否考慮將祖先骨灰盒帶走存放在女兒生活的當地公墓裡,做成遺像代代祭祀呢?
以上觀點,必須還要在遵紀守法、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基礎上,因地制宜、因人而異實施之。總之,人都走了,家都遷了,假如把祖墳丟在故土棄之不顧,任憑風吹雨打老鼠打洞無人管,久而久之破敗不堪,肯定不對!按照《易經》學說,欺師忘祖、不忠不孝之人報應在兒孫後代!我們不可不重視。
關於這個問題,談談我的觀點,僅供大家參考:
目前,中國城鄉居民中有相當多的家庭,存在著子女已經在城市裡就業、買房、定居,而父母仍在農村留守、種田或休閒。這些家庭的祖墳也土葬在農村山野之中。有的北方子女已經在萬里之外的南方定居生活,假如老家已經沒有長輩和親人在世了,我們要求子女必須年年返鄉上墳祭祖,恐怕也未必能做到!因為往返一次費時費錢,遇上單位太忙,不給放假又不能違規而走,長此以往,勞民傷財,舟車勞頓,往返旅途也存在不可預知的風險。鑑於這種情況,我覺得,有三種方案可以考慮:
第一,遷走祖先遺骨,火化後安放在後人生活之地附近的公墓。人活在世上應該入鄉隨俗,與時俱進。既然後代已經全部遷移定居他鄉,故園已經人去家空,為了掃墓祭祖方便,為什麼不能遷墳去附近住地呢?
第二,讓後人調動工作,回原籍就業安家。假如一家有弟兄兩人以上,經過協商,全面考慮,可以讓一位子弟在故鄉發展,但是前提是能保證他的工作崗位不變,他的家庭幸福指數不變。如果故鄉真有這等好歸宿,這個子弟又能就業上崗,他本人和家人也願意迴歸,當然未嘗不可呀!至於遠在他鄉的其它子女們可以在家中供奉祖宗牌位(即:三代宗親),逢年過節之時進行祭祀參拜即可;
第三,有些父母一生並無兒子,只生一女,成年後又隨丈夫遠嫁天涯海角,是否考慮將祖先骨灰盒帶走存放在女兒生活的當地公墓裡,做成遺像代代祭祀呢?
以上觀點,必須還要在遵紀守法、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基礎上,因地制宜、因人而異實施之。總之,人都走了,家都遷了,假如把祖墳丟在故土棄之不顧,任憑風吹雨打老鼠打洞無人管,久而久之破敗不堪,肯定不對!按照《易經》學說,欺師忘祖、不忠不孝之人報應在兒孫後代!我們不可不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