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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青君xxm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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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Accord居士閒逸雅居
凡事皆有因果關係,所以這個事件要搞清楚是誰先錯,這個才是引發事件升級的主要原因,首先這個事發經過,是熊孩子調皮不懂事引發的,本就是個小事情,就算前排女孩說話語氣重態度不好,只要小孩的監護人,說聲對不起,小孩不懂事,多多包涵,有修養的人都不會伸手不打笑臉人,所以也就沒有後面的事情發生了。
而孩子的監護人護短,才引發了後面的事態升級,也才導致了後面的事態發生。老槍胡大炮,首先犯了邏輯思維上的錯誤,他的邏輯思維意思就是,凡是被打者或被罵者,打不應還手,罵不應還口,事態就不會升級,只要被打了你還手,罵了你還口,就是屬於雙方互相毆打,雙方相互的罵戰,就應該各打五十大板。說好聽點,他就是黑白不分。說不好聽點,就是智殘。
最主要是還是胡大炮他在官場混久了,左右逢源習慣了,不講原則習慣了,才形成了他大家都不得罪,才是當官的上策的思維理念,所以他才有這智殘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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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CZ朱
我想用自己的觀點評判此事件,對事件中兩人沒有同情,也沒有惡意,只是就事論事。如果兩人都是品行太差的,也可能是同類,法律和道德這類人覺得無所謂。但凡一方有素養不會發生此類事件,因為,可以救助乘警解決,再說車上有監控,一目瞭然。為什麼要拼一個魚死網破呢?
做人要積善成德。天道輪迴,蒼天饒過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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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山東海哥
胡進錫是幹什麼的,別人打你難道不能還手嗎?這不是傻子嗎?在剋制的人也受不了,大家還記得龍哥嗎?最後被反殺,屬於正當防衛,很多人藉助自己的名氣發表個人觀點,很多時候也不能信口開河,一定要站在客觀公正的位置評論,不然會捱罵的,這個高鐵掌控咱們的司法部也發表了評論,屬於正當防衛,估計大多數人都是這種觀點。
胡進錫的觀點是任憑別人怎麼打都不要還手,大家說可能嗎?小打小鬧還行,打的鼻青臉腫難道還無動於衷嗎?絕對不可能,脾氣再好也不行,根本無法剋制,大家說對嗎?先打人一方違法,對方屬於防衛,這一點希望大家理解清楚。
這根本不是互毆,希望大家弄明白什麼叫正當防衛,正在發生的危險,一方使勁毆打對方,難道不應該還手嗎?其實派出所也是和稀泥,因為對方已經徹底玩完了,希望對方諒解,開始出5000元,作為派出所也想息事寧人,當初對雙方進行罰款主要想讓大家和解,誰也沒有想到小女孩不同意,最後賠償5萬,不要錢,根本原因還是怕影響自己的工作,畢竟都是事業單位,大家說對嗎?
還手是肯定的,但是後面的人不違法,這叫防衛,這一點希望大家明白,至於說罵不還嘴,打不還手,這我都是傻子,畢竟小姑娘又不是智障,大家說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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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愉悅的糯米UZ
我已經回答過,不想多說了。就一句話,多一點正義感,特別是執法部門,正確使用自己手中的權利,公眾人物,不要信口開河,多做人事,多說人話,也對得起國家給他們的工資,把良心放在中間,給自己留點口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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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花狗22
關於高鐵事件,上次我已經回答過了。這次,我想用這張照來詮釋高鐵上,孩子騷擾,大人罵人、打人……但你還必須是打不還手,罵不還口。
否則,你就是對我罵你和打你的冒犯,我就要到我們當地~告你……
因此,就出現了下面照片上這種情形……
是誰做了這張照片,照片非常形象,直觀地給出了高鐵事件的答案。
我想,社會是一個人群聚集地,無論你是誰,無論你有怎樣尊貴的地位和權力,都應該遵守最起碼的道德底線吧!
如果,我們每個人在公共場合都像她們家的大人小孩那樣為所欲為,那我們的社會秩序將會是一個什麼樣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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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樂觀的自由星星
高鐵掌摑,持續發酵,網上議論紛紛。
這一家大人,給人家說一聲道歉,也就沒有後面發生互毆惡性事件的大機率。
一句道歉話:“對不起,小孩不懂事”。大人教育自己的孩子,不要調皮亂蹬別人的坐椅後背。就這麼難嗎?
胡錫進談,高鐵掌摑均違法。
但是,這一家人的惡習,只有他父母能慣它,別人沒有這個義務。
問胡錫進,憑什麼自己發錢買坐座位,不能享受坐位權,還要看別人高興不高興,是為什麼?因一聲罵,就可以抵過一記耳光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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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漢闕故人
各打五十大板是不對的,據說夫妻一方,選擇了在江油縣報警,本身他們就是江油人,有可能還是熟人呢,為啥警察進了長達7個多小時的調解?估計夫妻倆一個是公務員,一個教師,也怕事鬧大了不光彩,但女孩死不和解,警察認為你既然不和解就給點顏色看看,就從女孩多還了一巴掌為由,各打五十大板。
列車上的人都心知肚明,誰是耍橫蠻,誰強勢,誰是弱勢,顯而易見。雖然公安機關的處理是不會改變的,但他們在人們眼中的公正形象肯定會改變的。
老胡又沒親自到現場,根本沒有感覺到當時的氣氛,就妄下結論,有點站在官立場的樣子,為什麼不去弄不清楚,當地公安機關為啥要堅持調解7個多小時?夫妻倆與這些警察是否有關係,或者是熟人呢?如果把這些因素考慮進去,就不會亂下結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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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居安思危259197241
我覺得胡總編說的沒錯啊!任何一個國家或地區,在公眾場所打架根本就是違法的,先不說誰對誰錯?罰款是理所當然的,也是最好的解決辦法,慶幸尚未構成人命傷亡,不屬於刑事案,同時兩個人一起判罰是公平的,一視同仁,國有國法,家有家規,莫說打架了,就算你在高鐵車廂內吸菸都是屬於違法的,至於罰款多少?我就不得而知國內罰款的定額,我只知道香港在非吸菸區吸菸,罰款是$5.000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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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豈止一夢
我其實是贊同的!這體現了讓更多人遵守法律的導向!在這之前,我也認為回懟是理直氣壯的正義之舉,現在我才真正意識到怨怨相報的惡果!真還不可以圖一時針鋒相對的快感!只有冷靜與忍耐方可更好呵護社會的和諧晴天!我旗幟鮮明地贊同,也就是讓大家明白:把假醜惡鎖定,卻不可以牙還牙!而是以真善美的浩蕩洪流去淹死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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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有邰一夫
不妥!各打板子,顯示不出對先動手違法者的懲戒,也起不到教育和警示作用。給人的感覺是~鬍子眉毛一把抓,是非顛倒,好壞不分,對錯都一樣,無理可講!如此作法,是否想到給以後帶來啥子影響?有何意義?我強~就敢先動手打你,你弱~敢還手就是“互毆”一樣捱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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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喬家大健
無風不起浪!哪裡來的風,誰先刮的風,就處罰誰,這才是法律應該做的!哪裡有被挑釁,不吭聲,打右臉伸左臉的道理啊!!這種法律保護了誰,坑害了誰,不是一目瞭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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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鄉土老康
提問者是託用胡錫進自媒體的文章,兩口子在火車上生氣打架,該不該罰款,要求給予評判。
夫妻二人生活,出行,隨時都會出現吵嘴打架謾罵等行為。這對每位夫妻之間都會出現的這種行為。對他(她)們的行為如何解決處理,咱們說了不算數。自有法律來定。會給他們應該有的合理解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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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姜英勝8685
我就想知道,當初日本人侵犯中國的時候,如果我們不反抗,會是什麼結果?我們反抗了,並且把日本人趕出了中國,那麼,我們還需要賠償日本人的損失嗎?
再說,那些黑惡勢力是怎麼形成的?如果能有人及時制止,奮起反抗,也就不會讓惡人繼續作惡!就是因為大都屈服,怕惹麻煩,才會讓惡人愈來愈囂張跋扈。再有,就是民不告官不糾,也是黑惡勢力形成的原因。
咱再打個比方說,當我們的安全遭到侵犯的時候,我們如果不反抗,因此失去了生命,哪怕事後賠償再多,能換回生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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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縹緲間1
我認為,說的是有道理的。高鐵掌摑均違法,對二人均要罰款是妥當的,如何看待此觀點呢?
他是從男人和女人意義,從夫妻責任和義務上來說的。高鐵掌摑女人臉,女撐男人都不對。
都是同行途客,因引起爭議的那個人,兩人都應該認識到自己的錯,五湖四海之內皆兄弟姐妹皆是情,皆是緣分。本就大事化小了,小事化了了,為何衝動起來呢?這不是火爆脾氣,高鐵上撐摑人臉嗎?
高鐵上打架鬥毆,本違法。打架又不是一個人的事,他是兩個人的事。別說打架,就是隨便,抽根菸也不行啊。這是高鐵紀律。S的法律規定,為了旅行的安全,所有乘客,必須遵守。何況你是高鐵撐摑人了啊。
如果想打架,在高鐵以外去打,比如家庭裡面。去打著玩,逗樂。不打壞人,不翻臉就好。法律途徑不管你了,因為你們是準夫妻,或者是夫妻。但是,在高鐵上有一特殊規定,那麼就是不允許打鬧的。在高鐵上掌摑人,尤其是女人的臉更不對。
既然,說到高鐵上掌摑人的臉違法,且不說夫妻或兩口子,就是外人更不行。既然是特殊規定,你就應該處罰雙人的。不是有人處罰多少錢,有人一分也不作處罰。高鐵上處罰人打架鬥毆,這是一定的了。飛機上也不會例外,飛機在空中飛翔,高鐵在賓士。這一個個都在極速運動,所以,你要是在那裡製造不安定因素,能不處罰你和他嗎?
胡錫進是和司馬南一樣的退休老頭,都是自媒體人。他們什麼不懂啊。他是受人尊重的大V同志。一個之前,供職於環球時報的總編的人。你不得不承認,他們倆在一起,相得益彰,所有的正能量作品。所以,我贊同他的說法。對二人都採取處罰。本身,法律就是該這麼規定啊!高速鐵路上掌摑人,一個初一,一個十五。都要處罰,而不是怨誰不怨誰。這個觀點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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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煥芹5
守法是關鍵,
不要越紅線,
有理有據辦,
雙方案評判,
反對先動手,
小事成大失,
場所控制住,
影響力度止,
教育是真滴,
平安從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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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衛輝老黨
胡的觀點是不妥的,首先治安案件發生在火車上,應該由乘警處理,據說該車沒有乘警,江油鐵路公安如何受理案件?程式上是否合法?二已經調解結束,雙方離開現場回家,為何又傳喚江油派出所重新錄口供,要求雙方和解?人為製造事端,三本來就是一場簡單的糾紛,誘因就是江油一方小朋友踢小桌子,別人制止,家長罵瓜婆娘造成的爭吵,母親首先動手打人,而且是在列車工作人員已經到場的情況下掌摑她人臉部,對方反擊,而江油警方各打五十大板毫無底線以都違法為由,處罰雙方,完全是偏袒一方,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今天的局面完全是江油警方造成的,執法機關的處理是對正義的嘲諷,是對挑起事端的權勢者的鼓勵,由此及彼,普通人將毫無安全感,老胡你在街上憑白捱揍你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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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邀回答。
其實,在車船上,由於小孩的沒禮貌,無家教,惹起憤怒的糾紛,也屢見不鮮了。去觀察,這裡有一個深沉的原因,就是監護人視而不見,聞而不理,很忽視孩子在公共場合對別人的影響與冒犯。很多時候,別人多是選擇忍耐忍受。
此次糾紛,其實各打一板,似乎對,似乎不對。說對,在公共場合吵架罵架打架總是有失公德與體統的吧。但是,究其根源,小孩的無知無禮貌,監護人要負全權的責任。不能又沒家教又要護短,還粗言穢語,還大打出手。
反正帶著公平心❤️就好了。
高鐵巡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