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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只信公理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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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起落有定
要引入主動性和被動性的區別。
如果是主動性去這樣做,必須懲罰。
如果是一直在從事該項生意,由於災難,被動發了財,這不能被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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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好好好的調料
這個問題問的就有問題。
是不是犯罪行為,是由法律來判定的。並不以人的主觀意志來判定是否是犯罪行為。
發災難財。無外乎是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其中囤積居奇和哄抬物價的性質還不一樣。
囤積居奇是一種商業行為,在古代農業種植靠天吃飯,2600多年前。就有古人總結了水災、旱災、豐年與欠收年的大概規律。如果連續豐收2~3年。就有商人會大量囤積糧食。來年糧食欠收時就高價賣出。這算是發災難財。也算是一種商業行為。
至於哄抬物價。性質比囤積居奇惡劣的多。在現代社會。壟斷是最容易形成哄抬物價的。因此各國都在打擊壟斷行為。分拆具有壟斷能力的公司。使市場始終處於良性競爭環境。
至於現在感冒藥、退燒藥和口罩的價格上漲。不排除有商家點火造勢,趁機抬價的行為。但也有供給緊張。市場缺口大的原因。
這種價格上漲,國家反而不好出手干預。如果出手干預。生產廠家無利可圖。自然不會生產。反而影響產品供給。造成市場缺貨情形越來越嚴重。
如果採取更嚴厲的干預措施。比如口罩或者退燒藥生產由政府託管、實行配給。則需要從生產原料、生產廠家、生產過程、產品發貨、產品銷售、配送到位全程參與。工程量之大,可想而知。此等行為非國難不足以實施。
漲價只是暫時的。生產廠家看到產品價格這麼高。有利可圖。自然會想盡辦法擴充產能。例如N95口罩。前段時間從0.5元漲到了8元一個。今天我就看到有團購網站上已經降到1元一個了。說明N95口罩的供需快達到平衡了。相信再過幾天感冒藥和退燒藥,大家也都能正常買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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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夏愛平大衛
國家有難 匹夫有責 作為一個國家子民 當國家有難時 要能盡力的為國家排憂解難 而不能置民族利益而不顧 不擇手段的去謀財 這種財 是國難財 是發不得 會被千夫所指的 是令人吐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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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快樂醬油黨
本來發“災難財”就是種偽命題。都說了是災難了,物資和人力哪那麼好劇集?人家能搞到急需的物資或能收攏起一批人來,就是有本事。
本來賣十塊八塊的東西,那是平時。。。不加成本的。。。但是災難發生後跟平常一樣嗎?有物資的怕自己不夠捨不得賣,運輸不是路堵了,就是找不來司機。。。成本不得跟著升嗎?賣個十幾二十的有毛病嗎?
最關鍵的問題是,你急著買,人家卻不急著脫手。。。
所以哪來的發國難財的說法?你嫌貴可以不買,人家拿出來賣,可不就是價高者得嗎?
國家出手最好,但是如果國家沒出手呢?人家又不是人為製造災難好賣貨,有啥好指責的呢?
而且國家也不是萬能的,國家可以調物資來,緩和市場,國家也可以限價,但國家沒法強制人家把東西拿出來賣。。。市場缺糧,但糧價達不到賣家預期,人家不賣了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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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盛世老南瓜
在世界,國家,或者地區發生戰爭,瘟疫,洪水地震或其它災害時。
趁機獲取鉅額利益,弄虛作假,有意或者間接擴大損失的人或單位,在我看來。他們這不是普通犯罪,而是背叛了國家民族之下的禍國殃民嚴重罪行。
不嚴懲不殺一批抓一批,則定然後患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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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了了聊侃
雖然很痛恨發國難財的人,但是這又是一個偽命題。因為治病救人靠藥,而藥物研發又得靠暴利。簡單來說,各大藥企就是靠發國難財的,那你能對它如何?假設就算明明知道病毒是它們放出來的,你都無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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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活著0565
同意!但是定義“災難財”不容易,因為不是普通人可以發這樣不義之財的,何況還要判定為犯罪行為,更是難於上青天!每次起點風波都會拿幾個小打小鬧的象徵性地處理一下,也就完事了。中國有句老話,事在人為,什麼事都要看是誰在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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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杏壇荷鋤
遭受天災是人類最大的不幸之一,因為天災通常都是洶洶而來,作為渺小的人類,在這樣的災難面前,根本就無可抵擋,所以通常就會遭到巨大的損失,乃至於喪失生命,這已經是非常不幸了。可是有許多良心喪盡的人卻把它當成損人利己、中飽私囊的最佳良機,要麼就是剋扣乃至佔有、侵吞國家和政府下撥的,以及社會團體或個人捐助的救災物資;要麼就是惡意哄抬物價,使得廣大老百姓在遭受天災的同時,又遭受另一種災難——人禍,這就雪上加霜,更加重了老百姓的不幸和悲慘境遇。這些人的行為無異於強盜行徑,無異於殺人越貨,所以說應該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應該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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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大千閒話
完全同意
發財本身是沒有任何問題的,大家都想要發財,但如果是靠著災難,建立在他人的苦難上發財就是一件殘害人民,有損國家形象的行為。
要知道,當災難來臨時,所有人都過得很艱難,這時候再有人惡意囤積物資,故意哄抬價格,那麼就會造成很嚴重的後果。但很多時候,人性禁不住考量,當天災來臨時,必然伴隨著人禍,一部分為富不仁的人就會故意囤積緊缺物資來故意哄抬價格,從而達到發財的目的,這本身就是一種打劫的行為,並且還是打劫眾多災民。
發災難財的人,他的良心已然泯滅,不顧廣大災民的死活。要知道,人的貪慾是無限的,當發災難財的人知道這樣的行為極為暴利時,這時候他就會想辦法不讓災難停下來,這種可能不是沒有。甚至做出更多天怒人怨的行為,最後受苦的只有廣大災民。
不要說是列入犯罪行為了,這樣的人受到天打雷劈都不為過,趴在人民身上吸血的人,最終都會被人民的意志擊碎 。
如果所有人在災難來臨時團結一致,那麼災難就會很快的過去,但一顆老鼠屎就會毀掉一鍋湯,在任何災難時期都不缺乏老鼠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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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苖疆蚩尤
同意,天災和人禍有時是並行的,幾乎每一次天災降臨時都會有人嗅到發財的味道,比如核酸造假,一方賺大錢,另一方是無數人困在家中,次生災害無數,這種災難財比殺人更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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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決支援對發國難財囤聚據奇的就應該按犯罪進行懲罰!他們發國難財要的是錢,而法律要他們的命和所有財產,我想不會有人再敢這樣發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