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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教育和諧社會

    我在一家制造企業上班,我身邊的同事經歷過你這樣的情況。

    近兩年通訊製造企業利潤出現負利情況,很多公司採取裁員措施降低製造成本,我們公司從去年開到現在已經裁去一半的人員了,大部分是賠償的,少部分是自離的。剩下的人員公司的政策是隻出不進,取消了公司的過節費、禮品等福利,主張員工自離。經歷了一次裁員,該走的基本都走了,剩下的主要是本地或者家裡經濟條件還可以的,公司想讓他們走都不走型別的。剛好這個月我們部門有五個合同到期的,有一個還是懷孕請了產假在家休息的。公司領導讓我們挨個打電話溝通讓他們自離,也考慮到員工可能會到勞動局反映,所以讓我們傳達時儘量委婉。結果五個人一個都沒有自離,又過了一個星期,公司人資通知他們去續簽合同了。

    像這種情況了我覺得要分以下幾種情況來分析:

    1.公司沒有立即續簽合同可能也是要你自離,如果你在這家公司只工作了一兩年,個人覺得還是自己走比較好,遇到有招聘感覺還可以的單位趕緊跳槽吧!即使後面公司能賠償,頂多賠償一兩個月的工資,所以一邊找下家公司,一邊打聽公司的動態,兩邊都不誤。

    2.如果工作有5年左右了,個人建議還是要再等等。如果公司超過一個月還沒有續簽,那就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訴了,這種情況還可以讓公司賠償雙倍工資的,另外還是不續簽的話公司也要賠償你的,一般是工作每滿一年賠償前12個月的平均一個月工資,算起來還是很划算的,只要符合法律還是要堅持維護自己的權益不受侵害。

    3.一般工作滿十年就是無固定期限合同了,如果是這種情況你也不要太著急,公司一直沒有找你續簽,也可以理解為預設與你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所以遇到用人單位侵害勞動者權益權益的時候要學會使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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