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知無不言

    這種規定沒法從法律角度去評判,一般住酒店都是出去旅行,成年子女的父母也應該歲數不小了。怎麼就不能同住呢!如果父母身體不好,還可以隨時照顧。如果從一個偏遠的地方,來大城市就醫,那麼不同住,怎麼辦。所以說這都是藉口!專門治窮人的,有錢人想都不想一起住,因為也不方便。沒有錢就想湊合一下,住幾天就回去了,這種利益擴大到極致,根本不符合大眾出門的基本要求。沒有法律規定就是強人所難。應該不同情況不同處理,沒有硬性規定!

  • 2 # 奇妙律旅

    酒店是否有權拒絕三個成年人入住標準間?商業慣例在裁判中的適用——

    酒店與顧客成立客房住宿服務合同,酒店提供符合該酒店相應客房等級的住宿條件,顧客按照標準或約定支付客房價款。在顧客預訂客房時,客房能夠住幾名成年人,應當歸屬於客房住宿服務的質量標準範圍。

    有國家標準,就遵守國家標準;如果有行業標準,就遵循國家標準;如果沒有標準,就遵循商業習慣。《民法典》第10條規定,“處理民事糾紛,應當依照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可以適用習慣,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其已經確認了“習慣”是法源,可以用於支援裁決的。

    按照行業慣例就是不允許三個成年人住標準間,可以作為裁判酒店拒絕三人以上成年人入住。當然,此處慣例不能僅憑一家酒店之言,作為居中裁判者將舉證責任分配給主張符合“商業慣例”一方,要提供相關資料證據支撐構成“習慣”的做法,比如行業統計資料表明,絕大多數酒店都是如此規定,則構成了行業慣例。

    沒有形成通行的行業慣例,那交由酒店與顧客協商處理;酒店與顧客協商不成產生爭議,則酒店在提供住宿時,在網路預定時展現在預訂者的合同條款,或者酒店大堂出示紙質確認入住單,可以表明雙方確認標準間住宿人數限制,則該條款應該為雙方協商一致,具有約束力的條款。

    以上都沒有,則交由裁判者裁決。日常住宿標準兩人間要住額外的人員,確實給酒店增添了服務內容,比如加床、洗漱用具、衛生維護、能源損耗等。同時,客房入住人員多一名,相應增加了酒店安全保障責任,比如人身安全、消防安全、住宿人員身份審查、群居行為的適當性審查等。所以,適當要求入住者額外承擔費用應符合公平合理原則。

    如果不存在以上標準和通行慣例,則酒店作為自主經營者,在未與顧客達成一致的情況下,我個人認為酒店有權拒絕兩名以上的成年人入住一間標準間,這是經營者不違反任何法律規範前提下的經營自主權的體現。

  • 3 # 正義凜然鯨魚wA

    各說不一,各有各的內部規定,國外還有雙人標間,一般是不會入住兩位成年同性的,異性反而非常正常,沒有指明非要確定是什麼關係哦,所以類似問題不好一概而論,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和協商解決吧,不是什麼非要如何如何才可以的,也沒有什麼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和解釋的,還是要順其自然,遇之則安之哦。

  • 4 # 草帽爸爸

    這個問題不完整,“酒店”是哪裡酒店?是內地的還是沿邊的,是境內的還是境外地,是大陸的還是國外的。

    2018年11月,我們一家6 口人到北京玩了5天,在北京飯店只開了兩個標準間,大女兒一家三口住一間,我們老倆口和小女兒(28歲)住一間,沒有任何問題。

    所謂的“行業普遍規定”是個別酒店營利的託辭,不管從《治安管理處罰法》還是《民法通則》中都沒有禁止成年女兒與父母同住酒店標間的規定。

  • 5 # 沙漠之樹182

    謝謝邀請。這是"行業普遍規定",這規定是自已定的,並不是官方的,就象菜市的菜價一樣!這就應該看酒店的歸宿了,如果是個體的,沒話可說,按市場經濟規律辦事。如果是公有的,這種行業規定就需要看一下是否違犯物價部門的規定,違犯了就要按程式處理,甚至追究責任!

  • 6 # 思辨明理

    對於這個問題的確行業沒有一個統一標準,一般情況下,酒店的標房都按照兩人入住配置的,如果一對夫妻攜帶一名未成年人入住,絕大多數酒店都是允許的。成年人和父母同住一間標準間,每個酒店的做法不盡相同,有些酒店要收取一定的加床費用方可入住,有些酒店會像問題中說得拒絕入住。

    成年人和父母同住一間標準房,說得直白一點就是想節省費用,不過作為一家酒店來說是要考慮經營效益的,也要核算經營成本的,酒店不是公益事業,追求利潤是每個酒店的目的。酒店按照自己的經營管理方式,採取不同的方法無可非議。拒絕成年人和父母同住一個標準房,其實沒有什麼不妥之處。

    現在很多酒店都配有家庭房,一個成年人人和父母同住,完全可以入住酒店的家庭房,而標準房的兩張單人床一個人睡還算寬裕,擠上兩免個成年人的確有些擁擠。還有酒店標準房入住三個成年人,就有一個人享受免費待遇。這對於酒店來說自然會增加經營成本,酒店雖然屬於服務行業,但也是要講經濟效益,能否允許三個成年人入住,都是基於酒店的經營情況而定。

    對於旅客來說,從節約費用的角度考慮也情有可原,不過即然沒有強制硬性的規定,對於酒店的規定還是應該尊重的。畢竟酒店是經營行為,如果酒店標準房可以入住三個成年人有利的,那何樂而不為呢。因此不要過於指責酒店的做法不盡人情。更應該站在平視的角度去看待。

  • 7 # 本色不變lxy

    不存在能與不能。過去農村土炕上不就睡一家人嘛!中國經濟況狀稍好一點,開始講究這些。因此這是個文明發展問題。限制異性間開房間,僅靠酒店是不夠的。從法律角度講,現在不限制成人異性間同住。

  • 8 # 雞湯界的泥石流

    酒店做得沒毛病,預訂房間時就已經註明是否可以加床,是否可以吸菸等。標間就是兩張床,可以入住兩個成年人,有時帶個孩子與成年人同住一張床,酒店也是允許的,但是隻有兩張早餐券(如果帶早餐的話),孩子吃早飯要按規定收費。有些酒店允許標間加床,明確標出價格,訂房時要明確三人入住,支付加了床的房費。

    有些槓精,認為我定了這間房,這間房就由我支配,所以我家三口人(父母及成年子女)入住是我家的事兒,酒店限制了就是不尊重我家權利,就是唯利是圖,甚至有人上綱上線罵北京格局小,欺負外地人這種法盲不來北京也罷!你訂房時就是默認了雙方的約定,臨時加人就需要雙方同意,不能單方強行改約!!!這不是酒店的霸王條款,是你佔便宜不成的惱怒爆發了,僅此而已。

    順著槓精的思路走,看看能不能行得通:倘若你訂了標間你家人就能入住,那麼就可以住四個人(父母帶兩個成年子女)、五個人(有三個子女的家庭)、帶N個人(老爹老媽也是一家人啊,孫子孫女也可以帶上啊),你家可以把那間房睡滿。那麼北漂就不用租房了,訂一間酒店住上全家,多合適有了這個邏輯,你買一張機票就可以帶自家人一起坐,坐你腿上坐你腳下,反正是自家人又不佔別人的地方,是不?

    消費者是上帝,但別忘了其他消費者也是上帝,如果沒有約束,上帝之間的利益是衝突的,所以服務行業的行規不僅僅是約束商家,也是為了保護所有消費者享受平等的上帝待遇

  • 9 # 華至尊

    酒店是營利,也要遵法守紀有規定。

    子女是成年人也應該不應同父母同住,如果父母年齡大需要照顧,有特殊人員酒店也應人性化一點。

  • 10 # 雲淡風輕不負此生

    正常情況下,入住酒店父親不要和成年女兒同住一個標間,母親不要和成年兒子同住一個標間。但特殊情況如子女有病需要護理等個人認為是可以住在同一個標間的。酒店也不能為了賺錢不講實際。

  • 11 # 柳州老楊愛飆車

    這個問題其實就是,所有酒店只要是在網路上預定,全世界一樣,都標明瞭是單人間、是雙人間、是家庭房?可以入住的人數是多少個人?可以攜帶幾個身高在1米幾以下的兒童,能不能加床?加多大的床?加床要不要加價?都是明明白白的,毋庸置疑。是不是行規?最起碼是明碼標價,願打願挨,絕對不存在欺詐,包括含不含早餐?含幾個人的早餐?幾點入住?幾點退房?都非常明確。凡是3個成人入住標間還鬧事的不是粗心沒有仔細看預定的規則,就是無知無識無畏,更有甚者就是蓄意貪小便宜,毫無規則意識,一旦被戳穿就一哭二鬧三上吊。這如果是住到一些管理完善的五星級酒店,尤其是香港的以及一些發達國家和地區的五星級酒店立馬一個電話交給警務依法處理。其實依法治國是要求每個公民自覺遵規守法,法律不僅保護消費者同樣也保護依規依法經營的商家商戶。

  • 12 # 毛至

    我的看法:

    1、標間住兩人,酒店拒絕第三人入住是正確的(兒童除外)。

    2、異性同住,限於夫妻(有結婚證證明),或者父母和兒童。酒店為了錢,允許非夫妻的異性成年人同住,是非法的。

  • 13 # 非凡大華

    我們去國外旅遊,是離中國很近的一個國家。女兒在網上事先預訂好的房間。出發前女兒同我們商量,為了節約一部分開支,我們住在一起。我們表示同意和讚賞。跟女兒住在一起聊天也方便。再者互相之間有個照料。到了之後酒店管理方非常熱情。啥子說法也沒得。事先知道我們三個人住一個房間,還給我們臨時加了一張床。費用不變。

    接下來的日子裡,我們走到哪裡都是同住一個房間。心情愉悅,直至愉快結束了這次國外旅行。由這件事情連想起來,我們的酒店事情怎麼這麼多?住客都沒有感覺啥子不方便。怎麼酒店的說法這麼多。是不是“一切向錢看”掉到錢眼裡去了?

  • 14 # 楊玉556688

    幾個人租一間房間是他自由,要是未成年男女幾個人一間房,酒店應該不給租,保護未成年孩子。

    夫妻倆帶一個成年孩子可以住一間屋,法律也是建立在科學的層面上。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怎麼用ps給風景照片快速新增藍天白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