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歲月長卷

    首先,依據中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如果某個人公然侮辱英雄烈士或者損害他們的榮譽或者尊嚴,情節嚴重的,將被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處罰。其中,“英雄烈士”包括烈士、英雄、模範和其他為民族獨立、人民幸福、國家和人民利益做出傑出貢獻的人員。

    其次,根據中國民法典第一千三百六十六條規定,如果某人侵害軍人或者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人格權,造成損害,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賠償經濟損失並道歉消除影響。同時,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受到侮辱的公民和組織,有權要求書面賠禮道歉,並可以依照法律規定要求賠償損失。

    綜上,如果某笑果藝人涉嫌辱罵軍人,就可以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民事賠償責任。法治社會強調守法和尊重,任何侮辱和謾罵行為都不應該存在。作為公眾人物,藝人們應當引領社會文明,尊重軍人和英雄烈士,樹立正面的社會形象。

  • 2 # 創客媒體

    一般情況下可能適用的一些法律原則:

    侮辱罪:法律都禁止侮辱他人,包括軍隊或軍人。這可能構成刑事犯罪,涉及詆譭、誹謗、誣衊或其他形式的言辭攻擊。如果被認定有足夠的證據支援,侮辱者可能會面臨刑事處罰,如罰款、監禁或社群服務等。軍事法庭:國家設有專門的軍事法庭,用於審判與軍隊有關的犯罪行為,包括對軍隊的辱罵。在這種情況下,涉嫌辱罵軍隊的人可能會面臨軍事法庭的審判和相應的軍事法律制裁。

  • 3 # 隴上詞客

    犯錯並不可怕,可怕的是當事人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侵犯了國家的榮譽和利益。

    根據有關法律和規定,侮辱軍隊可能會被視為違反國家榮譽和利益的行為,應當受到懲罰。一般情況下,追責可能會分為以下幾種方式:

    反對侮辱行為:立即公開譴責藝人的行為。法律追責:如果涉及到刑法,可以由公安機關立案調查,追究其刑事責任。如果涉及到民法,可以透過民事訴訟的方式進行追責。行業自律:如果該藝人屬於某個行業的從業者,可以透過行業協會等自律組織進行懲罰和追責。

    藝人應該有一定的社會責任感,避免言行不當,否則可能會失去公眾的信任和支援。同時,觀眾也有權利拒絕支援侮辱軍人的節目和藝人,給予良好的輿論壓力和監督,共同維護社會的公義和尊嚴。

  • 4 # 漫步徐行

    侮辱了人民軍隊,更侮辱了志願軍英烈。與羅某平事件類似,根據英烈法,公開表演,影響惡劣,應追究刑事責任。編劇和節目組相關人員也要追究相應責任。

  • 5 # 葉律師

    如果真要往犯罪靠,那基本也就是尋釁滋事罪比較接近。

    其實,因為惡意詆譭解放軍而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例並不少。此前大V“辣筆小球”在新浪微博釋出惡意歪曲事實真相、詆譭貶損5名衛國戍邊英雄官兵的違法言論,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被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刑事責任。

    毫無疑問,笑果藝人涉嫌辱罵軍人的行為已經引發眾怒,不僅網友憤怒批評,官方媒體也對此發表批評意見。看到報道,官方已對笑果文化進行立案調查。看到胡錫進對此事件發表評論,其並不認可對該藝人進行徹底封殺。舉重明輕,若是封殺的措施都沒有,那追究刑事責任更談不上。但就事件本身來說,在是否否涉嫌犯罪這個問題上,我們確實要更加慎重。當事人自己可能覺得是無心的玩笑,但確實突破了底線,我們可以採取其他措施進行處理,不一定是都往犯罪層面來處理。犯罪的話,還是要嚴格根據刑法規定。

  • 6 # 過叟

    行政處罰,罰本人、罰所屬公司、罰營業場所都有可能。判刑個人不贊同,也認為最後結果幾乎不可能。

    主張要判刑的,我就當你懂點法,該藝人的行為惡性和危害後果夠得上刑法追究的程度嗎?刑法的謙抑性都忘光了?網民說判刑,你們順著舉一些明顯不適用的法條,誇大法律後果,是在普法還是在縱容、加深網民對法律的誤解?還有大仙評論自編出“侮辱軍人罪”、“聚眾侮辱罪”,中國刑法目前無此罪名,你適用的是哪一國的刑法?

  • 7 # 聰明的孔雀wf

    中國軍人的光輝形象不容侵犯!那些生活在和平年代的人,既不懂歷史更不懂法律,在追名逐利的市場經濟環境中,喪失了作為中華民族子孫的道德底線。自南昌起義以來,有多少從軍青年付出了青春的代價,有多少無名烈士付出了自己的生命,才換來了新中國的成立。在市場經濟條件衝擊下,愛國主義教育遠遠落後於形勢的發展。

  • 8 # 掌櫃說歷史故事

    這是一個比較嚴肅的話題——涉嫌辱罵軍人罪。最近這個話題在網路上引起了很大的爭議,其中就包括了多位笑果藝人因涉嫌辱罵軍人而被網友們羅列上了“黑名單”。那我們就來探討一下這個話題吧。

    首先,辱罵軍人是一種非常不道德的行為,更是對軍人們的不尊重,不敬愛,站在法律的角度考慮,這是一種觸犯刑法的行為。

    那麼,究竟法律上如何追責呢?根據我瞭解到的資訊,涉嫌辱罵軍人罪是聚眾侮辱行為的一種,根據刑法的規定,行為人如果以文字、圖片、音影片等方式,向公眾傳播含有辱罵、詆譭、誹謗、汙辱等不文明言論的動態或靜態資訊,如果情節嚴重,就涉嫌構成聚眾侮辱罪。那麼,如果被認定涉嫌違法,就會面臨警方的調查,最終根據法律的規定,可能會被判處一定的刑事責任。同時,個人可能還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最後,作為公眾人物,需要時刻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尊重他人,避免不必要的爭議和誤解。我相信只有保持良好的道德和職業道德,才能夠真正成為一個受人尊重的優秀藝人。(完)

  • 9 # 小帽簷下的眼睛

    如果涉嫌辱軍的行為被證實,相關公司和個人可能會面臨法律責任。以下是可能的追責方式:

    1.行政處罰:根據《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和《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相關部門可以對涉嫌違法的公司和個人進行行政處罰,包括責令停止演出、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2.民事賠償:如果相關行為造成了軍人名譽受損或者其他損失,受害人可以要求相關公司和個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3.刑事責任:如果行為情節嚴重,構成刑事犯罪,相關公司和個人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總之,如果涉嫌辱軍的行為被證實,相關公司和個人應該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調查,並根據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希望新晉的脫口秀行業不會毀在個別不良藝人手中,當初的freestyle怎麼死的,難道對現在的脫口秀藝人就沒有一丁點的警醒作用麼?

  • 10 # 罪與罰和因與緣

    1、就是普法意識的缺失,這個不僅僅是個人,也是社會整體;簡單一點說,很多人更不能不曉得法律規定的是啥;

    2、藝人素質門檻過低;機構/藝人單位,只追求流量,話題,根本不對常識做普及,導致出了很多低階的錯誤;

    3、節目內容稽核機制的缺失,這個是節目單位的問題。

    4、個人素質的缺失,是藝人自身的問題。

    5、網友意識的缺失,也是縱容了,演藝圈野蠻生長的必然性。什麼我的偶像都是對的。

    6、法律上如何追責,很簡單,就看法律上是如何規定的。有法可依,只要嚴格執法就好了。理性執法。這裡我也不建議,直接判死刑。濫用刑罰也是不對的。合理的按照法律條文來判罰。

    7、我覺得更應該是從其他方面去約束和規範;從源頭做起;普法,普及知識。

    8、另外我也想強調一點,理性。不要把藝人跨上天,也不要一會貶到一分不值。因為這樣,我們的原則才缺失了。理性看待問題,這樣才會對後人對其他人,有警醒意義或者警示作用。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寫入十四五規劃!什麼才是“硬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