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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劉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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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俊寧vlog
勞惡魔,必須立即執行死刑,以告慰在天的7條冤魂,告慰3歲的冤死的女嬰。正義,必須戰勝邪惡。解散充當美國走狗的訴棍集團,並對其中行為惡劣的碰犯刑法的訴棍進行公訴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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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唐後裔2
吳律師的辯護詞是江西法院的硬傷,無證無據,只有警察審出來的口供和套出來的證詞,警察審犯人人們又不是不知道,到了警局不承也要承認,不然沒有好果子吃。審出口供真值得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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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在明德y
相信江西兩院的正確判決,相信法律法規的正義性,勞榮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正義也許來的遲一些,但不缺失,高院的判決一定會讓犯罪分子得到應有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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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可樂流星糖
勞案的判決跟本沒有違法,有些人不過是雞蛋裡面挑骨頭,拿著放大鏡仔細找,他們堅信不會沒有骨頭,我相信最高院一定會核准勞犯死刑,讓勞犯伏法,以謝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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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手機使用者abcdefghijk
該案現在處於兩難的決擇:
一,根據律師們的質疑,前期法院的判決問題多多,從程式到證據;
二,目前高院核准的是死刑犯,即一定,必須排除律師們提出的質疑,確認前期法院辦的是鐵案。
因此,勞榮枝的生死的意義在本案巳經微不足道了。……受到本案最大的傷害:不是律師,就是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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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殭屍屁屁
認真看一下廣州中院關於寶馬撞人案的通告,特別強調合議庭由3名法官、4名人民陪審員組成(類似通告以前未有如此表述),比照當時南昌中院審判勞的合議庭組成,後者的程式瑕疵明顯,這也可能是勞活到現在的原因之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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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坎淵301
我是外行人,也沒有看直播,本以為是鐵案,沒太在意。哪成想,經一審二審,竟然成了疑難雜症的大案。勞榮枝的辯護方,主要有兩大辯護意見,一是審判程式不符合法律規定。二是缺少證據鏈。當我看了庭審直播後,勞榮枝大部分已經承認了犯罪事實,比如把受害人領到出租屋,還有捆綁受害人,拿刀威脅受害人,沒有過多的狡辯,有照片。應該是事實清楚,勞榮枝承認所犯的罪行,算不算證據確鑿,。如果算,那麼,律師所辯護的證據不足,就不攻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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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倍兒爽8
這個問題不是老百姓能議的。少殺、慎殺之光照到勞犯身上了!現在要的是證據確鑿。當年法之英一案,是省級高院核准的死刑,現如今收歸最高法了。假如當年勞犯被捕,我估計也是沒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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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滄海桑田3418
最高法院會不會核准自有它的道理!是否存在較大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問題?沒有見過一二審判決書的,不懂法律規定的外行人,無權說三道四,人云亦云!做為普通的民眾我們只有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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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715457390177張建軍
肯定有啊,我覺得主要是證據不足,從一審二審判決來看,有關方面考慮是要置她於死地的,但到了最高院就得深重啊,不能輕率下結論,核准一個人死刑很容易,關鍵是一旦出現證據不夠確鑿,證據鏈不能環環印扣,不能以理服人,被外部勢力抓住把柄咋辦?所以,現在是殺不得也減輕不得,兩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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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多了,勞榮枝案件,我每天都能看網友影片。文章,我認為可能存在不符合法律法定問題,江西省,南昌市,二級法院審理過程中,就關於殷建華到底是誰殺害的。九十年代,安徽省,合肥市,二級法院認定,同案犯,法子英為,主犯,而且法子英承認是他殺害殷建華,而且有法醫鑑定書,物證,兇器,屍體,指紋。是法子英殺害的。
二十多年後,江西省,南昌市,二級,公檢,法,審理,認定勞榮枝是主犯。殺害殷建華兇手,但是證據,證明。勞榮枝直接殺的。這就是存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