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榮枝死刑案終審的“殺手鐧”,很可能是僅存的那對倖存者夫婦!
須知,律師辯護違規違法,對社會的危害比罪犯更大!!
一、關於吳某為勞榮枝案辯護問題,絕不能偷換概念!如果其依規依法辯護,無可厚非!如果其違規違法辯護,問題性質極其嚴重!!
據網友披露,早在一年多前吳本人及其友邦律師事務所曾因違規被北京律協行業紀律處分過(詳見下圖)!
勞榮枝案不管怎樣,只要殺7人證據確鑿(加之還有身負搶劫案、綁架案,共三案),勞就是從犯或共犯,也必斬立決!中國司法豈容被會詭辯、企圖鑽法律空子的律師玩弄於股掌之間?!
二、有人說,勞案僅存的一對倖存者夫婦不願出庭作證,致案件難斷。須知,在萬不得以時,法院依法有權強制其以控方證人出庭作證(詳見下圖),並事先作誠信宣誓和告知其作偽證後果!
因而,這對倖存者一出庭作證,吳勞就全完蛋!這可能是最高院的最後“殺手鐧”!!當前這一切,不是看吳及勞粉(受僱水軍)跳得有多高,而是等待最高院的依法採信、判決!!
三、建議在最高院對勞榮枝案判決後,應對近期違規違法的無良律師依法進行嚴肅查處(包括可吊銷律師執照、吊銷法律教師資格證等)!!
還建議由公安部快速介入偵查:勞榮枝二審翻供是否受人教唆、誘導?!若是,證據確鑿,那個人不管是誰,必坐牢!!
有人說吳徐熊在這次勞案博出了名,以後就會有很多人聘其當辯護律師?!那可能嗎?!如果其以後還是律師,其接手案件極可能被高檢高院緊盯著,以防節外生枝,因而傻子才會聘其當律師?!也就是說,其律師生涯可能到此為止!!
(各位看官,請看下圖及網友詳評吧:)
勞榮枝死刑案終審的“殺手鐧”,很可能是僅存的那對倖存者夫婦!
須知,律師辯護違規違法,對社會的危害比罪犯更大!!
一、關於吳某為勞榮枝案辯護問題,絕不能偷換概念!如果其依規依法辯護,無可厚非!如果其違規違法辯護,問題性質極其嚴重!!
據網友披露,早在一年多前吳本人及其友邦律師事務所曾因違規被北京律協行業紀律處分過(詳見下圖)!
勞榮枝案不管怎樣,只要殺7人證據確鑿(加之還有身負搶劫案、綁架案,共三案),勞就是從犯或共犯,也必斬立決!中國司法豈容被會詭辯、企圖鑽法律空子的律師玩弄於股掌之間?!
二、有人說,勞案僅存的一對倖存者夫婦不願出庭作證,致案件難斷。須知,在萬不得以時,法院依法有權強制其以控方證人出庭作證(詳見下圖),並事先作誠信宣誓和告知其作偽證後果!
因而,這對倖存者一出庭作證,吳勞就全完蛋!這可能是最高院的最後“殺手鐧”!!當前這一切,不是看吳及勞粉(受僱水軍)跳得有多高,而是等待最高院的依法採信、判決!!
三、建議在最高院對勞榮枝案判決後,應對近期違規違法的無良律師依法進行嚴肅查處(包括可吊銷律師執照、吊銷法律教師資格證等)!!
還建議由公安部快速介入偵查:勞榮枝二審翻供是否受人教唆、誘導?!若是,證據確鑿,那個人不管是誰,必坐牢!!
有人說吳徐熊在這次勞案博出了名,以後就會有很多人聘其當辯護律師?!那可能嗎?!如果其以後還是律師,其接手案件極可能被高檢高院緊盯著,以防節外生枝,因而傻子才會聘其當律師?!也就是說,其律師生涯可能到此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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