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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友愛明月C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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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薑修理
舊時土地是分方,
地主山地一統光。
無地只能作佃戶,
沒權自己亂開荒。
薄地如果有人耕,
必有惡人來相爭。
槍走土地還罰款,
促使無地懇不能。
(願創2023/04/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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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老荷666
不知道“舊時代”是哪個時代,姑且說土地改革時期吧。
土地改革以前是土地私有制,是落後的牛拉木犁的農耕社會。農民想過上好日子就要多種地,靠買賣土地,“不種百畝,難打百石”,獲得的地多與少決定著窮與富。
窮人無錢就購置不了土地。荒地開墾一是受鄉長保長管轄不經許可就是違法要吃官司的;二是遠田薄地不是旱就是澇沒有耕種價值;三是窮,為了生存無條件種地只有給別人打工。
有錢人都儘量的多買地,自家忙不了就僱短工就是小說裡的《麥客》;家大業大包括當官、經商的不再種地,僱長工、招丫環、請打手看宅護院、請私塾先生教小孩求功名。
這樣,就形成了土改時按土地的多少和家業狀況劃出成份:大財主、大地主、地主、富農、中農丶下中農、中農、貧農、僱農等,同時定為剝削階級,無錢又無地的好成份就是無產階級。
大漠荒原無人煙沒人管的地方也許可墾荒種地,但有地也不會開墾,不如養牛養羊,過遊牧生活,多麼浪漫自在啊,大家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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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自若白雲8O
我們看關於舊社會的影視作品,經常能看到,為了生活或者給地主交地租賣女兒的情況。我們不能用現代人的思想去評判那個年代的人,那麼為什麼人們寧肯受地主壓迫、捱餓,也不去自己開墾荒地呢?
古時候,朝廷也是非常鼓勵農民多去開墾荒地種地的。比如,明朝朱元璋時期,由於連年戰爭折損了不少人口,又趕上自然災害,就下令北方人煙稀少地區的百姓可以開荒種地,甚至還給一些扶持和優惠待遇,推行了“永不起科的政策”,意思是說這些新開墾出來的荒地永遠不用交土地賦稅。
過去,也沒有什麼裝置,也沒有化肥、農藥,並且,雜草盤根錯節,很難除掉,即使種上糧食,也不見得有收成。純粹是靠天吃飯,遇到洪澇災害更是難上加難。開荒拓土是非常耗時耗力的,還不一定有啥收成。我們現在遇到大的旱災和個洪災,都沒什麼太好的辦法,更別說古時候那種條件。
再有,在古代也不是很太平的,連年戰亂,各種勢力爭奪地盤什麼的,農民就算把地開墾好了,也開始慢慢能收穫莊稼了,但能用幾年是不一定的。所以,當時背景下人們是不願意去開墾荒地的,主要原因是不能夠世代流傳下來。
解放後,王震將軍帶領十萬復轉官兵奔赴北大荒,揭開了人類墾荒史上的壯麗篇章。北大荒的滄桑鉅變了不起!一代又一代北大荒人披荊斬棘、開拓進取。
可見,開墾荒地是有組織的團隊和大型農用機械作業,非舊時代一家一戶就能辦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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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歡快鯨魚9l3
開墾荒地要吃飽喝足。家裡有糧不會餓死才有精力去開荒種地。若是飯都沒得吃哪有力氣幹活。地沒開出來或者地開出來了還沒下種就死在地頭上了。若是你會去開荒種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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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虹色之旅
我猜測,僅僅是猜測,那個時候各種落後,生產工具極為簡單,開墾荒地無異於愚公移山,就算開墾出來,荒地要達到產糧,還需要大量的施肥養育土地。此外,受時代政策制約,開墾出來的荒地未必屬於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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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思考人生159145466
這問題有點幼稚,舊時代的農民一無所有,荒地山林都是有主的,要想開懇只能到人跡罕至的地方,所以才有了走西口闖關東。皇帝時代每一寸土地都是皇家的,民國時都是地主惡霸官僚的私人財產。失地的農民本身也曾有點活命的薄田,只是因為社會制度,天災人禍而淪為一無所有。想了解這些就應當從葉聖陶茅盾等文章中找答案。再看看《亮劍》中李雲龍動員俘虜加入解放軍的講演也是很好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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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平淡才精彩65
那時候人還沒有那種開墾荒地的能力。人們生活都是靠吃野食野菜及捕獵為主,思想上還沒有達到去開墾荒地為生存。再說那時候的人們大多數都是居所不定,把這裡的野食野菜及獵物,都收穫完了,然後又去另外的地方找尋。
以前的鍋碗瓢盆,和常用的傢什都與現在不同,更別說生存能力了,那時候的 土地很是肥沃卻沒有給它利用起來。後來利用起來後,土地又屬於有權有勢力的人 霸佔,例如地主或惡勢力的人。再後來經過一些改革,慢慢的一些土地農民自己可以開墾,開墾的時候有些是人工,有些是用動物來代替開墾荒地。
其實沒有什麼理由為什麼,舊時代的農民不去開墾荒地人也少,跟你現在生活中一樣,你還達不到那個條件,還沒有那個實際能力去完成的事是一樣的。總有各種因素,各種原因給你阻礙著,阻擋著前行一個道理的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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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寬容世界153596526
那時候後,人權落後。交通落後,生產資料落後。農民根本沒有話語權,更別說隨便開荒種地了。人類農耕範圍也就現在的方圓幾公里。太遠了不行。收割運輸儲存都是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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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大白白野
有開墾荒地現象,只是技術落後,開墾荒地效果不理想,再加上種子等問題限制,開墾荒地收穫不一定特好。
再者,有的荒地也有歸屬,不宜隨便開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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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大數農民是有土地的,後來由於遭到天災人禍 ,不得已將土地出賣了,以度難關。
我聽我們村的老人家講,本村的那個二叔公在1948年的時候,在廣州做生意賺了錢,在1948下半年,同本村的破落戶地主買了10多畝水田,到1950初解放期間被劃為地主 ,剛買了一年多點時間,就被劃地主受罪挨批鬥了,錢散人受罪了。
那個破落戶“因賭博破落”的地主賣掉了10多畝水田給他,解放後反而成了貧農,因禍反而得福。
舊社會也是可以開荒種地的,我父親有六兄弟都是開墾荒山種木署為主食,日常食用的大米是租地主的水田種的,自己的水田只一畝稅,水稻畝產在舊社只有200多市斤,大米只能煮稀粥送木署。
舊社會默暗在於,官匪為一家敲鼓勒索農民,比地主剝削還厲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