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國對食品新增劑的定義不盡相同,聯合國糧農組織(FAO)和世界衛生組織(WHO)聯合食品法規委員會對食品新增劑定義為:食品新增劑是有意識地一般以少量添加於食品,以改善食品的外觀、風味和組織結構或貯存性質的非營養物質。按照這一定義,以增強食品營養成分為目的的食品強化劑不應該包括在食品新增劑範圍內。
一、為什麼食品工業生產要新增新增劑?
1、要保證每一批次食品風味的穩定性。
在家裡自己坐東西吃不併不是很在意食品風味的穩定性,今天自己做麵包糖少些或者炸雞翅焦一些,這都沒有關係。但是食品工業化生產這樣是不行的,假如你覺得一個牌子的餅乾好吃,下次再買就不是這個味道估計你就再也不會買這個牌子的餅乾了。工業化的食品從出庫到消費者的手上要歷經很多程式,外界條件不穩定的因素很多,很容易導致食品風味改變,要防止在這樣的情況發生就要用新增劑。
2、要保證食品可以批次生產。
許多家庭製作食品的方法並不能應用於食品工業生產中,因為成本太高,或產品形狀不穩定。所以工業生產不等同於家庭製作和小作坊製作,所以用的配料不盡相同,舉個例子,有的人家做粥喜歡放點澱粉增加黏稠度,在食品工業上可能就要用明膠,黃原膠,瓜爾膠來增加保水性和黏性的,使用方便可控性容易掌握,效果更好。
大規模的現代食品工業,就是建立在食品新增劑的基礎上的。如果真的不加入食品新增劑,只怕大部分食品都會難看、難吃、難以儲存,或者價格高昂,消費者是無法接受的。目前全世界範圍內,因食用致病微生物汙染的食品引發疾病是食品安全的頭號問題,如果不使用防腐劑,肉製品、焙烤食品、方便食品、甚至醬油和醋等很容易被致病微生物汙染,食用後就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很多消費者不這麼想,總覺得新增劑是生產廠家騙人害人的東西。
二、食品工業中用的防腐劑、色素等新增劑,食用後對人體有害嗎?
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中國食品新增劑的管理採取的是國際通行的食品新增劑安全風險評估制度和新增劑使用許可制度,並針對允許使用的食品新增劑制定了具體的使用範圍和使用量的規定。GB2760-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新增劑使用標準》規定了食品新增劑在各種食品中的最大使用量,其目的就是為了確保一天吃多種食品時,食品新增劑的攝入量不超過每日允許攝入量ADI,ADI值是經衛生部評估提出的,也就是在確保不產生健康風險的情況下,以體重為基礎表示的人體每日可能攝入的食品新增劑的量。根據規定,所有食品新增劑均需透過安全風險評價,批准後方可使用。
近年來曝光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硫磺熏製“毒生薑”、蘇丹紅鴨蛋、海鮮產品體內含有“孔雀石綠”、墨汁石蠟紅薯粉、福爾馬林浸泡小銀魚都是食品非法新增物,根本不是食品新增劑。還有使用工業新增劑代替食品新增劑以降低生產成本。當這些非法新增物由於濫用而暴露出問題時,人們往往因為對食品新增劑缺乏瞭解,在認識上存在誤區,混淆了違法新增物和食品新增劑的概念,而將責任歸結到食品新增劑,造成食品新增劑危害食品安全的錯誤觀念,這是公眾對食品新增劑產生誤解和牴觸情緒的主要原因。
世界各國對食品新增劑的定義不盡相同,聯合國糧農組織(FAO)和世界衛生組織(WHO)聯合食品法規委員會對食品新增劑定義為:食品新增劑是有意識地一般以少量添加於食品,以改善食品的外觀、風味和組織結構或貯存性質的非營養物質。按照這一定義,以增強食品營養成分為目的的食品強化劑不應該包括在食品新增劑範圍內。
一、為什麼食品工業生產要新增新增劑?
1、要保證每一批次食品風味的穩定性。
在家裡自己坐東西吃不併不是很在意食品風味的穩定性,今天自己做麵包糖少些或者炸雞翅焦一些,這都沒有關係。但是食品工業化生產這樣是不行的,假如你覺得一個牌子的餅乾好吃,下次再買就不是這個味道估計你就再也不會買這個牌子的餅乾了。工業化的食品從出庫到消費者的手上要歷經很多程式,外界條件不穩定的因素很多,很容易導致食品風味改變,要防止在這樣的情況發生就要用新增劑。
2、要保證食品可以批次生產。
許多家庭製作食品的方法並不能應用於食品工業生產中,因為成本太高,或產品形狀不穩定。所以工業生產不等同於家庭製作和小作坊製作,所以用的配料不盡相同,舉個例子,有的人家做粥喜歡放點澱粉增加黏稠度,在食品工業上可能就要用明膠,黃原膠,瓜爾膠來增加保水性和黏性的,使用方便可控性容易掌握,效果更好。
大規模的現代食品工業,就是建立在食品新增劑的基礎上的。如果真的不加入食品新增劑,只怕大部分食品都會難看、難吃、難以儲存,或者價格高昂,消費者是無法接受的。目前全世界範圍內,因食用致病微生物汙染的食品引發疾病是食品安全的頭號問題,如果不使用防腐劑,肉製品、焙烤食品、方便食品、甚至醬油和醋等很容易被致病微生物汙染,食用後就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很多消費者不這麼想,總覺得新增劑是生產廠家騙人害人的東西。
二、食品工業中用的防腐劑、色素等新增劑,食用後對人體有害嗎?
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中國食品新增劑的管理採取的是國際通行的食品新增劑安全風險評估制度和新增劑使用許可制度,並針對允許使用的食品新增劑制定了具體的使用範圍和使用量的規定。GB2760-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新增劑使用標準》規定了食品新增劑在各種食品中的最大使用量,其目的就是為了確保一天吃多種食品時,食品新增劑的攝入量不超過每日允許攝入量ADI,ADI值是經衛生部評估提出的,也就是在確保不產生健康風險的情況下,以體重為基礎表示的人體每日可能攝入的食品新增劑的量。根據規定,所有食品新增劑均需透過安全風險評價,批准後方可使用。
近年來曝光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硫磺熏製“毒生薑”、蘇丹紅鴨蛋、海鮮產品體內含有“孔雀石綠”、墨汁石蠟紅薯粉、福爾馬林浸泡小銀魚都是食品非法新增物,根本不是食品新增劑。還有使用工業新增劑代替食品新增劑以降低生產成本。當這些非法新增物由於濫用而暴露出問題時,人們往往因為對食品新增劑缺乏瞭解,在認識上存在誤區,混淆了違法新增物和食品新增劑的概念,而將責任歸結到食品新增劑,造成食品新增劑危害食品安全的錯誤觀念,這是公眾對食品新增劑產生誤解和牴觸情緒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