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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香茗史館

    作為古代至高無上的皇帝,他們的婚姻大事自然是極為莊重的,而為了給皇帝挑選一個“合格”的后妃,往往有著一套複雜且嚴格的流程。下面,我們就以明朝和清朝為例,來看看古代是如何進行選妃的。

    明朝選妃

    根據明朝祖制“凡天子、親王之後妃宮嬪,慎選良家女為之,進者弗受”,故妃後多采之民間,這個為皇帝挑選配偶的過程被俗稱為“選秀”。紀昀在《明懿安皇后外傳》中記載了明熹宗的一次選妃,我們透過這次記載,來看看明朝是如何進行“選秀”的:

    選秀時,先派遣內監到全國選取十三歲至十六歲未婚女子共5000人,負責選秀的內監在看中某家女子後,會先付一定的銀錢作為聘禮,然後令其父母在規定時間將其送往京師。

    第一項:太監進行體態檢查

    第一天,每百人為一組,按照年齡進行排序,由太監目測平定,高矮胖瘦略有不足者落選。

    第二天,未被淘汰者仍然百人一組,由太監檢查五官、發、膚、頸、背,但凡有一點不合格的便被淘汰。然後再由每人自報年齡、籍貫用來檢查聲音,弱聲音渾濁、嗓音粗濁、言談不清或應對慌張的便被淘汰。

    第三天,由內監進行更細緻的檢查,先是拿尺量女子的手足,然後讓她們行走數十步,對那些腕稍短、趾稍巨,或者舉止稍輕躁者加以淘汰。

    第二項:深入考察

    透過初選的女子,便由年長的宮女引入內宮,進行更深層次的考察。

    首先,穩婆會將她們依次引入覓食,透過探其乳、嗅其腋、捫其肌理等方式,再次從中篩選出三百人。

    僥倖過關的三百人就此進入試用期,需要在宮中生活一個多月,根據其性情、作風、智愚與賢惠及帝王的喜好,再選出“秀色奪人,聰慧壓眾”的五十人為妃嬪。

    第三項:最終選拔

    再過上一段時間,由太后或太皇太后挨個召見這50人,分別與其交談,考察其書法、繪畫、詩詞、算術等內容,從中再選出三位最優者。

    經過層層選拔,最終河南開封的張氏被定為皇后,王氏和段氏則被選為妃。

    清朝選妃

    清朝宮廷選秀,與明朝又有不同,首先其必須是血統純正的官員女子,用來保持滿洲貴族的尊嚴和特權。因而清朝的後宮,上至皇后,下到宮女,全部是從旗人女子中挑選出來的。

    清朝選秀三年一次,由戶部行文八旗各都統衙門、直隸各省駐防八旗及外任旗員,將適齡備選女子呈報備案。未經選秀者不允許自行嫁娶,一旦私相嫁聘,自都統、參領、佐領及本人父母族長,都要受到處罰。

    第一次挑選:到了選秀之時,先由戶部行文各旗都統,將應閱女子資料,由參領、佐領、驍騎校、領催及族長,逐一上報至都統,再由戶部彙總後上奏皇帝,由皇帝選定選秀日期。然後,戶部再行文各旗都統,各旗根據秀女名冊,由由參領、佐領、驍騎校、領催、族長及本人父母或親伯叔父母兄弟之妻,親自帶秀女送至紫禁城的神武門,依次排列,由戶部交內監引閱。

    第二次挑選:參加選秀的女子在神武門下車後,由太監引入宮中,通常在御花園、體元殿、靜怡軒等處進行選拔。選拔時五六人一排,由皇帝或太后選閱,如果有被看中者,就留下她的名牌,這被稱作留牌子;如果沒有被選中,就撂牌子。然後,留牌子的秀女再定期複選,複選而未留者,也稱為撂牌子。

    第三次挑選:經過兩次選拔而最終晉級者,同樣面臨兩種命運:一是賜予皇室王公或宗室之家;二是留在皇宮之中,侍奉皇帝左右,稱為后妃候選人。而一旦成為后妃的候選人,手續則更為複雜,初次“引閱”之後,還要屢屢“復看”,有“記名”的,這是被選中留牌子的;有“上記名”的,這是皇帝親自選中留牌子的。最後,還要經過“留宮住宿”進行考察,在留宮住宿的秀女中選定數人,其餘的都撂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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