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看影片的小夥伴們可以百度一下影片,
如果是我,肯定絕對能做到正當防衛。
下面我具體分析一下,
在這次事件中,從撿起刀的那一刻開始的狀態算起,
第一刀砍回去和第二三刀砍回去是沒有問題的。
因為撿刀的一剎那,如果不抬刀,那麼很有可能被死者將刀奪走。
所以,撿起刀的時候,反手就是一刀,是沒有問題的。
然後,第二三刀具有一定的連續性。
並且,死者在這個時候有奪刀的動機,目的,也有奪刀的行為。並且,也有繼續攻擊的意圖和行為。
在這個時候,這兩刀也是必須的。
然後,捱了幾刀之後的死者,在跑到寶馬後部的時候,當事人繼續追砍的行為。
這裡的行為就有待商榷,主要是看腳踏車的這個人的口供。
如果腳踏車這邊的口供為死者想要繼續拿刀,那麼,也應該算為正當防衛。
但是,出了影片之後的行為,因為這個時候死者的犯罪行為已經終止,就不應該繼續追砍。
而是立刻打電話報警。
這個時候如果死者也是死了。那麼絕對就是正當防衛了。
不過,當事人並沒有停止隨後的行為。
所以,有可能是防衛過當。
甚至有可能是故意殺人。這個要看口供。
並且,要做鑑定。
這個,如果聘請我作為律師,我一定要求做鑑定!
倘若不要求做鑑定的律師都是小律師,都是笨律師!
一定要鑑定。
看看是哪幾刀致死的。
假如說致命傷是前三刀導致的。
那麼你懂的,就不算是故意殺人的既遂,只能算為後幾刀的結果犯,也就是說,後幾刀是情傷,那就是過當的輕傷,重傷,就是過當的重傷。
而且,重傷算防衛過當。輕傷不算。
假如後面的幾刀追砍只是讓死者受輕傷。死者是由於撿刀時候的那幾下導致的死亡。
那麼根本不算防衛過當。當事人無罪!
即便後面防衛過當,由於死者本身也觸犯了刑法,有著嚴重的過錯,這個過錯和搶奪案件的防衛過當性質不同,死者是有嚴重的過錯,而當事人則是處在為了保命的基礎上。
所以,很可能是個緩刑。
另外,我多講幾句。
自古,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 出自老子的《道德經》。
這意味著,一個人從出生開始,他的道行和德行都已經註定。
並且 損耗多,彌補少。
所以,一個人要格外的修行,才能彌補德行的虧損。
如果一個人的德行如果走到了盡頭。 那麼,他就違背了天道。 就被天所不容。 按照科學的說法,就是違背了自然界的客觀規律!
一個生物,如果處處違逆天意,還能好嗎?自然是最終的結果就是滅亡!
看看網上的熱心人釋出的爆料吧。
紋身,寶馬,大金鍊子,光膀子,犯罪記錄,等等“標配”!你能告訴我 : 這不是黑社會是什麼?
這就是黑社會!
這樣的人,儘管在最初的階段橫行一時。 但是,一旦自己的德行(包括前世祖輩)散盡。 那麼,性命也就自然走到了盡頭。
有句話,每一個人都知道。 出來混,早晚是要還的。 隨著負能量的堆積,隨著業障的堆積,自己的路,也走到了盡頭。
每一個把自己當做大哥的人,每一個高調霸氣的人,如果在自己的德行和修為沒有散盡前收手的人。 終將失去一切。 包括他的家屬。
我相信,這個一身花,一把刀的家屬中的部分人。 很大程度上也不是什麼好鳥。
古話雲,物以類聚,人以群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之後的事情,肯定就是鬧訪加起訴! 並且附帶民事訴訟,以替他們死去的“親人”討回一個“公道”。
惡人的“公道”,就是我最牛b,我最合適,我佔的便宜最多,否則,就是不公! 難怪古代一旦有嚴重危害國家和百姓的罪犯,對其近親都要連坐! 因為根本他們就是一類人!
(圖片處理,看看這些人,不是什麼痞子名字,就是龍,就是哥的,能是好人?)
所以,我希望我們的法官要抗住壓力,給騎車的哥們一個公道的判決,也希望一旦死者的家屬對於判決。
對於死者那些惹是生非的“家屬”們,我們的社會輿論也能壓制他們的“惡道”!還社會一個正氣!
歪風邪氣是從生下來,基因和骨子裡就帶有的! 就像有些是羊,有些是狼。 光靠教育和說服沒用! 必須用槍和皮鞭,以及社會的高壓態勢,對這些紋身霸氣的“大哥”進行嚴厲的打擊! 打掉他們的保護傘! 打掉他們的違法來源! 斷掉他們用來凌霸人民,欺辱人民的經濟來源!
看看他們沒有錢之後,沒有保護傘之後,還憑什麼囂張!還用什麼囂張!
必須要讓他們失去一切,不得翻身!
因為一旦給這些人點喘息,立馬又會大搖大擺起來,又會再次拿出欺負人的一套東西!
所以,必須持續不斷的堅持打倒黑惡勢力,再踏上一萬隻腳,還百姓一個和諧平安的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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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次事件中,從撿起刀的那一刻開始的狀態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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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撿起刀的時候,反手就是一刀,是沒有問題的。
然後,第二三刀具有一定的連續性。
並且,死者在這個時候有奪刀的動機,目的,也有奪刀的行為。並且,也有繼續攻擊的意圖和行為。
在這個時候,這兩刀也是必須的。
然後,捱了幾刀之後的死者,在跑到寶馬後部的時候,當事人繼續追砍的行為。
這裡的行為就有待商榷,主要是看腳踏車的這個人的口供。
如果腳踏車這邊的口供為死者想要繼續拿刀,那麼,也應該算為正當防衛。
但是,出了影片之後的行為,因為這個時候死者的犯罪行為已經終止,就不應該繼續追砍。
而是立刻打電話報警。
這個時候如果死者也是死了。那麼絕對就是正當防衛了。
不過,當事人並沒有停止隨後的行為。
所以,有可能是防衛過當。
甚至有可能是故意殺人。這個要看口供。
並且,要做鑑定。
這個,如果聘請我作為律師,我一定要求做鑑定!
倘若不要求做鑑定的律師都是小律師,都是笨律師!
一定要鑑定。
看看是哪幾刀致死的。
假如說致命傷是前三刀導致的。
那麼你懂的,就不算是故意殺人的既遂,只能算為後幾刀的結果犯,也就是說,後幾刀是情傷,那就是過當的輕傷,重傷,就是過當的重傷。
而且,重傷算防衛過當。輕傷不算。
假如後面的幾刀追砍只是讓死者受輕傷。死者是由於撿刀時候的那幾下導致的死亡。
那麼根本不算防衛過當。當事人無罪!
即便後面防衛過當,由於死者本身也觸犯了刑法,有著嚴重的過錯,這個過錯和搶奪案件的防衛過當性質不同,死者是有嚴重的過錯,而當事人則是處在為了保命的基礎上。
所以,很可能是個緩刑。
另外,我多講幾句。
自古,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 出自老子的《道德經》。
這意味著,一個人從出生開始,他的道行和德行都已經註定。
並且 損耗多,彌補少。
所以,一個人要格外的修行,才能彌補德行的虧損。
如果一個人的德行如果走到了盡頭。 那麼,他就違背了天道。 就被天所不容。 按照科學的說法,就是違背了自然界的客觀規律!
一個生物,如果處處違逆天意,還能好嗎?自然是最終的結果就是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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紋身,寶馬,大金鍊子,光膀子,犯罪記錄,等等“標配”!你能告訴我 : 這不是黑社會是什麼?
這就是黑社會!
這樣的人,儘管在最初的階段橫行一時。 但是,一旦自己的德行(包括前世祖輩)散盡。 那麼,性命也就自然走到了盡頭。
有句話,每一個人都知道。 出來混,早晚是要還的。 隨著負能量的堆積,隨著業障的堆積,自己的路,也走到了盡頭。
每一個把自己當做大哥的人,每一個高調霸氣的人,如果在自己的德行和修為沒有散盡前收手的人。 終將失去一切。 包括他的家屬。
我相信,這個一身花,一把刀的家屬中的部分人。 很大程度上也不是什麼好鳥。
古話雲,物以類聚,人以群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之後的事情,肯定就是鬧訪加起訴! 並且附帶民事訴訟,以替他們死去的“親人”討回一個“公道”。
惡人的“公道”,就是我最牛b,我最合適,我佔的便宜最多,否則,就是不公! 難怪古代一旦有嚴重危害國家和百姓的罪犯,對其近親都要連坐! 因為根本他們就是一類人!
(圖片處理,看看這些人,不是什麼痞子名字,就是龍,就是哥的,能是好人?)
所以,我希望我們的法官要抗住壓力,給騎車的哥們一個公道的判決,也希望一旦死者的家屬對於判決。
對於死者那些惹是生非的“家屬”們,我們的社會輿論也能壓制他們的“惡道”!還社會一個正氣!
歪風邪氣是從生下來,基因和骨子裡就帶有的! 就像有些是羊,有些是狼。 光靠教育和說服沒用! 必須用槍和皮鞭,以及社會的高壓態勢,對這些紋身霸氣的“大哥”進行嚴厲的打擊! 打掉他們的保護傘! 打掉他們的違法來源! 斷掉他們用來凌霸人民,欺辱人民的經濟來源!
看看他們沒有錢之後,沒有保護傘之後,還憑什麼囂張!還用什麼囂張!
必須要讓他們失去一切,不得翻身!
因為一旦給這些人點喘息,立馬又會大搖大擺起來,又會再次拿出欺負人的一套東西!
所以,必須持續不斷的堅持打倒黑惡勢力,再踏上一萬隻腳,還百姓一個和諧平安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