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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德芙二大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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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錦繡彭城Li6q
這個答案是肯定的,我會救!而且已經救過。現在我就把當時的經過說一下。
每天我上班的路線基本是,從家裡出來,走丁萬河南岸公路,到徐州漢城路和西三環路交叉口上西三環高架快速路往北,經過北三環高架快速路去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
2018年4月18日早上八點左右,我和平常一樣駕車去上班,路過徐州丁萬河楊樓段時,過不去了,路上停滿了各種車輛,汽車、電動車、三輪車等,還有很多人,我以為發生車禍了,就把車停在了路邊,想下車去看看咋回事。
原來不是車禍,而是有一輛小汽車從河北岸開進河裡了,因為車進去的時候沒人知道,所以都不清楚車裡有沒有人,很多人在用手機拍影片,我出於好奇也拍了,在我拍影片的時候,岸上有人大叫,說河裡有人,我順著別人指的方向看到,一個好像是人的頭部,一起一落的,基本可以判定是個人。
岸邊應該有上百人在看熱鬧,當時河水還在流淌,4月初才有一個車開進去,淹死一個男人,所以岸上的人應該有顧慮不敢下河吧,我當時心裡就急了,衝動的想下水,但我很久沒下河了,而且只會狗刨,這時候我就問旁邊一個男人:我想下去救人,但我一個人肯定不行,你下嗎?他說:你下我就下,短暫的交流也就半分鐘吧,我率先脫衣服下河了,從發現人到下河,也就不到兩分鐘。
徐州四月中旬早上的河水還很涼,我倆一前一後游到那人旁邊,我告訴一起下河的夥伴,讓他在後面推,我在前面拽,感覺那人很重,費了好大勁,終於把人拉上北岸,這時候岸上很多人幫忙把被救的人拉上岸,原來是一個胖胖的女人,大約有30多歲的樣子,已經昏迷,但面色很安詳。
眾人有的報警,有的要救護車,有的給她控水,做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和我一起下河的夥計已經游到南岸了,我看著寬寬的河面,流淌的河水,再也沒有勇氣再游過去,就讓一個開電動三輪車的人把我送到南岸我的車旁,幸好我車上有換洗衣服。這時候,警車和救護車都到了。
我在車上換好衣服,就繼續開車去上班了。時間過了大約一星期以後吧,我在公司接到一個電話,說是落水婦女的丈夫,他說經過多方打聽,才知道是我救的他老婆,一定要感謝我,但我得和他一起去趟交警大隊,因為當時有人報警了,我作為救人者,應該得去簽字結案。
等我見到落水婦女丈夫以後,才知道那婦女在醫院搶救多天,最終還是死了,撇下一個四歲女孩和一個六個月男孩,令人痛惜!
在交警詢問的過程中,有件事情很詭異,那就是,用吊車吊事故車的時候,車門是鎖上的,車玻璃只開了一點縫隙,當時現場吊車的人說,由於車門鎖上了,打不開,是把車門玻璃砸爛才拴的吊繩。車門鎖著,人是怎麼出來的?不得而知。這件事情最後不知道咋處理的,反正死者已經順利下葬了。
這件事過了兩個多月了,我現在想想,還心有餘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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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淺笑嫣然1733
我的答案是,我會量力而行。不過值得慶幸的是因為我從小就在河邊長大,水性還是可以的,如果在不是水流不是那麼湍急那麼深的情況下,我是會毫不猶豫跳下去救的,但如果我在沒有把握的情況下,我也不會衝動行事,畢竟爸媽把我養成這麼大的閨女也不容易(ΘˍΘ=),我不會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做出那麼捨己為人的偉大行為,這種情況下我可能會趕緊尋找身邊的工具,並呼叫其他人一起幫忙,盡力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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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鐵桿銳筆老三
如果是用一句話回答:“生死關頭,救命第一”。不過是在本人的能力之內。必竟是一條鮮活的生命,任何一個有良知人們都會伸出援助之手,不但是救活了一條命,甚至救了一個家庭。
如果自已無能為力,也要傳喚他人急時營救。
記得在一九七八年初秋的一天上午,天氣特別悶熱,人們坐在樹蔭下,手中不停的搖恍著扇子還是大汗淋漓。在這時候,同村的幾個夥伴一商量去了村北的大坑邊,準備洗澡降溫。(在我們四人中除我之外三人不會游泳,其中還有一位瘸子,)正要脫衣時,不小心瘸子掉入水坑之內,坑有四、五米深他那支撐得住,水咕嘟咕嘟直往嘴裡灌,在這千均一發的緊要關頭,我毫不猶豫的跳進水坑,進行施救,經過幾個回合的拼搏瘸子終於得救。事後想起來真是後怕。但是,我絕沒有後悔過,也可是本性所在。
試想,如果這人得不到急時施救,到現在恐怕變成了黃土。現在我以看到他,心裡總一種成功後的快感!
我個人認為:不管社會如何變化,德行還是第一重要,一個小小地善舉,就能給人帶來無窮的快樂與幸福!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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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會游泳,我女兒會,但我是這樣囑咐她的:除非你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自己安全,否則你趕緊打電話報警,或呼叫周圍的人。因為我是母親,我承受不了你用自己的安全去救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