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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隱隱雪

    如果實體店實行七天無理由退貨,那麼很多人都在穿別人穿過的剩衣服,個人感覺不能實行,有那麼幾點

    第一, 不衛生,誰能知道上一個人有沒有傳染病,萬一有呢。或者上一個人穿幾天了,再退,下一個人買,會不會出現上一個人的氣息?

    第二,既然在實體店,穿試過,對所有的價格啊,穿身效果都很滿意,為什麼要退呢?難道是三歲小孩

    房租貴,人工貴,服務員為你忙乎半天賣出去一件,穿幾天再退。

    網上的七天無理由退換是有時間的,來回發貨需要三天,收到貨不滿意再退是三天,也就是說,貨到手裡要不要也就1-2天的時間

  • 2 # 五月羊5L5S

    七天無理由退貨,在網上可以,在實體店不行,理由如下,網上購物,看到的是照片和主播門拿的物品在推銷,看不到實物的品質也不能試穿,可能會出現問題,實體店就不一樣了,購買物品,可以試試,大小尺碼是否合適 ,品質如何,一目瞭然,喜不喜歡,在實體店都是自己選的,看得見摸得著,所以實體店七天無理由退貨,不贊同,

  • 3 # 騎行俠230

    實體店購物後不喜歡要求退貨遭拒,你建議呼籲消費者七天無理由退貨能不能拓展到線下,這種方式其實是不可能實現的,這個是因為實體店和網店的銷售模式是有很大差異性的。實體店肯定也是不會這樣做的。

    首先我們要明白一個道理,實體店的銷售模式,是消費者能親臨店鋪,能夠看到實物,還能夠試穿。當你感覺到一切都滿意的時候,你才會買單購物的,如果你已經買回家了,穿了個七天(保住吊牌),然後去退貨了,那實體店還如何生存。

    人家網店是因為你只能看到你想買的商品,只是對方的直播穿搭給你看,穿上自己身上是否合適,還是一個未知數,在這種情況下,才會出現七天無理由退換貨,就是在這種情況下,你退換的商品,還不能影響商家二次出售才行。

    所以任何事情,都要站在商家的角度看看問題,做人也是這樣,不能只顧自己的利益,社會需要的是相互的理解,才會和諧美麗,因為大家都要掙錢吃飯。

  • 4 # 花港觀魚llwy

    本來這個“七天無理由退換貨”就不是合理的。有的人利用這個規定第七天退掉穿用過的衣物(我以前的一個女同事每年回去過年都會去我們這裡最大的商場買兩身昂貴的衣服,五六天後從老家或婆家回來馬上拿去退掉,年年如此),被退貨的衣物又會賣給其他顧客,這對後來買了退貨的顧客十分不公平,而且也對衛生防疫不利。所以我認為實體店賣出的衣物是當面挑選試穿的,不適用“七天無理由退換貨”,消協應該考慮取消此規定。

  • 5 # 自在紅塵不老

    現在實店也不容易,大多數人都在網上購物,沒幾個人到實體店去購物,好不容易賣岀去一件東西還要退貨,當然不願意,一般換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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