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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許栩原創之管理與職場

    這個問題挺有意思,其實,我們反問兩句,這個問題的答案就出來了。

    1、員工為什麼要主動承擔工作?

    2、員工為什麼要對結果負責?

    一、員工為什麼要主動承擔工作?

    我們總想不用給馬兒吃草,馬兒也能跑,但現實中,這種情況是不存在的。

    員工為什麼要主動承擔工作?顯然不能指望員工品質高尚,主要有兩點:一是員工需要一些實際的東西,我們需要給員工一些實際的東西;二是員工不能因主動承擔而失去什麼或帶來什麼損失。

    1、員工主動承擔工作,能得到實際的回報,而不僅僅是“口頭表揚”或“口頭認可”,比如現金獎勵,比如升職機會,比如績效考核分提升。再比如,形成正式的通報檔案。

    2、員工主動承擔工作,最關鍵的一點是,主動承擔不要變成負擔,即主動承擔工作,不能到最後,這項工作理所當然的成為主動承擔者的工作。這是員工主動承擔工作的殺手,企業老闆們在問員工為什麼不主動承擔工作時,最該反思的是這一點。

    3、另外,如果員工主動承擔工作而影響了自己的本崗工作,這是員工自己的問題,這種情況不能提倡。所以,如果工作釋出者知道員工承擔這項工作會影響或可能影響其本職工作,卻不進行提醒甚至有意推動員工承擔,那就變成了公司的問題,這也不可能持續讓員工主動承擔工作。

    員工為什麼要主動承擔工作?簡單一點,要想馬兒跑,就要給馬兒吃草,並且,保證馬兒跑的過程中不摔跤。

    二、員工為什麼要對結果負責?

    責與權總是對等的,也必須是對等的。

    員工為什麼要對結果負責?那肯定是我們給了員工相應的能力(員工包括管理員工,不僅僅是一線人員)。如果沒有給予員工相應的權力,卻要求員工負責,是未免有點異想天開。比如,要倉庫管理人員對庫存負責,那麼,就要給予倉管人員拒絕無關人員、未經允許人員、不按流程操作人員進入倉庫的權力。再比如,要生產經理對生產損耗負責,就要賦予生產經理自主考核和獎懲的權力。

    有多大的權,負多大的責,這似乎是很功利的一句話,但對於職場來說,卻是真理。

    先給員工相應的權力,和權利,再先談員工對相應的結果負責,這是天然的因果,也是必然的順序。

    員工不主動承擔工作,對結果不負責,如何解決?

    經過回答上述兩個問題,答案已經非常是了。

    1、給員工實際的東西。

    2、不讓承擔最終變成負擔。

    3、權責對應。

  • 2 # 努力搬磚過日子

    每個人的素質和能力不一樣,在實際工作中,難免有些員工犯錯,但一出錯就要員工來承擔責任,我覺得這樣的公司太沒人性化!我們在工作中,要分清責任,做成一種規章制度列出來,員工入職時一定要培訓好!各個崗位的要求怎樣,做錯了會怎樣處理!把這種制度打印出來分發到每位員工,出了問題有章可查!如果僅僅在入職時開會說一遍職責制度,這種很難讓人信服的!我入職的時候,公司就發了一本員工手冊,一直留了幾年,偶爾可以看看哪些情況要扣錢,這就儘量避免了。不過個人認為,對於要員工主動承擔工作,公司也要推行獎勵政策,否則,員工每天只做好上級領導安排的工作任務就夠了,哪裡會主動承擔工作呢!還有一點,看看你說的員工是哪種?如果是工廠普通員工,我建議不要搞責任問題,車間員工每天不停地工作,偶爾犯一兩次錯誤,口頭教育就行了!除了教育,還要考慮如何避免員工再犯同樣的錯誤!是否因為員工長時間工作太累造成的?是否可以透過增加裝置裝置來減輕員工的工作強度等等!

  • 3 # 平地掀巨浪

    大公司用績效考核,用資料,用規則來管理。

    小公司嘛,明確規定好崗位職責,要有獎懲制度,你下指令時,說清楚,要他做什麼,做到什麼程度,得到什麼結果,多長時間完成,費用限制…一視同仁,做不到扣工資獎金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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