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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生別無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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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嶺南通途
網友諮詢:
單位領導因為貪汙受賄進去了,員工們應該去探望嗎?
我的答覆:
對於在職場當中工作的青年,不可避免可能會遇到這樣的情況,就是曾經對你比較器重的領導,或者是你所在單位的領導,因為種種原因坐牢去了,如果出現這樣的情況,我建議你一定要謹言慎行,做任何事情都要充分考慮清楚後果是什麼。
也許在你個人看來,你本人並沒有做什麼不好的事情,去看望領導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在別人眼裡這卻是不一件非常不正常的事,所以如果你去探望已經坐牢的領導,很有可能會對你個人的發展有一定的影響。針對你提出的問題,我建議可以從下面幾個方面進行考慮。
一、領導因為貪汙受賄坐牢,本身就說明你領導存在違法行為你的領導因為貪汙受賄坐牢了,我認為首先要給他本身的行為進行一個定性,那就是他是一個違法的人,也是一個違紀的人,你和這樣的領導保持距離肯定不是一件壞事,因為如果你在他坐牢以後還去探位,我認為就說明了很多事情。
作為一個正常人,不管其他的因素,我認為都必須要有一個正確的是非觀,因為你的領導確實是做了一些違法的事情,那麼他本身在品質上面就有問題,這是對他的定性,像這樣的人你去探望他也許帶有一定的感情色彩,但是你沒有考慮到他為人的本質是什麼。
任何一個人自己做了一些不應該做的事,做了一些違法違紀的事,都必須要受到對應的懲罰和處理,尤其是在體制內的崗位工作,如果你能做了違法的事情,那更應該受到嚴懲,你的領導因為貪汙受賄而去,這本身就是對他的懲罰。
二、你去看望已經坐牢的領導,其實對你個人的影響會非常大對於在體制內工作的人員,如果你的領導因為貪汙受賄而坐牢了,這時候你想要去探望他,我認為你是一個不成熟的人,因為在體制內的崗位工作,你作為他的員工,他都已經定性為一個貪汙受賄的人,你還去探望他,難道你和他是同夥嗎?很多人可能都會有這樣的疑問,哪怕你本身確實是沒有任何問題。
作為在他手底下曾經工作的員工,也許他在某些事情上面確實對你非常不錯,你感覺他作為你的領導,他坐牢以後也應該去看望一下,有這樣的的想法是人之常情,但是你卻不能夠去實踐,因為你實踐了這樣的事情,就能夠給別人以口實。
千萬不要小看這些平時你個人的行為,因為你的一些行為其實容易讓別人引起一些歧義,也許你內心本身或者你本人確實有一些相關的問題,這時候反而會成為調查你的線索。
三、一進去坐牢的領導,他就已經不再是你的領導從我個人的角度來看,也許這個人曾經是你的領導,但是當他去坐牢以後,他就已經不是你的領導,因為去坐牢的人都已經被開除了領導職務,甚至被開除了公職。
我認為作為曾經的員工,這時候你不去看望他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因為他都不是你的領導了,你還去看望他,他還是一個犯了錯的人,你自己沒有得到任何的利益,但是卻會損失你個人的形象,甚至還會影響你個人的發展前途。
有些人可能內心會有這樣的想法,就是領導刑滿釋放以後最終會東山再起,如果你這時候去看望他,未來他東山再起以後你也能夠飛黃騰達,你有這樣的想法,我認為非常危險,因為去坐過牢的領導,他出來以後能力再強,也不可能再東山再起。
四、人走茶涼在體制內很正常,這也是有深刻人情世故的道理從我身邊認識這麼多朋友的情況來看,尤其是在體制內的單位工作,其實人走茶涼是很正常的事情,但很多人可能對這個道理看的還不是很透徹。
不管你是在單位的領導崗位退下來,還是將單位的普通員工崗位上面幹到退休,你離開單位以後,其實大部分人都不會和你保持任何的聯絡,從領導崗位退下來以後,馬上其他的員工都會對新領導安全滿後,不會對你這個老領導有多大的尊重。
這也就是在體制內經常說的人走茶涼,我認為這其實有非常深刻的道理,任何一個在職場當中工作的人,都應該做好這樣的心理準備,因為人走茶涼才是任何一個單位和公司的常態。
如果在一個單位裡面,你從領導崗位退下來以後,員工對你還是非常熱情,對你還是經常保持聯絡,會讓新來的領導感覺到非常尷尬,同時也會給人留下一種不好的印象,那就是你本人雖然已經退下來,但實際上還掌握著單位的權利,這對於你個人可不是什麼好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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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摸不透說不明
服刑期間,在法律和監獄管理允許的情況下,只要依法探視,跟單位領導之間關係清白,沒有利益往來,沒有特殊情況需要回避的話,那就遵從內心吧,也許是感謝共事時正常提拔重用,也許是拋開違法犯罪以外,領導個人還是有值得尊重地方,也許是出於幫助單位領導的信心重建和思想改造吧。
回覆列表
這是個有趣的話題。對於網友腦洞大開的提問,我給出的答案是,員工不應該去探望坐監的單位領導。
不管他是什麼級別的領導,也不管他僅僅是因為貪汙而坐牢,總而言之,他觸犯了國家的法律而被收監,就應該稱之為犯人,在他的檔案上就會留下不光彩的記錄,甚至會影響到他子女以後的前程。
對於這樣的所謂領導,員工應該保持正確的人生觀,主動和他劃清界限,不應該去監獄探望。
想想看,如果此時去監獄探望,是不是代表員工認可他的貪汙受賄的不法行為?
要知道在當下,老百姓對官員的貪汙受賄行為是深惡痛絕,國家對官員的貪汙腐敗行為,同樣也是高壓態勢,是零容忍的。官員腐敗,猶如過街的老鼠,人人喊打,不得人心。
在建國初期,劉青山,張子善因私貪國家防訊錢款,被主席下令,判處這對曾經的"紅小鬼"sⅰ刑。
由此可見,對於官員的貪汙腐敗行為國家一直是零容忍的。
說了這些,你還認為貪汙受賄的腐敗行為,是個小錯誤嗎?你還會去探望這樣的領導嗎?
當然了,也有個別的員工,過去曾經受惠於領導的提拔和重用,心存感激,可能會去探望在監獄裡的領導。這又當別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