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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頑強葡萄2l

    首先該問題是否有出錯,顛倒了故事的真實性,也根本不符合邏輯思維,既然是未成年女子,她還是童年,根本不需要去強姦或引誘一個成熟的男性,未成年女子也沒有能力去強姦一個成熟男子,只有成熟男去強姦一個未成年的女子那大有可能,所以我也從沒有聽到個一個弱女子,能夠去強姦一個男生,除非該女子有精神病。

    如果退一萬步按想象來講,即使一個未成年女子去強姦一亇成年男子,這種現象也不能算是犯罪,因為該男子也絕對不會去告法未成年女子,該男子也不可能得了便宜賣乖,再說如果真的該未成年女子去強姦成熟男子也不應該算是犯罪,因為她還未到犯罪的年齡,但該女孩會付出很大的代價,我故計在本地很難嫁出去,應該嫁到外地去做媳婦還可以。本問題回答到此結束,如有不當之處請各位看官批評指正。

  • 2 # 雙力816

    如果天上能掉餡餅,那畫餅是能充飢的。未成年的女性強姦成年的男子,可能嗎?除非女子有孫大聖超人的魔力,否則,一個瘦弱的女子是不可能強姦成年男子的。

  • 3 # 化學科研民工

    不論年齡,強姦都是一種犯罪行為,無論是針對未成年人還是成年人。無論在何種情況下,性行為都必須是雙方自願的,而強迫或威脅進行性行為都是非法的。

    在很多國家和地區,針對未成年人的性行為都被視為犯罪,無論這種行為是否涉及強迫或威脅。這是因為未成年人的身體和心理發展尚未完全成熟,缺乏足夠的認知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因此在性方面往往處於較弱勢的地位。無論在什麼情況下,強迫或威脅進行性行為都是不道德、不合法的。

    因此,無論女孩子(未成年)的年齡如何,如果她們被強迫進行性行為,都應該得到及時的支援和幫助,以確保她們得到公正的對待和保護。同時,我們也應該加強性教育,提高人們對性侵害和性暴力的認識,以減少這種犯罪行為的發生。

  • 4 # 蔥哥說法

    強姦罪只是針對於男性而已,如果男性採用威脅或者脅迫手段,使用暴力,違背婦女意志而與其發生關係,就是強姦罪。如果女性採用同樣手段與男性發生關係,就是強制猥褻罪。

    但是,犯罪主體必須都是18歲以上具有完全行為民事或者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如果女孩子沒有成年或者在14歲以下,不管女孩是否願意,或者女孩採取什麼手段,男性與其發生關係,都可能涉嫌姦淫幼女罪,是強姦罪法律領域裡面處罰最嚴重的罪行。

    在強姦罪中,如果行為人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姦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姦淫不滿十週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 5 # 柳葉村變遷夢

    這個問答有點可笑,如果真有此事發生,沒人舉報那就不了了知,如果男方舉報有證據,也得發款居留,因女方是未成年人,法律有規定是犯法呢!不許破壞四德文明傳承,讓社會更好向高素質行進!

  • 6 # 勇往直前的柑桔CH

    #有些未成年的女孩子在性發育即將成熟的階段、可能存在如些問題,搶奸算不上,性調嬉有可能。如遇正能量的帥哥美男就會出手製止,要遇上渣男、那就不好說了,小女孩的一生也就這樣被毀了,在此正能量傳遞呼喚未成年的孩子,在上學、學習的年齡。應勤奮好學優秀文化知識,不應接觸對青少年不健康的網路宣傳,努力學好功課、已便成才為家為國做出應做努力來出彩自己。正能量傳播手機攝影(軍哥

  • 7 # 作家任重齊

    未成年女孩強姦成年男性算不算犯罪。這是一個假設命題,現實生活中不會存在此類情況或極個別現象。假設有的話也不能算是犯罪。只能是犯法違法。如果判定犯罪只能說案件另有隱情。

  • 8 # 大道任我行2022

    比須指出,此問中,是男性犯罪還是女性犯罪。在現下法律中,強姦罪只是許可權男性。而本情節則是女奸男,既無法定罪女子,又怎麼定罪男人?在強姦案例中,男人與未成年女子發生性關係,無論女子願意或不願意都屬於強姦罪。而本情節是男子被挾持而以,若定罪男子則有不公,大家說呢?

  • 9 # 有趣的風箏ZM這照片

    當然有怎麼說錯口了,我這就有一個男人強姦一個小女孩那年才只有八歲,小女孩在卓子戰著了吃飯他跑去強姦人家小孩子。那個人也只坐了八年勞!

  • 10 # 愚公的順風林

    根據法律規定不滿18週歲的少女通稱為未成年,不滿14週歲的少女稱為幼女,14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少女未免有性衝動,但由於身心發育不全與異性發生性關係極容易造成身心傷害,又涉世未深未免上當受騙成為色魔的獵物。

    為此法律早已取消了未成年少女強姦罪,即便是主動與成年男子發生性關係,他也鑽不到法律的空子,該怎麼判還怎麼判,根據法律規定與未成年少女(14週歲以上)發生性關係,無論她主動與否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成年男子與不滿14週歲的少女(幼女)發生性關係,無論她主動與否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嚴重如以暴力、脅迫等手段情節惡劣致其嚴重傷害者處10年以上有期徒、無期徒刑或死刑。

    必竟要問的是,女性,還是未成年她怎麼可能對一個成年男子實施強姦,男子不主動沒有性的意象,單憑對方主動怎麼完成性交,難道說此女還有如此老道到迷姦男子的本領不成,這種事別人咋就遇不到呢,只能說明雖然對方主動但男子也很衝動的,而衝動的後果往往是嚴重的。

    在這個法治社會里相信法律是公正公平的,任何人想鑽法律的空子,首先得掂量掂量自己的分量,分量不夠就別多想了,老老實實做一個守法公民就好。

  • 11 # 祁人祁語

    這個問題根本不存在,未成年的女孩子,沒有能力去強迫男性發生關係。這個說法,只不過是為強姦嬰幼女找藉口,非常愚蠢,也非常無恥。另外依照法律,我們國家不存在女性強姦男性的問題。

  • 12 # 新絕地逢生

    腦洞大開的智商,不愧是聰明猴子原始的後裔。

    如果天上真的掉餡餅,或許連畫餅充飢的想法就顯笨拙。

    未成年女子如果真的有萌春的想法,幹嘛用強姦的方式而為之,除非極為淫亂,大腦進水的不輕。

    婚姻法保障的自然主題人為女人,未成年女人強姦一個正常的成年人,不擔責,但會受到道德層面的遣責。

    未成年女子怎麼在行為學上釆取逼迫或暴力手段而滿足自己的性慾呢?想想就蹊蹺,如何具體操作,男人如果不配合,女子能達到何種結果?

    看來《婚姻法》向女人保護傾斜是對的,男人被動或拒絕配合,女人什麼也幹不了。

    這類問答題以後還是少點為好,不實際,對未成年女子不尊重,既使女子有欲衝動,也不會過程如此不規範。

    該幹嘛幹嘛去吧,好好做人,努力賺錢,此問題為偽命題,相信豬八戒遲早會拱到手嫦娥,不信千年等一回的非分幻想。

    該搬磚了!

  • 13 # 看公評想正義

    不算犯罪,因為我們國家的法律是未滿18週歲屬於未成年,不需要負法律責任,由監護人領回加強教育,所以不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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