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先來給大家介紹一下集合競價的規則,都有那些?新版和舊版有啥不同之處?
集合競價原則:
集合競價是指對一段時間內接收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以中國競價交易制度為例,集合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是:
1、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成交量最大的價位;
2、高於成交價格的買進申報與低於成交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
3、與成交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一方全部成交。兩個以上價位符合上述條件的,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若仍有兩個以上申報價格符合條件,取其中間價為成交價格。深圳證券交易所取距前收盤價最近的價位為成交價。集合競價的所有交易以同一價格成交。集合競價未成交的部分,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3.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集合競價時間及其他規定:
早盤集合競價:
重點是集合競價和掛單及撤單的規定,9.15-9.20之間,可以掛單,也可以撤單,但是9.20-9.25期間,是不接受撤單的,只能接受申報,但對申報不進行處理;9.25集中撮合,產生開盤價。
尾盤集合競價:
尾盤集合競價是指將收市前或者收市後一段時間的全部委託報價集中在一起,根據不高於買申報價格和不低於賣申報價、成交量最大等原則產生的一個成交價格,並將這個價格作為收盤價和這個時間段內全部成交委託的交易價格。
深市的最後三分鐘採取尾盤集合競價的方式撮合交易,撮合交易最大成交量的價格即是收盤價。(上證沒有尾盤集合競價,上海市場的收盤價是最後一筆交易的前一分鐘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深圳股票在收盤14:57---15:00是尾盤集合競價時間,這3分鐘不能撤單。
盤3分鐘集合競價,主要是避免操縱股價,有些機構,在最後幾秒鐘,以少量買賣,可以大幅度的拉高或壓低收盤價,而絕大多數的技術指標,都是採集開盤、收盤、最高、最低、平均價以及成交量等資料來計算的。收盤價的偏離,必將影響技術指標的真實性。
新版集合競價規則:上交所進行修改
上交所將14:57至15:00收盤階段的連續競價方式改為集合競價方式。
接下來,給大家重點講解一下,關於“集合競價選股戰法”都有那些選股原則,具體應該如何進行選股?
選股原則:應該遵循以下幾個重要原則
高開原則:一般儘量選擇集合競價高開超過3%以上的個股(優先選擇)。
大量原則:第一筆委託單,出現大單競價的優先選擇。
其他細節:
下跌趨勢的股票,儘量規避;前期沒有成交量的股票儘量規避。案例個股:中國科傳,智慧財產權概念龍頭個股。
日線:中國科傳
中國科傳,非常明顯,集合競價高開幅度很大,湧現巨量買單,而且是高開5%以上,高開幅度很大的個股,這種個股,應該優先關注。
早盤集合競價異動:集合競價高開5%以上,理應重點關注!
分時圖成交量明細:
9.25,第一筆單425萬,膽量相對而言,比較大。。。
集合競價選股,需要重點關注的指標:高開幅度,換手率和量比等,這三個要素是最重要的,還有就是第一筆單子的單量很關鍵。
智慧選股:選股器-定製選股
大家可以按照這個條件去進行設定,具體的引數,可以自行調節,完了之後,儲存方案,下次集合競價開盤期間,特別是9.20-9.25期間,就可以使用這種方法進行選股了!
首先,我先來給大家介紹一下集合競價的規則,都有那些?新版和舊版有啥不同之處?
集合競價原則:
集合競價是指對一段時間內接收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以中國競價交易制度為例,集合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是:
1、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成交量最大的價位;
2、高於成交價格的買進申報與低於成交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
3、與成交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一方全部成交。兩個以上價位符合上述條件的,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若仍有兩個以上申報價格符合條件,取其中間價為成交價格。深圳證券交易所取距前收盤價最近的價位為成交價。集合競價的所有交易以同一價格成交。集合競價未成交的部分,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集合定價由電腦交易處理系統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並在此基礎上,找出一個基準價格,使它同時能滿足以下3個條件:1.成交量最大。2.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成交)。3.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該基準價格即被確定為成交價格,集合競價方式產生成交價格的全部過程,完全由電腦交易系統進行程式化處理,將處理後所產生的成交價格顯示出來。這裡需要說明的是:第一,集合競價方式下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體現在電腦主機將所有的買入和賣出申報按價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價格下的申報原則按電腦主機接受的先後順序排序;第二,集合競價過程中,兩個以上申報價格符合上述三個條件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為成交價格,仍有兩個以上是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以中間價為成交價。深交所取距前收盤價最近的價格為成交價。”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為成交價格“ 這句的意思是說,按照基準價成交後,還剩下未成交的量最小的為成交價格,就是累計買與累計賣的差的絕對值最小集合競價時間及其他規定:
早盤集合競價:
重點是集合競價和掛單及撤單的規定,9.15-9.20之間,可以掛單,也可以撤單,但是9.20-9.25期間,是不接受撤單的,只能接受申報,但對申報不進行處理;9.25集中撮合,產生開盤價。
尾盤集合競價:
尾盤集合競價是指將收市前或者收市後一段時間的全部委託報價集中在一起,根據不高於買申報價格和不低於賣申報價、成交量最大等原則產生的一個成交價格,並將這個價格作為收盤價和這個時間段內全部成交委託的交易價格。
深市的最後三分鐘採取尾盤集合競價的方式撮合交易,撮合交易最大成交量的價格即是收盤價。(上證沒有尾盤集合競價,上海市場的收盤價是最後一筆交易的前一分鐘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深圳股票在收盤14:57---15:00是尾盤集合競價時間,這3分鐘不能撤單。
盤3分鐘集合競價,主要是避免操縱股價,有些機構,在最後幾秒鐘,以少量買賣,可以大幅度的拉高或壓低收盤價,而絕大多數的技術指標,都是採集開盤、收盤、最高、最低、平均價以及成交量等資料來計算的。收盤價的偏離,必將影響技術指標的真實性。
新版集合競價規則:上交所進行修改
上交所將14:57至15:00收盤階段的連續競價方式改為集合競價方式。
6月1日,上交所表示,為進一步完善收盤交易機制,維護市場交易秩序,上交所擬調整收盤價產生方式,實行收盤集合競價機制。上交所表示,對《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實施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滬港通業務實施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風險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辦法》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的部分條款進行了修訂,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接下來,給大家重點講解一下,關於“集合競價選股戰法”都有那些選股原則,具體應該如何進行選股?
選股原則:應該遵循以下幾個重要原則
高開原則:一般儘量選擇集合競價高開超過3%以上的個股(優先選擇)。
大量原則:第一筆委託單,出現大單競價的優先選擇。
其他細節:
下跌趨勢的股票,儘量規避;前期沒有成交量的股票儘量規避。案例個股:中國科傳,智慧財產權概念龍頭個股。
日線:中國科傳
中國科傳,非常明顯,集合競價高開幅度很大,湧現巨量買單,而且是高開5%以上,高開幅度很大的個股,這種個股,應該優先關注。
早盤集合競價異動:集合競價高開5%以上,理應重點關注!
分時圖成交量明細:
9.25,第一筆單425萬,膽量相對而言,比較大。。。
集合競價選股,需要重點關注的指標:高開幅度,換手率和量比等,這三個要素是最重要的,還有就是第一筆單子的單量很關鍵。
智慧選股:選股器-定製選股
大家可以按照這個條件去進行設定,具體的引數,可以自行調節,完了之後,儲存方案,下次集合競價開盤期間,特別是9.20-9.25期間,就可以使用這種方法進行選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