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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留興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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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M事事兒
我第一次聽到家委會這個詞,是多年前在香港電視劇裡,那個時候的家委會會長,一般也都不是啥正面角色。
咱也不知道這個組織是什麼時候潛入的。
記得當年我們收班費的,都是生活委員。作為班幹部,十分盡職盡責,一個班撐死了幾百班費,運動會定個衣服穿。
怎麼時代發展得越來越快,孩子們的所有事情都要家長代勞了呢?
84000元這個數字,對於一個普通家庭來說已經不是一個小數目了,放在銀行理財一年也有3000塊利息。
是真的用在了孩子身上,還是進了某些人的口袋,抑或是藉此斂財呢?
一個空調5000元;一個印表機2000元;一套班服算100元,50個孩子,就是5000元;剩下的我實在想不出還有什麼大錢?
所以,這84000元,每一筆開銷,都有賬單嗎?如果沒有,是否是某些人藉著家委會的名頭,用別人的錢,去奉承老師呢?
同時,一個老師能夠默許家委會成員收取如此鉅款,他還配被學生們愛戴嗎?
我不反對送禮,各家情況不同,可以自己私下處理,何必慷他人之慨?
什麼時候開始,義務教育也有了前提?
沒有家委會的年代,孩子們會管錢、會打掃、會交流。如今呢?
家委會的存在,讓孩子們沒有機會鍛鍊自身能力,有很多道理也無法在實踐中總結,這難道不是一種退步嗎?
時代的悲哀,家委會真的有存在的必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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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拾起東方
得看84000具體指的是一次還是一段時期,一次又是什麼緣由。我大兒子初中兩年,陸續交了2500-3000班費,全班50個人計算那也有10多萬了。大概花銷就是教輔資料,班級活動,自費安裝空調和電費什麼的。
家委會就是由幾個刺頭家長,極力為難老師、刁難老師,逼迫學校承認他們的這麼一個組織,沒有規定約束他們,也沒有法律約束他們,他們可以在家委會名正言順的侵佔家長們的利益,名正言順的佔家長們的便宜,家長對他們敢怒不敢言,因為他們是你(家長)推選出來的。不過,自從有了家長委員會,老師的麻煩少了許多,他們佔了便宜,就不再去找老師的麻煩了,老師也從此解放了出來,可以潛心教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