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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紅塵醉無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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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逆光之處是暖傷girl
分吧,那沒辦法,無論如何他都結婚了不是嗎?你的青春不要再浪費在一個不可能的人身上了,青春真的禁不起時間的摧殘。
透過你的描述,我覺得這樣的男人超級的沒有擔當和主見,他的父母讓他跟誰結婚就跟誰結婚,一點都不硬氣。說“他違背不了父母”這隻能說明在你和父母之間的選擇題上,他選擇了父母而不是你。如果他真的非常非常的愛你,那麼我想沒有什麼事可以阻擋你們在一起的,畢竟自古以來的例子比比皆是,還有最近的張靚穎結婚之事因為母親和女婿不和鬧得沸沸揚揚的,那張靚穎還堅持著結婚呢,一個女人都可以違背自己的母親的意願,那試問這個男人他做到了嗎?答案是沒有,原因就是你沒有他的父母重要。
我覺得即使你們在一起了,你確定他的父母不會難為你嗎?你確定能和他的父母友好好相處嗎?就算你們能在一起,他的父母也是個無法消除的阻礙,所以說,並不是兩個人相愛就能在一起,影響兩個人的因素有很多。
而且,你也是有父母要養的人,你的父母知道你現在是“小三”嗎?也許你在否認我不是,可是你嚴格意義上來說就是破壞別人家庭的第三者,不是嗎?即使那個男的非常的愛你,即使你也非常的愛他,即使那個男人的妻子不愛他,但是不可否認他們結婚了,你現在就是在破壞一個婚姻不是嗎?即使你們在一起了,那會不會有人非議你們,說你的壞話,那你的父母會怎麼想?
所以這種時候就分手吧,堅定一點,誰離開誰不能活呀?時間其實是可以沖刷一切的,只不過你從來都邁不開那最艱難最關鍵的一步,不是嗎?
不能理解你的這種做法。你現在的心理就如同一個人擁有一件物品,平時閒置不用。但當某一天有人跟你要這個物品的時候,你就爽快地答應了,但是當你把東西送給別人以後,你又發現,這個物品對於你來講,是非常重要的,甚至是必不可少的。於是你後悔了,也反悔了,又把這個物品從被送人處偷出來,繼續自己使用了。
可能,話說的有些難聽。但是道理就是這麼一個道理。
當初,是你自己不重視對方,把對方拱手相讓給別人。現在後悔了以後,又從別人那裡偷出來,私藏為已用。
你為什麼痛苦?可以說,你今天的痛苦都是你之前自己釀成的。而且要從這種痛苦中解除出來,也只有你自己。你必須自己親手把這個結解開。
你需要找到你愛的這個人還有這個人法定的老婆,你們三個人需要坐下來認真談一下,以一種合法的理智的方式把這件事的烏龍解開。在Sunny底下愛一個人和躲起來愛一個人的感受絕對是不一樣的。而你需要的就是這種光明正大的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