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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愚行僧旅行家菠蘿7H

    忍一忍,饒一饒,忍字沒有饒字高。先動手者錯在先,後動手者不想忍,矛盾升級結果難料。看影片因公停車位人家五菱車先停哪,開豪車的說常在那停,叫人家挪,人家不想挪,豪車媳婦飛撲推一把,五菱車司機忍著辨駁,豪車男猛一把抱起對方頭朝下象石對卻蒜樣撞下,不計後果,飛來橫禍將人家打出腦震盪,住進C1O,打成重傷。打者面臨刑法,媳婦跪病人床前求饒,何苦呢?當時受傷者忍一忍,看他們秉氣壯,也不至命玄一線。最重要打人者冷不防給人家弄↑倒栽蔥,頭撞地,弄成重傷,傷害太大,至於嗎?衝動是魔鬼。其實,罵不換口,打不換手是對方五大三粗,氣勢壯,對方忍,若個頭力量相等,很難做到。矛盾耒時,氣衝腦門,所學知識文明都忘九霄雲外,只為一口氣?

  • 2 # 智慧的吉子

    現在打人都非常狠,上來就是朝腦袋打,腦袋那都是很脆弱的地方,輕則腦震盪,重者一命嗚呼,難不成,對這樣的攻擊,無動於衷嗎?任由打下去嗎?在這種情況下,不應該還手嗎?如果不還手,可能就會被打死,如果還手了,就是互毆,哪有這樣斷案的?這樣應該定性為,防守自衛,這樣的解釋難道不對嗎?大家說說看

  • 3 # 自在星辰V1

    現在動不動就拳腳相加實際上就起源於互毆這樣的定性,遇到暴力報警出於民眾對警察能夠公正解決出問題的信任,如果警察總是以各打五十大板的方式迴應,最終損害的不僅是警察本身,而是政府的公信力,而且幾乎沒有成本暴力也助長了人們用拳頭解決問題的衝動,長此以往恐怕一般摩擦會因得不到解決釀成殺人大案。

  • 4 # 居安思危259197241

    無論是在高鐵上還是在其他公眾場合上打架,兩個人拳來腳往都可以稱為互毆,在比武臺上對打的叫“互相切磋”,只要清楚這一點,高鐵上打人定性為互毆並無不妥,其中被人打者一定是還了手,說沒有還手也不會有人相信,被人打者也沒有“罵死不還口,打死不還手”這個道行。

    至於你問到何年何月何日才能結束打不還手的悲哀?恐怕真的很難很難,人受到欺壓時自然條件反射就是反抗,俗話說的“佛都有火”相信就是這個道理,你就可想而知了。不過話得說回來,世上沒有任何一種東西是絕對的,打不還手真的大有人在,包括我本人在內,小時候被自己父母揍,我是從來不會還手的!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得了糖尿病,真有那麼可怕嗎?真的不能治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