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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專注商業20年

    不可以這麼幹,如果你這麼幹了看似雖然粗暴解恨,但屬於違反行為了,有可能定性為入室搶劫,民事糾紛就演變成刑事責任了,有理的事情就變成無理了,還無端惹上官司。

    這年頭借錢容易、還錢難,欠債的反而跟大爺似得求著他們還錢,遇見這種人很多債權人都採用過激行為討債,說狠話、搬東西、限制自由等等,有些欠債人膽虛不懂法,會老老實實還錢,但有些欠債人屬於“滾刀肉”軟硬不吃還很懂法 ,這種情況下的過激討債很容易就造成錢沒要到,反而讓欠債人倒打一耙,讓自己惹上麻煩。

    最明智的做法是走法律途徑,收集欠債人名下資產情況,日常消費水平,是否有轉移財產的可能等,提交法院走訴訟,判決書下來後如欠款人仍不履行義務,再申請強制執行。

    當然走訴訟周期長且也不是100%就能將欠款全部要回來,有些欠款人名下無任何可執行財產,也不在乎什麼徵信黑名單當“老賴”,碰見這樣的那基本是沒戲了,除非你有足夠的證據他在欠款時虛構的理由採用欺詐的手段,那有可能定性為詐騙,詐騙就是刑事訴訟了,可根據金額3-5年不等的牢飯。

    但我們的目的是要錢而不是將人如何,但事情如果到了這個階段,要錢肯定是沒有希望了,也只能解解恨,提醒自己下回再借錢一定看好人。

  • 2 # 欠條說法務團

    不可以,除非雙方當事人約定好可以用那些物品去抵債。

    遇到欠錢不還,多次催還沒有效果的,應該用法律途徑來維權,而不是用暴力手段獲取,不要衝動,以免給自己造成新的損失。

    要是不知道怎麼維權,可以通過<欠條說>了解情況

  • 3 # 興國講故事

    不可以!一碼歸一碼,不還你可以走法律程序!你如果從別人家搬東西那是違法行為,但是如果法院判決你以物抵債,有法院授權你才可以,而且是在法院工作人員在場的情況下放可以!現在我們是法治國家。

  • 4 # 緣永固

    欠錢不還,強行搬欠錢人家裡物品,屬於搶劫行為,要負刑事責任,萬萬不可魯莽行事。欠錢不還,可以起訴,由法律部門,強制執行欠債人家裡財物。

  • 5 # 中鐵集才

    不可以。雖然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條規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留置已經合法占有的債務人的動產,並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但這個前提是債權人已經合法占有債務人的動產,如直接闖入他人家裡搬東西涉嫌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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