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黴素類抗生素、磺胺類、喹諾酮類、解熱鎮痛藥、局麻藥(如普魯卡因)、激素類(如可的松、胰島素)、維生素(如維生素B1、複合維生素B)、酶類(如糜蛋白酶、門冬酰胺酶)、生化製劑(如細胞色素C、胸腺素)、疫苗(如狂犬病疫苗)、抗毒血清(如抗狂犬病血清、抗蛇毒血清)、抗毒素(如破傷風抗毒素)、類毒素(如破傷風疫苗)、造影劑(如碘造影劑)等。
1. 青黴素類抗生素;
2. 抗毒素(如精製破傷風抗毒素、精製白喉抗毒素等);
3. 抗毒血清(如狂犬病血清、抗蛇毒血清等);
4. 門冬酰胺酶;
5. 細胞色素C;
6. 胸腺素;
7. 糜蛋白酶;
8. 碘造影劑。
解釋一下與過敏反應有關幾個名詞:
過敏反應:也稱為變態反應,它是指機體受抗原性物質(如細菌、病毒、寄生蟲、花粉、藥物等)刺激後引起的組織損傷或生理機能紊亂的免疫反應。過敏反應屬於異常的或病理性的免疫反應。
藥物過敏反應:是指藥物作為抗原或半抗原進入機體,刺激機體後引起的組織損傷或生理機能紊亂的免疫反應。
過敏反應機制:當過敏原(抗原性物質)進入過敏者的體內後,刺激機體產生特異性的IgE(免疫球蛋白,抗體),IgE結合在肥大細胞的表面,使機體(淋巴細胞或體液免疫系統)呈致敏狀態。當過敏者再次接觸同樣的過敏原時,即發生抗原與抗體反應,肥大細胞脫顆粒,釋放5-羥色胺、慢反應物質、組胺、白三烯等化學介質(以組胺、白三烯最為重要),對機體產生某種程度的組織損傷或生理功能紊亂。(過敏反應是由IgE介導的免疫反應)
過敏反應分型:分為Ⅰ型(速髮型)、Ⅱ型(細胞毒性型)、Ⅲ型(免疫複合型)和Ⅳ型(遲髮型)四種類型。
藥物過敏反應,通常指的是Ⅰ型過敏反應(速髮型過敏反應)。例如,青黴素引起的過敏反應即為Ⅰ型過敏反應。其過敏癥狀常見為皮疹、蕁麻疹、藥熱、血管神經性水腫、哮喘等。嚴重時可發生剝脫性皮炎,過敏性休克,甚至死亡。
1. 用藥前詳細了解患者的既往藥物過敏史;
2. 進行藥物過敏皮試。
青黴素類抗生素、磺胺類、喹諾酮類、解熱鎮痛藥、局麻藥(如普魯卡因)、激素類(如可的松、胰島素)、維生素(如維生素B1、複合維生素B)、酶類(如糜蛋白酶、門冬酰胺酶)、生化製劑(如細胞色素C、胸腺素)、疫苗(如狂犬病疫苗)、抗毒血清(如抗狂犬病血清、抗蛇毒血清)、抗毒素(如破傷風抗毒素)、類毒素(如破傷風疫苗)、造影劑(如碘造影劑)等。
這麼多會引起要過敏的藥物,並非每一個藥物在使用前都必須做皮膚試驗,其中用藥前必須進行過敏皮試的藥物。
1. 青黴素類抗生素;
2. 抗毒素(如精製破傷風抗毒素、精製白喉抗毒素等);
3. 抗毒血清(如狂犬病血清、抗蛇毒血清等);
4. 門冬酰胺酶;
5. 細胞色素C;
6. 胸腺素;
7. 糜蛋白酶;
8. 碘造影劑。
解釋一下與過敏反應有關幾個名詞:
過敏反應:也稱為變態反應,它是指機體受抗原性物質(如細菌、病毒、寄生蟲、花粉、藥物等)刺激後引起的組織損傷或生理機能紊亂的免疫反應。過敏反應屬於異常的或病理性的免疫反應。
藥物過敏反應:是指藥物作為抗原或半抗原進入機體,刺激機體後引起的組織損傷或生理機能紊亂的免疫反應。
過敏反應機制:當過敏原(抗原性物質)進入過敏者的體內後,刺激機體產生特異性的IgE(免疫球蛋白,抗體),IgE結合在肥大細胞的表面,使機體(淋巴細胞或體液免疫系統)呈致敏狀態。當過敏者再次接觸同樣的過敏原時,即發生抗原與抗體反應,肥大細胞脫顆粒,釋放5-羥色胺、慢反應物質、組胺、白三烯等化學介質(以組胺、白三烯最為重要),對機體產生某種程度的組織損傷或生理功能紊亂。(過敏反應是由IgE介導的免疫反應)
過敏反應分型:分為Ⅰ型(速髮型)、Ⅱ型(細胞毒性型)、Ⅲ型(免疫複合型)和Ⅳ型(遲髮型)四種類型。
藥物過敏反應,通常指的是Ⅰ型過敏反應(速髮型過敏反應)。例如,青黴素引起的過敏反應即為Ⅰ型過敏反應。其過敏癥狀常見為皮疹、蕁麻疹、藥熱、血管神經性水腫、哮喘等。嚴重時可發生剝脫性皮炎,過敏性休克,甚至死亡。
藥物過敏反應的特點
過敏反應往往與藥物劑量大小無關;一般不發生在首次用藥,但可能患者不知道曾接觸過該藥物,或用過類似物,或有交叉過敏的藥物;過敏反應可通過皮試來測知;化學結構相似的藥物常可發生交叉或不完全交叉過敏反應。如青黴素類藥物各品種的抗原決定簇均為青黴噻唑蛋白,因此,青黴素類藥物之間存在交叉過敏反應。又如,患者對某種頭孢菌素過敏,對其他頭孢菌素類藥物也可過敏;過敏反應發生後,停用致敏藥物,一般輕症者反應可較快消退,預後良好。若給予抗過敏治療可加速恢復。但重症者(如剝脫性皮炎、過敏性休克)若救治不及時可導致死亡或留下後遺症;已致敏的患者對於該藥的致敏性可持續很久,甚至終生不退,再次用藥可重複出現原來的癥狀或更嚴重。接觸該藥的次數越多,往往反應越嚴重。因此,若患者曾對某種藥物發生過敏反應時,以後應避免再用此藥物。防止發生藥物過敏反應的措施
1. 用藥前詳細了解患者的既往藥物過敏史;
2. 進行藥物過敏皮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