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奧運會上如果出現名次相同的比賽,具體來說應該這樣處理:
--如果並列第一名,比如像體操這種積分賽制的比賽,這個時候就直接頒發3塊金牌。不過這樣的情況還是很少見的,在奧運會歷史上僅僅出現了2次,一次是1948年倫敦奧運會,當時3名芬蘭選手在鞍馬比賽上取得相同的積分,最後並列第一名。還有一次離我們比較近一點,那是在1988年漢城奧運會上,同樣是鞍馬比賽上,來自蘇聯,保加利亞,匈牙利的3個運動員再次取得相同的積分,最後組委會照舊給他們發了3塊金牌。
還有一種情況也得注意,那就是2個並列第一名,這種情況應該直接頒發2塊金牌1塊銅牌,並不會產生銀牌。在奧運會歷史上曾經多次出現這樣的情況,尤其是體操項目,比如中國選手李寧和馬豔紅在洛杉磯奧運會上,他們倆就分別與他國選手分享了吊環與高低槓金牌。另外像舉重這樣依靠身體的運動員如果成績一樣的話,他們還需要稱量體重,誰更輕的話誰就是最後的冠軍。這裡說一下像那種超過3個運動員的成績相同的比賽,比如4個並列第一名,這種特殊情況照樣會頒發4塊金牌,但是奧運會到目前為止並沒有出現這樣的極端情況。倒是世錦賽上面曾經出現過這樣的趣事,那是在2015年第46屆世界體操錦標賽女子高低槓決賽,4人並列金牌,其中中國選手範憶琳也獲得了金牌,而且她也親眼見證了這個歷史上時刻!(目前歷史唯一一次)
---如果並列第二名,那麼這個時候會頒發1塊金牌2塊銀牌,而且是沒有銅牌獲得者的。這種情況我們再游泳比賽中經常看見,比如孫楊在2012年倫敦奧運後200米自由泳決賽上,就跟南韓選手朴泰桓游出了一樣的成績,最後兩人並列成為第2名,在頒獎臺上兩人也掛的都是銀牌。
---如果並列第三名,那麼這個時候會頒發1塊金牌1塊銀牌2塊銅牌。還是在游泳比賽上,比如在2016年的里約奧運會,傅園慧在100米仰泳決賽中取得了並列第三名的成績,于是我們看到在頒獎臺上站了4個運動員,有2塊銅牌獲得者。
---再比如像那種奧運會的摔跤比賽,它本身規定就必須有2塊銅牌,這兩枚銅牌的爭奪是在資格賽和淘汰賽中與金銀排運動員進行過比賽的運動員之間展開,最後獲勝的兩名運動員將獲得銅牌。所以我們經常會看到摔跤比賽每次都是4個運動員領獎,這是特殊的規定而存在的。
總結一下奧運會比賽其實會出現以下幾種頒獎情況:1金1銀1銅,1金1銀2銅,1金2銀,2金1銅以及3塊金牌。
關於奧運會上如果出現名次相同的比賽,具體來說應該這樣處理:
1.如果該項目的比賽可以加試,那麼自然是2個第三名在進行比賽,選取其中的優勝者。
2如果該項目的比賽無法加試,那麼對於取得相同名次的運動員一般會有以下的操作方法:
--如果並列第一名,比如像體操這種積分賽制的比賽,這個時候就直接頒發3塊金牌。不過這樣的情況還是很少見的,在奧運會歷史上僅僅出現了2次,一次是1948年倫敦奧運會,當時3名芬蘭選手在鞍馬比賽上取得相同的積分,最後並列第一名。還有一次離我們比較近一點,那是在1988年漢城奧運會上,同樣是鞍馬比賽上,來自蘇聯,保加利亞,匈牙利的3個運動員再次取得相同的積分,最後組委會照舊給他們發了3塊金牌。
還有一種情況也得注意,那就是2個並列第一名,這種情況應該直接頒發2塊金牌1塊銅牌,並不會產生銀牌。在奧運會歷史上曾經多次出現這樣的情況,尤其是體操項目,比如中國選手李寧和馬豔紅在洛杉磯奧運會上,他們倆就分別與他國選手分享了吊環與高低槓金牌。另外像舉重這樣依靠身體的運動員如果成績一樣的話,他們還需要稱量體重,誰更輕的話誰就是最後的冠軍。這裡說一下像那種超過3個運動員的成績相同的比賽,比如4個並列第一名,這種特殊情況照樣會頒發4塊金牌,但是奧運會到目前為止並沒有出現這樣的極端情況。倒是世錦賽上面曾經出現過這樣的趣事,那是在2015年第46屆世界體操錦標賽女子高低槓決賽,4人並列金牌,其中中國選手範憶琳也獲得了金牌,而且她也親眼見證了這個歷史上時刻!(目前歷史唯一一次)
---如果並列第二名,那麼這個時候會頒發1塊金牌2塊銀牌,而且是沒有銅牌獲得者的。這種情況我們再游泳比賽中經常看見,比如孫楊在2012年倫敦奧運後200米自由泳決賽上,就跟南韓選手朴泰桓游出了一樣的成績,最後兩人並列成為第2名,在頒獎臺上兩人也掛的都是銀牌。
---如果並列第三名,那麼這個時候會頒發1塊金牌1塊銀牌2塊銅牌。還是在游泳比賽上,比如在2016年的里約奧運會,傅園慧在100米仰泳決賽中取得了並列第三名的成績,于是我們看到在頒獎臺上站了4個運動員,有2塊銅牌獲得者。
---再比如像那種奧運會的摔跤比賽,它本身規定就必須有2塊銅牌,這兩枚銅牌的爭奪是在資格賽和淘汰賽中與金銀排運動員進行過比賽的運動員之間展開,最後獲勝的兩名運動員將獲得銅牌。所以我們經常會看到摔跤比賽每次都是4個運動員領獎,這是特殊的規定而存在的。
總結一下奧運會比賽其實會出現以下幾種頒獎情況:1金1銀1銅,1金1銀2銅,1金2銀,2金1銅以及3塊金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