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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京都老客41118

    有這等事嗎?我覺得撞上去沒錯。如果法院判決司機全責,應該上訴。野生動物是國家保護,高速公路是高速公路單位保護!我們正常在高速上只要不超速,一切都是合法合理。國家保護的動物,國家沒有管理好,違法跑上高速,國家要付一定的責任。最少付60%責任。高速公路警察沒有保護好高速公路,讓野豬非法跑到高速公路上是警察失職!最少應該付30%。我們作為轎車駕駛人員,給國家交了高速公路費,就應該受到安全和保護。所以,如果法院判司機全責,絕對必須上訴。就用我這裡說的理由請政府部門,野生動物保護協會、高速公路警察應答。必須給一個說法。國家現在有野生動物保護法,既然國家保護野生動物。只要野生動物違了法,國家相關部門就必須負責!判司機全責沒有道理。找一個好律師,這官司必須打到底。給全華人民一個交代。

    此外,即便最後法院依然如此判,司機也沒錯,最少保證車裡的人安全,這是必須。

  • 2 # 正義凜然鯨魚wA

    肯定是不能也不該撞擊野生動物,特別是國家保護珍稀動物!

    所以大家開車穿越山區或者森林道路過程中,需要注意控制好車速,保持前方道路兩側視野清晰可辨識,重點密切注意前方道路兩側可能突然出現各類跨越道路的大小動物,防止避免行駛車輛對過路動物的傷害,努力營造人與動物的和諧共處環境,讓時間充滿愛哦!

  • 3 # 自駕遊大叔

    高速️上遇到小動物避讓不開當然要撞。

    本人親身經歷當時速度110,突然從高速路邊跑出來一只野雞,我只是帶了一點剎車還不敢急剎車,直接撞了也沒停車回頭想想應該下來把野雞撿回去,停到服務區檢查我的車前臉被撞了一點點牌照撞塌下去其他沒事。

    我在想不怪現在民眾怨言大,有時候這些手握權利的人一點同理心都沒有無故擴大自由裁量權,當時車速那樣快你不撞你會採取啥樣的措施?神仙也沒辦法,估計就是這些執法者自己遇到他也避不開,為了一些其他目的胡亂裁決。

    讓駕駛員負全責咋樣說也說不過去。

    高速管理國家要及時出臺相關細則,減少自由裁量權空間。

    在緊急情況首先是保護人的安全而不是要保護野生動物,不管它是幾級保護動物就是國寶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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