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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湖北電機廠退休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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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淡定海風Kf
被害者有罪論者,因為他是加害者同類,遇到同樣的人,同樣的亊,他也會毫不猶豫的去加害別人的,這種人是沒有三觀和道德存在的。
象這種人是借網絡之手,去歪曲事實,以便達到個人之目的,至到最後,作惡多端,被繩之以法,才知道撞了南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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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蕭北浪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可以起訴 他尋釁滋事 侵犯名譽權 散播謠言 什麼的 可以要求對方支付起訴費 律師費什麼的 只需要花費一點時間 還能得到一筆精神損失費 名譽損失費 誤工費什麼的穩賺不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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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讀書通往夢想
在網絡環境中,人們可以自由發表言論,但這並不意味著網絡是一個法外之地。每個人都需要對自己的言行負責,尊重他人的權益和感受,遵循社會道德規範和法律法規。
對於那些認為被害者有罪的人,他們的道德和三觀可能存在以下問題:
1. 缺乏同理心:這些人可能對受害者的痛苦和困境缺乏同理心,難以站在受害者的角度去思考問題。他們可能會以一種冷漠的態度去評價受害者,甚至質疑他們的清白。
2. 歸因偏差:這類人群可能存在歸因偏差,即傾向於將問題歸咎於受害者而非加害者。他們可能認為受害者之所以受到傷害,是因為他們自身的行為、性格等原因。
3. 錯誤的價值觀:這類人可能持有錯誤的價值觀,認為受害者有罪論是一種合理的觀點。他們可能認為,既然受害者受到了傷害,那麼就一定存在某種問題,這種錯誤的觀念可能導致他們對受害者進行不公正的評價。
4. 推卸責任:這類言論可能是為了轉移視線,將問題歸咎於受害者,從而減輕加害者的責任。這種行為是不負責任的,也是對受害者的二次傷害。
為了維護網絡環境的和諧與公正,我們需要保持理性和客觀,尊重他人的權益,抵制被害者有罪論等錯誤觀點。同時,要加強對網絡暴力和歧視的打擊力度,營造一個健康、友善的網絡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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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一金姥姥
網絡是當今社會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為人們帶來了便利和娛樂,也為人們的交流和思想碰撞提供了一個廣闊的平臺,它是是信息時代的產物和代表。然而,隨著網絡的高速發展和社交媒體的日漸普及,其也存在著一些問題,其中最為突出的問題是網絡暴力現象。此類現象不僅造成了心理上的傷害,也危及到了社會的穩定。而這些問題的產生,源於對網絡道德底線的忽視。一些人對網絡的誤解逐漸加深:他們認為網絡是一個法外之地,是可以隨意發表不負責任的言論,放縱自己的貧瘠思維。于是,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在網絡上行為不當,發表違法違規的言論,肆無忌憚地汙衊他人,甚至踐踏道德底線。
然而,正如現實生活一樣,網絡也不是一個法外之地。我們不能因為在網絡上而無法受到法律的約束和懲罰,網絡並不是一片不受控制的土地。今天,世界各國都已經建立了完備的網絡法律法規體系,就是為了保護網絡空間的公平、公正、有序,保護人們的合法權益,使網絡成為一個良好、健康的文化環境。
另一方面,網絡也不是矮化道德的地方。人的行為和思想都是存在於網絡以外的現實社會之中,道德觀念在人類社會的發展進程中已經具有了深重而不可替代的地位,它影響著人們的每一個行為和舉動。如果一個人的道德觀念在網絡上失去底線,那麼其實際生活中也同樣如此。網絡,不能成為人們道德淪喪的地方。
因此,我們要認識到,網絡並不是一個與現實世界毫無關系的世界,虛擬和現實是緊密結合的。我們在網絡空間中的行為,同樣會影響到我們的日常生活。我們要尊重法律,在網絡中表達自己的意見和看法,不能夠違法、違規;我們也要秉持基本的道德底線,不能利用網絡來侵犯他人的人格尊嚴和合法權益。
讓我們以網上評論為例。在過去,很多人認為在網絡上言論自由,可以發表任何言論,甚至可以侮辱和攻擊他人。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網絡法律法規越來越完善,對於網絡上言論自由的觀點也需要有所改變。網上評論同樣需要受到規範和約束。在網絡中,人們應該發表負責任、良好的言論,不能違法、違規,破壞社會的公序良俗,影響社會穩定。
網絡不應該只是一個表達不滿意的渠道,更應該是傳播正能量、促進社會進步的平臺。我們要珍惜這個好東西,並且在利用的時候,注意維護它的公平公正和純淨潔淨。讓網絡成為文明的交流空間,讓它成為提高公眾思想道德素質的重要手段,讓網絡成為展示中國文化軟實力的重要窗口。
最後,讓我們共同努力,使網絡世界更加Sunny、健康、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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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小石頭1207
這問題問的就不合適!被害者的定義是什麼?最先受到傷害的?還是受到傷害最重的?
假設因為你不講理,我跟你吵起來了,你還先動手,抽我一嘴巴,然後我用刀把你捅死了,誰是受害者?
按您這說法,我記得以前有個案子,是說熊孩子在飯店胡鬧,結果惹到了兩個在逃犯,不僅弄死了熊孩子,還把熊爸也捅死了,這都沒毛病,法律不該管?
為什麼法庭審判經常需要很長的時間?就是要收集各方信息與證據,法律是一座天秤,不是你手裡殺人的刀!個人情緒如果能凌駕於法律之上,這種法律不要也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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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愚人子
題目“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說的有道理,誠然如此,更確切明白地說;網絡同樣在法律管轄、監督範圍。
比如:實名制的各種使用登錄,就等於在法律機構備注了個人的基本信息,雲盤大數據庫系統,真實有效的儲存個人網上的優劣行為。並且!各個上網使用端口,均有通則明文規定或嚴令禁止,誠可謂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由此可見網上犯罪,同樣罪責難逃。
當時的網絡,已經成為現代社會不可忽缺的大環境,網上形形色色的東西什麼都有,難保一律純粹清正,不免有一絲壞味怪色,不過大趨勢大環境,還是健康、積極向上的。如果說!偶爾有網上被害者,其事實的實質性,無異於網外現在社會的真實事件,結果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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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幽默宇宙pS老錢
實話短說老錢確實是三國邊民,特別是緬面地區?不要說這那多好媽好,我們這裡砍甘庶最低日工150元包吃住!這麼多年來自越南緬甸泰國的人越來越多,而且大多數是邊民偷渡過來,真是不知道為了80一100元他們說值了,邊防帽子叔叔太辛苦了,現返了今天明天又明天!
其實現實就是這樣,當網絡世界你是聽信的還是你執迷?
每次上網看到網絡電信詐騙故事發生都是一個新生術語,滋生華人騙同胞延續犯罪,也許是當事人不得而為之根本,更不要說是罪犯一詠而談!
……先生說人每一步且看人生一路也許不知多少善解一生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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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但有龍城飛將在
對於這個問題,發表兩點見解。
一,網絡雖然不是法外之地,但確實是當今社會人們相互交流信息、發表個人觀點的優選平臺。憲法規定每個公民都享有言論自由的權利,只要其言論沒有涉及到國家機密,沒有對他人進行無中生有的造謠中傷、惡意誹謗,那麼其言論就是國家法律所允許的。
二,至於如何評判“被害者有罪論的人三觀和道德在哪裡”,這首先必須要有一個參考值,即首先要參考“被害者”是否有過錯在先,其自身的三觀和道德是否存在問題。如果“被害者”自身就存在三觀不正,道德敗壞的現象,那就不是“被害者”有罪論者的三觀和道德上的問題了。正所謂:路不平有人踩,理不平有人說。無論是網絡還是現實,人們對社會熱點上的人或事物,都有發表個人觀點的自由,這是很正常的事情。只要不是故意歪曲事實,不造謠、傳謠,就沒有必要去上綱上線。其實,人們熱心社會問題,這不僅不是三觀不正和道德缺失的表現,相反是一種社會進步的標誌。假如一個社會,所有人對與自己息息相關的社會問題,都採取事不關己和麻木不仁的態度,那恐怕才是這個社會最大的悲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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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悠閒向日葵的笑
社會風氣江河日下,經常被帶了節奏,呼籲國家網信部門,加大對網絡的管理,把那些危害網絡安全的清除出去,具體的就不一一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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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安得廣廈0801
網絡雖然不是法外之地,雖然也應該受到法律的約束。但是,法律確實不好進入網絡。比如,某人被幾百萬網友給冤枉了,繼而被連續群罵,這個人受不了,就跳樓死了。法律怎麼追究這幾百萬網友的法律責任?是追究第一個罵他的人嗎?沒有後來的幾百萬網友,他就不會去跳樓。因為幾個人罵他,他能承受。法律能追究幾百萬網友的法律責任嗎?顯然不能。法律以怎樣的方式介入網絡,應該還在摸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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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北芪sgx
這種說法有失公允!而且過於武斷!
被害者有罪是確定無疑的,因為他她觸犯了法律,就應該得到應有的懲罰!
而具體問題要具體分析!受害人就一定沒有過錯和罪過嗎?在有些案例中:是受害人違背倫理道德在先才導致對方的情緒失控造成的對被害人的傷害!而且在今天的傷害罪中所佔比很大!
當然對他她人生命造成傷害的人是不可原諒的!可只是強調嚴懲行兇者並不能從根本上減少此類案件的發生!
每個案例都有前因後果,對受害人違背倫理道德在前的案件的審判,要依法更要依社會普遍倫理道德,才是彰顯社會正義、才會推動社會道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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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秋在這裡
被害者有罪論跟三觀扯不上關系。被害者有罪跟被害者有罪論是兩個概念。被害者有罪是被害者生前有犯罪的事實,被害者有罪論是人們對被害者一種情緒上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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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汪子欽
網絡世界雖然和現實生活不同,但是其中的行為也應該受到法律和道德的制約。如果有人聲稱被害者有罪,這種觀點本身就是錯誤的,因為被害者沒有犯罪,僅僅是遭到他人的攻擊、傷害或者侵犯了自己的隱私權等。
從道德層面上來說,我們應該採取同理心和關愛之心來看待被害者,共同呼籲社會對網絡暴力和侵害的根除,使網絡成為更加安全、公正和尊重人權的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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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人民的自媒體3743296677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在這個世界裡,數據是真實的?它會記錄你的一切行為,無論是好的,壞的,有道德,無道德去數據庫是一目了然,這也是一個真實的話錄,Al不會驅別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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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柳葉村變遷夢
答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是公眾的道德觀念的法思地,應看秀實值,自我覺悟,認清現實,明確觀點,注意形象,打造更優秀的產品,做好四德新世俗,寧得觀眾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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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無拘無束的cathy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在網絡上的言行都應該遵守法律和道德規範,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因此,如果針對網絡暴力或網絡侵犯案件中的被害者,有人提出“被害者有罪”的觀點,這種言論就涉及到對道德和社會公義的價值觀認知問題。
“被害者有罪”這一觀點是錯誤的,並且十分不負責任。任何一起網絡暴力或網絡侵犯案件,無論是身體上的還是精神上的,侵害者都應該為此負責。作為受害者,他們應該受到支持和保護,而不是受到指責和攻擊。
網絡暴力或網絡侵犯事件往往是侵犯者對受害者的惡意攻擊,侵害了受害者的身體、尊嚴或名譽。在這些案件中,受害者都是無辜的,他們並沒有做錯任何事情。我們有責任保護受害者及其合法權益,這是保護社會和諧、維護社會穩定、建設法治社會的必要前提。
當發生網絡暴力或網絡侵犯時,我們需要通過制度法治的手段來解決問題。政府應該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加強網絡空間管理,提高網絡空間的安全性。同時,我們也需要培養全社會的網絡素養和網絡道德,共同營造一個和諧、安全、文明、健康的網絡環境。
在此,我們應該堅決反對“被害者有罪”的錯誤觀點,同時通過制度法治的手段,加強網絡保護和網絡治理,形成對網絡暴力或網絡侵犯的有效打擊。同時,我們也應該加強對網絡道德和網絡素養的培養,盡可能地減少網絡暴力和網絡侵犯的發生。
回覆列表
被害者有罪論,是支持個人凌架於法律之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誰都有依法起訴和依法應訴的權利,有罪無罪,必須證具確實法律說了算,那有支持私刑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