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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世紀發生在德國的馬丁·路德宗教改革,是歐洲文明史上最重要的歷史事件之一。

    它對歐洲乃至全人類的文明進程,產生了極為重要的影響。

    中世紀以後,西方文明的進程,正是沿著文藝復興、宗教改革、啟蒙運動這幾大主線來展開的。

    其中的宗教改革,既結束了中世紀羅馬教廷的宗教專制統治,亦開創了十七世紀人類的理性文明精神,起著重要的承先啟後的作用。

    黑格爾認為:文藝復興是近代“黎明的曙光”,而宗教改革是“曙光後繼起的太陽”;

    羅素認為:宗教改革摧毀了基督教世界的統一性以及以教皇為中心的政府,從而使近代國家主義得到長足發展。

    1.馬丁·路德宗教改革前的德國

    馬丁·路德,1483年出身在德國中部曼斯菲德一個天主教家庭,家境貧寒。

    1501年,他考入愛爾福特大學,修拉丁古典文學,1505年獲得文學碩士學位,不久後入修道院,并力圖以苦行、禁食、自我鞭笞方式尋求靈魂解脫,但效果不佳,使他陷入困惑。

    1507年以後,他受到捷克大學約翰·胡斯等宗教改革先驅人物影響,認真研讀奧古斯丁的神學著作,奠定了他深厚的神學功底和堅定的宗教信仰。

    1512年,馬丁·路德獲神學博士學位,在維滕堡大學講授《聖經》,1515年,升任副主教。

    馬丁·路德生活時期的德意志,尚不是一個現代意義上的民族國家,而是一個由分散的、幾百個大大小小諸侯和采邑組成的領地。

    其經濟發展水平遠低於其他歐洲國家。

    經濟落後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因為諸侯割據,互設藩籬。

    在十六世紀初,德意志境內有七大選帝侯,十幾個大諸侯,200多個小諸侯,還有數以千計的獨立帝國騎士。

    這些分散的諸侯各自為政,各行其事,以致關卡林立,幣制混亂,無法形成統一的市場,更不能為貿易活動提供便利和保護,經濟發展受到嚴重阻礙。

    在德國外部,其形勢也不容樂觀。

    由於當時的天主教羅馬教廷已經被法華人所控制,其他歐洲國家在成為民族國家之後,也漸漸擺脫羅馬教廷,所以從財政方面來講,羅馬教廷的收入明顯減少。

    但教廷和教皇為了維持奢靡的生活,開支依然龐大。

    于是,一個分散而又軟弱的德國,就成為羅馬教廷宰割的主要對象。

    據統計,在馬丁·路德生活的十六世紀初,每年從德國流入羅馬教廷的財產高達30萬金幣,而與此同時德國的帝國稅收才僅僅1.4萬金幣。

    德國成了“羅馬教皇的奶牛”。

    這種經濟上的格局,造成德國民眾,包括貴族和諸侯對羅馬教廷的不滿與仇恨。

    2.基督教的腐敗

    那麼,在這個時代,教會是一個什麼狀況呢?

    中世紀歐洲的基督教,離羅馬皇帝在公元313年頒布“寬容赦令”和“米蘭赦令”,承認基督教合法並逐步發展為羅馬帝國的國教,已經有一千多年,基督教從受打擊,受迫害的弱小宗教團體,逐步發展到走上聖壇精神領袖,特別是在強大統一的羅馬帝國崩潰以後,基督教更是成為高高凌駕於歐洲各國世俗皇權之上的統治者。

    由於宗教的專制,在當時,任何一個人,無論是王公貴族,還是平民百姓,其靈魂最終是上天堂,還是下地獄,決定權掌握在教會手中,相當於教會掌握著每一個人靈魂救贖的鑰匙,這就使教會不僅控制了人民的精神生活,就連世俗王權,也必須仰賴其神權的鼻息。

    從理論上講,在基督教中供職的所有神職人員,是上帝在人間的代表,就必須有嚴格而崇高的操守和品行,就是教士必須遵守的三大準則:貧窮、貞潔、服從。

    但是,任何不受約束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這是顛撲不破的真理。

    高高在上的羅馬教廷,打著上帝的旗號,用上帝來制約別人,而從不制約自己。

    長期控制整個社會生活而自己不受任何力量的控制,已經導致其嚴重腐敗。

    羅馬教廷的腐敗,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出賣聖位。

    出賣教廷聖位,在當時已經相當普遍,從主教、地區大主教,到神父等等,都可以出賣。

    許多人拿錢買到較高聖位以後,再將其所轄的低級聖位也拿來賣掉,以撈回自己買聖位的錢財。

    1514年,羅馬教皇將美因茲地區大主教的職位賣給勃蘭登堡的阿爾貝特,而阿爾貝特為了籌到這筆巨款,在教會的同意下,則以修建聖彼得大教堂的名義在轄區向平信徒發行贖罪券。

    除了出賣神職,教廷還通過出售聖像,聖徒遺物來搜刮民財,什麼耶穌生前睡過的稻草,什麼古代聖徒用過的驢韁繩之類,千奇百怪,無所不有。

    二是蓄妾。

    按照羅馬教廷的規定,神職人員必須貞潔,不容許結婚。

    在中世紀奢靡的教廷,神職人員表面不結婚,背地裡卻蓄妾,包養情婦,過著花天酒地的生活。

    薄伽丘的《十日談》,就揭露了神職人員道德虛偽的狀況。

    特別是在十三、十四世紀,由於百年英法戰爭和歐洲“黑死病”的流行,大量的男性公民死去,許多女性無以為生,只好進修道院,修道院也變成藏汙納垢之所,非常淫亂。

    當時有個形象的說法:在教堂的院子任何地方挖下去,都是嬰兒的屍骨。

    據說馬丁·路德到羅馬城去給教皇匯報工作,看到羅馬城妓女多如牛毛,深深感到失望和憤怒。

    三是出售“贖罪券”斂財,褻瀆信仰。

    羅馬教廷要維持這種紙醉金迷的生活方式,就必須有大量的錢財。

    特別是在修建聖彼得大教堂的巨大財政壓力下,于是將出售贖罪券作為主要的斂財手段。

    所謂的贖罪券,就類似於發國庫券,國庫券是政府向公民借錢,將來還要還本付息。

    但贖罪券完全是利用信仰向平信徒的一種欺騙和無償索取。

    按基督教理論,所有的人在上帝面前都是有罪的,按理,信徒是要通過善行積累,使上帝赦免罪行,使靈魂升入天堂。

    但是當時羅馬教廷宣傳,只要花錢到教堂去買一種券,教會就會使你贖罪,買的越多,贖的罪就越多。

    1517年,一位多明我會修士臺徹爾,在大肆宣傳贖罪券時說:“贖罪券乃是上帝高尚的禮物。

    買了贖罪券的人,不但他以往的罪可以得到赦免,將來的罪也可以得到赦免。”“而且為已死的人買贖罪券,也能讓他們立即脫離罪罰。”他說:“你們要相信,上帝已將赦罪的主權交給了教皇。”“現在哪怕你們只剩下一件外套,也要脫掉賣了,火速來買贖罪券。”他還形象地宣傳道:“當買贖罪券的金幣落入錢箱發出叮噹一響時,你親人的靈魂馬上從地獄上升天堂”。

    而羅馬教廷的各級神職人員們,通過贖罪券聚斂大量財富以後,紛紛到意大利去購買土地、蓋莊園,過著世俗社會的奢靡生活。

    到了中世紀後期,教會和修道院已經控制了歐洲三分之二的土地。

    可以看出,中世紀的羅馬教廷,已經面臨深刻的危機。

    這種危機,主要就是天主教教會已經墮落為一個利益集團,他們滿嘴仁義道德,滿肚男盜女娼。

    基督教在理論和實踐,口號和現實之間,已經出現了嚴重的背離。

    基督教的唯靈主義理想和神職人員的卑劣行為形成強烈的反差。

    雖然他們還在唱著拯救靈魂的高調,但他們的專制、殘暴、貪婪、腐敗和虛偽,已經和他們自己宣傳的高調背道而馳,日益失去民心。

    教會的虛偽和墮落引起了歐洲人的憤慨,馬丁·路德就是在這個背景下站了出來!

    1517年11月1日,馬丁·路德在維滕堡大教堂門前貼出了題為《關於贖罪券效能的辯論》(九十五條論綱),相當於張貼了一張大字報。

    本來,這九十五條論綱只是路德和推銷贖罪券的臺徹爾之間的一種學術辯論,沒想到,一場轟轟烈烈的宗教改革,就此掀開了序幕。

    3.《九十五條綱領》

    《九十五條論綱》的核心,是反對教會用贖罪券的形式聚斂錢財。

    路德認為,這種方式已經完全違背了上帝的意志。

    因此,他把矛頭直指贖罪券,將上帝懲罰、悔改、赦免作為辯論的重點。

    馬丁·路德認為,救贖是通過信仰而受上帝恩賜的免費禮物。

    每一個真正悔改的基督教,即使沒有贖罪券,也完全脫離了懲罰和罪債。

    並說:那些說為求獲得救贖或贖罪券並不需要痛悔的人,是在傳與基督不相符的道理。

    路德認識到,贖罪券之所以能向平信徒銷售,是因為羅馬教廷宣稱教皇有赦免信徒之權,所以馬丁·路德尖銳指出:“赦免之權只在上帝,教皇無權赦免任何罪債。”“任何活著和死去的真正的基督教,即使沒有贖罪券,也都能分享基督和教會的一切恩惠。

    因為這些恩惠源於上帝。”“靠贖罪券獲救,乃是空虛的。”因為馬丁·路德知道,只有剝奪教皇赦免權,人們才不會相信教皇而去購買所謂的贖罪券。

    4.“因信稱義”

    針對羅馬教廷宣揚所謂“善功稱義”,馬丁·路德旗幟鮮明地提出了“因信稱義”的口號。

    羅馬教廷將購買贖罪券,向教會捐助財產,參加十字軍去攻打伊斯蘭教徒統稱為“善功”。

    有了這些善功,罪孽就可以被赦免。

    馬丁·路德認為,在上帝面前成為義人,靈魂得到拯救,根本不是靠什麼善功,而是靠內心堅定的虔誠信仰,得救的條件不在於行為效果,而在於內心動機。

    馬丁·路德進一步提出“唯獨信仰!唯獨聖經!唯獨恩典!”的口號,他力圖以真誠的信仰來取代虛偽的善功;以《聖經》的權威來取代教會的權威;以上帝的恩典來取代教皇的專制。

    他希望基督教回到奧古斯丁時代,那種純粹信仰的時代。

    馬丁·路德在《致德意志貴族的公開信》中說:“羅馬天主教非常巧妙地在他們周圍築起了三道牆,這就是整個基督教可怕腐敗的原因:

    首先,受到世俗權力壓力時,他們就發布赦令說,世俗權力對他們沒有管轄權,相反是教會權力高於世俗權力;

    其次,如果試圖援引《聖經》來指責他們,他們就提出異議說,只有教皇才能解釋《聖經》;

    第三,如果有人以召開公會議相威脅,他們就可以謊言回答說,只有教皇才能召開公會議。

    這樣,他們就狡猾地竊取了我們的三根權杖,可以不受懲罰,安居於這三道圍牆築起的金城湯池之中,為我們親眼所見到的為非作歹。”

    《九十五條綱領》寫好以後,馬丁·路德把其中一份送給他的上司,另外一份釘在教堂的大門上,以期引起同事們的討論。

    因為文件是用拉丁文寫成,在那個時代,拉丁文是教會的專有文字,老百姓並不懂拉丁文。

    但是令他沒有想到的是,有人很快把這份文件翻譯成為德文,從而迅速傳遍了德國甚至傳遍了歐洲。

    《九十五條論綱》象一把火,點燃了德華人民長期鬱結在心中欲待表達的激情,這種激情既有對教廷剝削德國財產的仇恨,也有對羅馬教皇那種虛偽道德和紙醉金迷奢侈生活的厭惡,還有各地諸侯希望利用這次宗教論戰來擴充勢力的動機。

    幾種力量交織一起,迅速形成燎燃之勢,不可阻擋。

    兩週之內,便傳遍德國,一月之內,就傳遍歐洲,並迅速被譯成各種文字。

    理所當然,這樣一紙檄文,也遭到了羅馬教廷頑固勢力的攻擊,他們向羅馬教廷控告馬丁·路德蔑視教皇的權威,引起教皇的震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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