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6月 工作於莫斯科科學計算機中心的阿列克謝·帕基特諾夫在玩過一個拼圖遊戲之後受到啟發,從而制作了一個以Electronica 60(一種計算機)為平台的俄羅斯方塊的遊戲。後來經瓦丁·格拉西莫夫(Vadim Gerasimov)移植到PC上,並且在莫斯科的電腦界傳播。帕基特諾夫因此開始小有名氣。 1986年7月 PC版俄羅斯方塊在匈牙利的布達佩斯被當地的一群電腦專家移植到了Apple II 和 Commodore 64 上,這些版本的軟件引起了當時英國一個叫Andromeda的遊戲公司經理羅伯特·斯坦恩(Robert Stein)的注意,他向帕基特諾夫以及匈牙利的電腦專家們收購了俄羅斯方塊的版權,並且在買到版權之前把它們倒手賣給了英國的Mirrorsoft (注意不是Microsoft!) 以及美國的Spectrum Holobyte。 1986年11月 斯坦恩和帕基特諾夫經過談判,就版權收購問題未取得成果。斯坦恩甚至直接飛到莫斯科和帕基特諾夫面談,但是空手而歸。由於俄羅斯人對於已經在西方興起的電子遊戲產業知道不多,斯坦恩決定竊取Tetris的版權,于是他放出謠言說這是匈牙利人開發的遊戲。 與此同時,PC版的俄羅斯方塊已經由英國的Mirrorsoft出品並且在歐洲銷售,受到當時人們的極大關注。不僅僅因為這個遊戲好玩,而且這是“第一個來自鐵幕國家的遊戲。”當時的遊戲宣傳海報上有濃郁的冷戰色彩,比如戰爭畫面,加加林太空飛行等。而斯坦恩仍然沒有正式合法的版權。 1987年6月 斯坦恩最終取得了在IBM-PC及其兼容機上的Tetris的版權,版權機種包括“其他任何電腦系統”。但是,他沒有和蘇聯方面簽署協議,也就是說,這個版權是不完全的。(譯者注: 這個“其他任何電腦系統”在原文中的描述是“any other computer system”,這種說法在當時看來也很不嚴密,從而為後來的產權之爭埋下了伏筆) 1988年1月 Tetris在電腦平台的熱銷,一時造成“洛陽紙貴”的局面。而當CBS晚報採訪了俄羅斯方塊之父帕基特諾夫之後,斯坦恩盜竊版權的計劃徹底泡湯了。一個新的公司ELORG(Electronorgtechinca,蘇聯一家軟件公司)開始和斯坦恩就遊戲程序問題進行協商。ELORG的負責人亞歷山大·阿列欣科( Alexander Alexinko)知道斯坦恩雖然沒有版權,但是會以手中的遊戲開發程序為籌碼威脅中斷談判。 1988年5月 經過幾個月的爭吵之後,筋疲力盡的斯坦恩終於和ELORG簽定了PC俄羅斯方塊版權的合約。當時的合約禁止開發街機版和掌機版的方塊遊戲,而電腦版的Tetris則成為當時最暢銷的遊戲。 1988年7月 斯坦恩與阿列欣科商談開發街機版俄羅斯方塊的問題。阿列欣科當時尚未從斯坦恩那裡拿到一分錢的版權費,但是同時的Spectrum 和 Mirrorsoft已經開始向電子遊戲商出售了俄羅斯方塊的版權。Spectrum 將Tetris的遊戲機和PC在日本的版權賣給了Bullet-Proof Software (FC和GB版俄羅斯方塊的製作商),而Mirrorsoft則把它在日本和北美的版權賣給了美國的Atari。這樣一來兩家公司的矛盾就開始了。1988年11月,BPS在FC上發行的俄羅斯方塊(大家不很熟悉的俄羅斯方塊1)在日本發售,銷量達200萬份。 1988年11月 隨著GB的開發,NOA(任天堂美國分公司)的經理荒川實(任天堂山內溥老爺子的女婿)希望將Tetris做成GB上的遊戲。于是他聯繫了BPS的Quattroporte亨克·羅傑斯(Henk Rogers),羅傑斯再與斯坦恩聯繫的時候卻吃了閉門羹。于是他直接去莫斯科購買版權。而斯坦恩覺察出風頭,也乘飛機前往莫斯科;與此同時,Spectrum的負責人羅伯特·麥克斯韋(Robert Maxwell)的兒子凱文·麥克斯韋(Kevin Maxwell) 也在向莫斯科進發。就這樣,三路人馬幾乎在同時趕到了冰天雪地的紅色都市。 1989年2月21日 羅傑斯首先會見了ELORG的代表葉甫蓋尼·別里科夫(Evgeni Belikov,和那個“裝在套子裡的人”同名)。他給帕基特諾夫等蘇聯人留下了深刻印象,並且簽了手掌機方塊遊戲的版權。之後他向俄華人展示了FC版Tetris,這使別里科夫極為震驚。因為他並沒有授予羅傑斯家用機的版權!羅傑斯則向他們說這是向TENGEN購買的版權,但是別里科夫也從來聽說過TENGEN這個公司的名字。羅傑斯為了緩和尷尬的局面,將斯坦恩隱瞞的事實如數告訴了別里科夫,並且答應付給蘇聯方面更多支票作為已經賣出的FC版俄羅斯方塊的版權費用。這時羅傑斯發現自己有機會買到Tetris全部機種的版權(但是當時還沒買),雖然Atari會對他虎視眈眈,但是別忘了,他和BPS的背後還有任天堂這個大靠山給自己撐腰。 注意:羅伯特·斯坦恩原先所籤的協議只是電腦版Tetris的版權,其他的版權並不是他的。 後來,斯坦恩和ELORG重新簽署了協議。別里科夫強迫他重籤的合約中修改的內容是:“電腦的定義:包含有中央處理器,監視器,磁盤驅動器,鍵盤和操作系統的機器”。而斯坦恩當時卻沒有仔細看這些定義。後來他才意識到這是羅傑斯從自己手中搶走版權而耍的花招。但是為時已晚。第二天他被告知雖然簽署的文件已經不能改過來,但是他還可以得到街機版Tetris的開發權。三天之後,他簽下了街機版的協議。 1989年2月22日 凱文·麥克斯韋訪問了ELORG。別里科夫拿出羅傑斯給他的FC遊戲卡向他詢問這件事情。麥克斯韋在卡帶上看到了Mirrorsoft的名字後才想起他的公司已經把部分版權倒賣給了Atari。當他想繼續談街機和手掌機版權的問題的時候,卻發現他自己能夠籤的,就只有除電腦,街機,家用機和掌機以外的協議了。在糊塗之餘這家伙靈機一動,告訴別里科夫說此卡帶為盜版,然後也要籤家用機的協議。 最後的結果是:凱文·麥克斯韋只帶走一張白紙,羅伯特·斯坦恩帶走了街機協議書。由於麥克斯韋聲稱所有的FC卡都是盜版,ELORG保留了家用機的版權,沒賣給任何人。假如麥克斯韋想獲得家用機版權的話,就必須出價比任天堂高才行。亨克·羅傑斯買到了掌機的版權,並且通知了荒川實。BPS就制作GB版Tetris向任天堂達成交易:這筆交易額高大500萬-1000萬美元。 1989年3月15日 亨克·羅傑斯回到莫斯科,並且代表任天堂出巨資收購家用機版Tetris的版權。版權費的價格雖然沒有向外界透露,但是這個數字將是Mirrorsoft永遠拿不出來的。連荒川實和NOA的首席執行官霍華德·林肯(Howard Lincoln)都親自前往蘇聯助陣。 1989年3月22日 ELORG和任天堂的家用機協議終於達成。任天堂方面堅持加入一款聲明,在協議簽定之後,如果和其他出現法律糾紛,蘇聯方面必須派人去美國的法庭上做證。實際上,這種法律上的爭端將是不可避免的。據說ELORG僅僅得到的定金有300-500萬美元之多。別里科夫向Mirrorsoft通知,說Mirrorsoft, Andromeda和Tengen都沒有家用機的版權,現在版權都歸任天堂所有。當天晚上任天堂和BPS的頭目們在莫斯科酒店裡舉行了慶祝party。 (也就是說,現在家用機和掌機的版權已經被任天堂和BPS分別掌握在手中。無論是Atari還是Tengen都沒有權利制作FC版的俄羅斯方塊。) 1989年3月31日 霍華德·林肯向Atari發去最後通牒(傳真),告訴他們立刻停止FC(NES)版的俄羅斯方塊遊戲。這使得Atari和麥克斯韋都十分震怒。他們以Tengen的名義回信說在4月7日那天他們就已經享有家用機俄羅斯方塊的版權了。 1989年4月13日 Tengen撰寫了一份申請書,要求擁有Tetris的“影音作品,源程序和遊戲音樂”版權。但是申請書中並沒有提及阿列克謝·帕基特諾夫和任天堂的遊戲版權問題。 與此同時,麥克斯韋利用自己掌握的媒體勢力,企圖奪回Tetris的陣地。甚至搬出了蘇聯與英國政府,對俄羅斯方塊版權問題進行干預。結果挑起了蘇共與ELORG之間的矛盾。甚至連戈爾巴喬夫都向麥克斯韋保證“以後不用擔心日本公司的問題”。 在4月晚些時候,霍華德·林肯回到莫斯科的時候,發現ELORG已經在蘇聯政府的打壓下抬不起頭來,而就在那天半夜,NOA方面給他打電話,說Tengen已經起訴了任天堂。 第二天,他面會了別里科夫,帕基特諾夫和其他幾位ELORG的成員,以確保他們能夠為任天堂的官司佐證。(這回合同裡的條款可生效了)隨後NOA立刻反訴Tengen,並且開始收集證據。 1989年5月17日 Tengen在USA Today上登載了大幅Tetris廣告,雖然法庭大戰已經迫在眉睫。 1989年6月 Tengen與任天堂的案子終於開庭審理。 論戰主要圍繞一個議題展開:NES(FC)究竟是電腦,還是電子遊戲機……Atari認為NES是電腦系統,因為它擁有擴展機能,而且日本的Famicom也有網絡功能存在。而任天堂的證據則更加切題:ELORG中的蘇聯人從來沒有意向出售Tetris的家用機版權,而所謂的“電腦”的概念則早在和斯坦恩的協議中提到了。 1989年6月15日 法庭召開聽證會,討論關於任天堂和Tengen互相命令對方終止生產和銷售各自的Tetris軟件的行為。法官福恩·史密斯(Fern Smith)宣布Mirrorsoft 與 Spectrum Holobyte均沒有家用機版權,因此他們提供給Tengen的權利也不能生效。任天堂的請求最後得到了許可。 1989年6月21日 Tengen版的俄羅斯方塊全部撤下了貨架,該遊戲卡帶的生產也被迫中止。數十萬份軟件留在包裝盒裡,封存在倉庫中。 1989年7月 任天堂NES版Tetris在美國發售。全美銷量大約300萬。與此同時,和GB版Tetris捆綁銷售的Game Boy席卷美國,美利堅大地上颳起一陣方塊旋風。 關於Tetris的混戰此時已經告一段落。而任天堂和Tengen之間的法庭糾紛則一直持續到1993年。 尾聲 Atari Games仍然開發了街機版的Tetris,共賣出約2萬臺機器。近來Atari Games 被 Williams/WMS收購,而那些封存在倉庫裡的NES版Tetris的命運則沒人知道。Tengen不能從其他途徑把它們處理掉,所以估計這些軟件都被銷毀了。但是據說仍然有約10萬份Tengen版的Tetris流入了市場。 羅伯特·斯坦恩,這個版權問題的始作俑者,在Tetris上總共只賺了25萬美元。本來他可以掙多點錢的,但是Atari和Mirrorsoft在付他版稅的時候沒有給足。 Spectrum Holobyte 則需要和ELORG重新協商,以確保電腦版Tetris的版權。羅伯特·麥克斯韋的媒體堡壘在混戰中逐漸分崩離析,老麥克斯韋在做生意時做幕後黑手的事實也在調查中,而他卻突然暴病身亡。Mirrorsoft 英國公司也慘淡地退出了歷史舞台。真正的大贏家是BPS的Quattroporte亨克·羅傑斯,還有幕後的任天堂。俄羅斯方塊究竟為任天堂賺了多少銀子呢?答案恐怕永遠說不清了。想一想吧,在美國GB都是和Tetris捆綁銷售,以增加GB的出貨量……然後因為Tetris買了GB的人還會買其他的GB卡……要是這麼算起來的話,那利潤簡直就像滾雪球一樣了。現在GB版的Tetris總共生產了3000萬張,成為不朽之作。 至於蘇聯方面,除了蘇聯政府,誰也沒有從Tetris那裡得到多少好處。蘇聯解體之後,原ELORG的人員都四散到了全國乃至世界各地,許多人繼續開發遊戲(比方說帕基特諾夫)。 阿列克謝·帕基特諾夫幾乎沒有從Tetris上賺到一分錢。ELORG本來打算給他Tetris的銷售權,但是旋即取消了這筆交易。不過帕基特諾夫仍然為自己能夠製作出這麼一個世界聞名的優秀遊戲而欣慰。他從科學院裡得到一臺286(當時在蘇聯可是了不起的電腦)作為獎勵。而且分到了比同事們家寬敞明亮的房子。在1996年,亨克·羅傑斯支付給他一筆報酬,帕基特諾夫組建了Tetris Company LLC 公司,終於能夠自己創作遊戲,並且收取版權費了。 現在,所有經The Tetris Company官方授權許可的正統俄羅斯方塊遊戲,都會注明"Authentic Tetris® Game"的商標。
1985年6月 工作於莫斯科科學計算機中心的阿列克謝·帕基特諾夫在玩過一個拼圖遊戲之後受到啟發,從而制作了一個以Electronica 60(一種計算機)為平台的俄羅斯方塊的遊戲。後來經瓦丁·格拉西莫夫(Vadim Gerasimov)移植到PC上,並且在莫斯科的電腦界傳播。帕基特諾夫因此開始小有名氣。 1986年7月 PC版俄羅斯方塊在匈牙利的布達佩斯被當地的一群電腦專家移植到了Apple II 和 Commodore 64 上,這些版本的軟件引起了當時英國一個叫Andromeda的遊戲公司經理羅伯特·斯坦恩(Robert Stein)的注意,他向帕基特諾夫以及匈牙利的電腦專家們收購了俄羅斯方塊的版權,並且在買到版權之前把它們倒手賣給了英國的Mirrorsoft (注意不是Microsoft!) 以及美國的Spectrum Holobyte。 1986年11月 斯坦恩和帕基特諾夫經過談判,就版權收購問題未取得成果。斯坦恩甚至直接飛到莫斯科和帕基特諾夫面談,但是空手而歸。由於俄羅斯人對於已經在西方興起的電子遊戲產業知道不多,斯坦恩決定竊取Tetris的版權,于是他放出謠言說這是匈牙利人開發的遊戲。 與此同時,PC版的俄羅斯方塊已經由英國的Mirrorsoft出品並且在歐洲銷售,受到當時人們的極大關注。不僅僅因為這個遊戲好玩,而且這是“第一個來自鐵幕國家的遊戲。”當時的遊戲宣傳海報上有濃郁的冷戰色彩,比如戰爭畫面,加加林太空飛行等。而斯坦恩仍然沒有正式合法的版權。 1987年6月 斯坦恩最終取得了在IBM-PC及其兼容機上的Tetris的版權,版權機種包括“其他任何電腦系統”。但是,他沒有和蘇聯方面簽署協議,也就是說,這個版權是不完全的。(譯者注: 這個“其他任何電腦系統”在原文中的描述是“any other computer system”,這種說法在當時看來也很不嚴密,從而為後來的產權之爭埋下了伏筆) 1988年1月 Tetris在電腦平台的熱銷,一時造成“洛陽紙貴”的局面。而當CBS晚報採訪了俄羅斯方塊之父帕基特諾夫之後,斯坦恩盜竊版權的計劃徹底泡湯了。一個新的公司ELORG(Electronorgtechinca,蘇聯一家軟件公司)開始和斯坦恩就遊戲程序問題進行協商。ELORG的負責人亞歷山大·阿列欣科( Alexander Alexinko)知道斯坦恩雖然沒有版權,但是會以手中的遊戲開發程序為籌碼威脅中斷談判。 1988年5月 經過幾個月的爭吵之後,筋疲力盡的斯坦恩終於和ELORG簽定了PC俄羅斯方塊版權的合約。當時的合約禁止開發街機版和掌機版的方塊遊戲,而電腦版的Tetris則成為當時最暢銷的遊戲。 1988年7月 斯坦恩與阿列欣科商談開發街機版俄羅斯方塊的問題。阿列欣科當時尚未從斯坦恩那裡拿到一分錢的版權費,但是同時的Spectrum 和 Mirrorsoft已經開始向電子遊戲商出售了俄羅斯方塊的版權。Spectrum 將Tetris的遊戲機和PC在日本的版權賣給了Bullet-Proof Software (FC和GB版俄羅斯方塊的製作商),而Mirrorsoft則把它在日本和北美的版權賣給了美國的Atari。這樣一來兩家公司的矛盾就開始了。1988年11月,BPS在FC上發行的俄羅斯方塊(大家不很熟悉的俄羅斯方塊1)在日本發售,銷量達200萬份。 1988年11月 隨著GB的開發,NOA(任天堂美國分公司)的經理荒川實(任天堂山內溥老爺子的女婿)希望將Tetris做成GB上的遊戲。于是他聯繫了BPS的Quattroporte亨克·羅傑斯(Henk Rogers),羅傑斯再與斯坦恩聯繫的時候卻吃了閉門羹。于是他直接去莫斯科購買版權。而斯坦恩覺察出風頭,也乘飛機前往莫斯科;與此同時,Spectrum的負責人羅伯特·麥克斯韋(Robert Maxwell)的兒子凱文·麥克斯韋(Kevin Maxwell) 也在向莫斯科進發。就這樣,三路人馬幾乎在同時趕到了冰天雪地的紅色都市。 1989年2月21日 羅傑斯首先會見了ELORG的代表葉甫蓋尼·別里科夫(Evgeni Belikov,和那個“裝在套子裡的人”同名)。他給帕基特諾夫等蘇聯人留下了深刻印象,並且簽了手掌機方塊遊戲的版權。之後他向俄華人展示了FC版Tetris,這使別里科夫極為震驚。因為他並沒有授予羅傑斯家用機的版權!羅傑斯則向他們說這是向TENGEN購買的版權,但是別里科夫也從來聽說過TENGEN這個公司的名字。羅傑斯為了緩和尷尬的局面,將斯坦恩隱瞞的事實如數告訴了別里科夫,並且答應付給蘇聯方面更多支票作為已經賣出的FC版俄羅斯方塊的版權費用。這時羅傑斯發現自己有機會買到Tetris全部機種的版權(但是當時還沒買),雖然Atari會對他虎視眈眈,但是別忘了,他和BPS的背後還有任天堂這個大靠山給自己撐腰。 注意:羅伯特·斯坦恩原先所籤的協議只是電腦版Tetris的版權,其他的版權並不是他的。 後來,斯坦恩和ELORG重新簽署了協議。別里科夫強迫他重籤的合約中修改的內容是:“電腦的定義:包含有中央處理器,監視器,磁盤驅動器,鍵盤和操作系統的機器”。而斯坦恩當時卻沒有仔細看這些定義。後來他才意識到這是羅傑斯從自己手中搶走版權而耍的花招。但是為時已晚。第二天他被告知雖然簽署的文件已經不能改過來,但是他還可以得到街機版Tetris的開發權。三天之後,他簽下了街機版的協議。 1989年2月22日 凱文·麥克斯韋訪問了ELORG。別里科夫拿出羅傑斯給他的FC遊戲卡向他詢問這件事情。麥克斯韋在卡帶上看到了Mirrorsoft的名字後才想起他的公司已經把部分版權倒賣給了Atari。當他想繼續談街機和手掌機版權的問題的時候,卻發現他自己能夠籤的,就只有除電腦,街機,家用機和掌機以外的協議了。在糊塗之餘這家伙靈機一動,告訴別里科夫說此卡帶為盜版,然後也要籤家用機的協議。 最後的結果是:凱文·麥克斯韋只帶走一張白紙,羅伯特·斯坦恩帶走了街機協議書。由於麥克斯韋聲稱所有的FC卡都是盜版,ELORG保留了家用機的版權,沒賣給任何人。假如麥克斯韋想獲得家用機版權的話,就必須出價比任天堂高才行。亨克·羅傑斯買到了掌機的版權,並且通知了荒川實。BPS就制作GB版Tetris向任天堂達成交易:這筆交易額高大500萬-1000萬美元。 1989年3月15日 亨克·羅傑斯回到莫斯科,並且代表任天堂出巨資收購家用機版Tetris的版權。版權費的價格雖然沒有向外界透露,但是這個數字將是Mirrorsoft永遠拿不出來的。連荒川實和NOA的首席執行官霍華德·林肯(Howard Lincoln)都親自前往蘇聯助陣。 1989年3月22日 ELORG和任天堂的家用機協議終於達成。任天堂方面堅持加入一款聲明,在協議簽定之後,如果和其他出現法律糾紛,蘇聯方面必須派人去美國的法庭上做證。實際上,這種法律上的爭端將是不可避免的。據說ELORG僅僅得到的定金有300-500萬美元之多。別里科夫向Mirrorsoft通知,說Mirrorsoft, Andromeda和Tengen都沒有家用機的版權,現在版權都歸任天堂所有。當天晚上任天堂和BPS的頭目們在莫斯科酒店裡舉行了慶祝party。 (也就是說,現在家用機和掌機的版權已經被任天堂和BPS分別掌握在手中。無論是Atari還是Tengen都沒有權利制作FC版的俄羅斯方塊。) 1989年3月31日 霍華德·林肯向Atari發去最後通牒(傳真),告訴他們立刻停止FC(NES)版的俄羅斯方塊遊戲。這使得Atari和麥克斯韋都十分震怒。他們以Tengen的名義回信說在4月7日那天他們就已經享有家用機俄羅斯方塊的版權了。 1989年4月13日 Tengen撰寫了一份申請書,要求擁有Tetris的“影音作品,源程序和遊戲音樂”版權。但是申請書中並沒有提及阿列克謝·帕基特諾夫和任天堂的遊戲版權問題。 與此同時,麥克斯韋利用自己掌握的媒體勢力,企圖奪回Tetris的陣地。甚至搬出了蘇聯與英國政府,對俄羅斯方塊版權問題進行干預。結果挑起了蘇共與ELORG之間的矛盾。甚至連戈爾巴喬夫都向麥克斯韋保證“以後不用擔心日本公司的問題”。 在4月晚些時候,霍華德·林肯回到莫斯科的時候,發現ELORG已經在蘇聯政府的打壓下抬不起頭來,而就在那天半夜,NOA方面給他打電話,說Tengen已經起訴了任天堂。 第二天,他面會了別里科夫,帕基特諾夫和其他幾位ELORG的成員,以確保他們能夠為任天堂的官司佐證。(這回合同裡的條款可生效了)隨後NOA立刻反訴Tengen,並且開始收集證據。 1989年5月17日 Tengen在USA Today上登載了大幅Tetris廣告,雖然法庭大戰已經迫在眉睫。 1989年6月 Tengen與任天堂的案子終於開庭審理。 論戰主要圍繞一個議題展開:NES(FC)究竟是電腦,還是電子遊戲機……Atari認為NES是電腦系統,因為它擁有擴展機能,而且日本的Famicom也有網絡功能存在。而任天堂的證據則更加切題:ELORG中的蘇聯人從來沒有意向出售Tetris的家用機版權,而所謂的“電腦”的概念則早在和斯坦恩的協議中提到了。 1989年6月15日 法庭召開聽證會,討論關於任天堂和Tengen互相命令對方終止生產和銷售各自的Tetris軟件的行為。法官福恩·史密斯(Fern Smith)宣布Mirrorsoft 與 Spectrum Holobyte均沒有家用機版權,因此他們提供給Tengen的權利也不能生效。任天堂的請求最後得到了許可。 1989年6月21日 Tengen版的俄羅斯方塊全部撤下了貨架,該遊戲卡帶的生產也被迫中止。數十萬份軟件留在包裝盒裡,封存在倉庫中。 1989年7月 任天堂NES版Tetris在美國發售。全美銷量大約300萬。與此同時,和GB版Tetris捆綁銷售的Game Boy席卷美國,美利堅大地上颳起一陣方塊旋風。 關於Tetris的混戰此時已經告一段落。而任天堂和Tengen之間的法庭糾紛則一直持續到1993年。 尾聲 Atari Games仍然開發了街機版的Tetris,共賣出約2萬臺機器。近來Atari Games 被 Williams/WMS收購,而那些封存在倉庫裡的NES版Tetris的命運則沒人知道。Tengen不能從其他途徑把它們處理掉,所以估計這些軟件都被銷毀了。但是據說仍然有約10萬份Tengen版的Tetris流入了市場。 羅伯特·斯坦恩,這個版權問題的始作俑者,在Tetris上總共只賺了25萬美元。本來他可以掙多點錢的,但是Atari和Mirrorsoft在付他版稅的時候沒有給足。 Spectrum Holobyte 則需要和ELORG重新協商,以確保電腦版Tetris的版權。羅伯特·麥克斯韋的媒體堡壘在混戰中逐漸分崩離析,老麥克斯韋在做生意時做幕後黑手的事實也在調查中,而他卻突然暴病身亡。Mirrorsoft 英國公司也慘淡地退出了歷史舞台。真正的大贏家是BPS的Quattroporte亨克·羅傑斯,還有幕後的任天堂。俄羅斯方塊究竟為任天堂賺了多少銀子呢?答案恐怕永遠說不清了。想一想吧,在美國GB都是和Tetris捆綁銷售,以增加GB的出貨量……然後因為Tetris買了GB的人還會買其他的GB卡……要是這麼算起來的話,那利潤簡直就像滾雪球一樣了。現在GB版的Tetris總共生產了3000萬張,成為不朽之作。 至於蘇聯方面,除了蘇聯政府,誰也沒有從Tetris那裡得到多少好處。蘇聯解體之後,原ELORG的人員都四散到了全國乃至世界各地,許多人繼續開發遊戲(比方說帕基特諾夫)。 阿列克謝·帕基特諾夫幾乎沒有從Tetris上賺到一分錢。ELORG本來打算給他Tetris的銷售權,但是旋即取消了這筆交易。不過帕基特諾夫仍然為自己能夠製作出這麼一個世界聞名的優秀遊戲而欣慰。他從科學院裡得到一臺286(當時在蘇聯可是了不起的電腦)作為獎勵。而且分到了比同事們家寬敞明亮的房子。在1996年,亨克·羅傑斯支付給他一筆報酬,帕基特諾夫組建了Tetris Company LLC 公司,終於能夠自己創作遊戲,並且收取版權費了。 現在,所有經The Tetris Company官方授權許可的正統俄羅斯方塊遊戲,都會注明"Authentic Tetris® Game"的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