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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景抒情散文(通過對景色的描寫,表達作者的感情)

    散文《故都的秋》是中國作家郁達夫於1934年創作,作者用飽蘸情愫的柔毫,描畫出一幅神韻清絕、典雅質朴、極具個性的北國秋色圖,一切景語皆情語。郁達夫筆下故都之秋的獨特色彩、音響、風姿,無一不是作者豐富細膩、富有個人特質的情感世界的折射。

    1934年7月,郁達夫“不遠千里”從杭州經青島去北平,再次飽嚐了故都的秋“味”,並寫下了優美的散文──《故都的秋》。作者在對北平秋的“色”“味”“意境”和“姿態”的描繪中,寄寓了眷戀故都自然風物的情愫和對美的執著追求,流露出一種沉靜、寡淡的心境。語言清新淡遠,蘊含著色彩感和韻律美,體現了郁達夫散文的獨特個性和美學價值。

    由主觀感受和客觀描繪的統一而形成的和諧的色彩感和畫面美,是《故都的秋》的第一個特色。

    色彩,作為美學上的概念,具有兩個方面的內容:自然界的萬事萬物,無不帶有自身的某種色彩,我們不妨稱它為客觀色彩;客觀存在反映到人的意念上來,它的色彩便帶有一定的主觀性,我們稱它為主觀色彩。這兩種色彩在郁達夫的筆下交相輝映,相得益彰。

    秋天,無論在什麼地方的秋天,總是好的;可是啊,北國的秋,卻特別地來得清,來得靜,來得悲涼。

    這“清”“靜”“悲涼”,便是故都北平的秋在作家意念之上的總投影,它構成了文章的基調和底色。讀者也許會提出這樣一個問題:就全文看,作者意在頌秋,為什麼一開始就在讀者感情上塗上一層悲涼的色彩呢?是不是違反了生活的邏輯?不,這種清、靜、悲涼正是故都秋的特色,是作者著力表現的東西,因為這色彩本身就是一種美的表現。劉勰在《文心雕龍·物色》中說:“春秋代序,陰陽慘舒,物色之動,心亦搖焉。”是說人的情感隨外物變化而變化,春景使人暢懷,暮秋令人感傷。具有這種感情色彩的語句,《故都的秋》中,還有很多:

    掃街的在樹影下一陣掃後,灰土上留下來的一條條掃帚的絲紋,看起來既覺得細膩,又覺得清閑,潛意識下並且還覺得有點兒落寞,古人所說的梧桐一葉而天下知秋的遙想,大約也就在這些深沉的地方。

    秋蟬的衰弱的殘聲,更是北國的特產……

    如果說用“細膩”來形容“灰土上留下來的”“掃帚的絲紋”還勉強有點客觀性的話,那“清閑”“落寞”則完全是主觀的、意念上的了。一片飄零的槐葉能打動情意,幾聲秋蟲的哀鳴更足以牽動心魄,這種深遠的憂思和孤獨者的冷落之感,正是郁達夫當時的心境。由於在客觀事物的描繪中融進了作家的情緒,自然要覺得落寞和悲涼,和故都北平一樣,作者的感情上也蒙上了一層淡淡的秋意。

    在評論古人悲秋時,文章寫道:

    足見有感覺的動物,有情趣的人類,對於秋,總是一樣的能特別引起深沉,幽遠,嚴厲,蕭索的感觸來的。

    將上述富有主觀色彩的詞語彙集起來:清、清閑──恬靜安謐,這是故都秋的“清”;細膩、幽遠──幽靜深邃,這是秋的“深沉”;落寞、衰弱、蕭條──蕭條悽涼,這是秋的“悲涼”。郁達夫用他的情感繪畫出了一幅細膩深沉的主觀意境圖,它構成了文章的骨架。讀者可在對秋色、秋味,秋的意境和秋的姿態的體味中,感受作品美的力量。優秀的散文作者,往往注意創造詩一般的意境,但大多在對客觀生活的描繪中完成,郁達夫卻注重從主觀感受上來展示北平秋的特色,恐怕是一般人難以企及的。

    如果把以上的主觀色彩稱為“理智的思索”,需要借助讀者的文學素養和一定的鑑賞能力才可完成的話,那麼,也可以把《故都的秋》對客觀色彩的描繪稱為“自然的再現”,它直接訴諸讀者的感官。這篇散文,對於自然風物,既沒有濃妝豔抹的塗飾,也沒有對色彩層次的刻意雕琢,只是在生活的底片上稍事點染,便把自然力賦於北平秋天的種種神韻和盤托出給了它的讀者,既映襯出秋的底色,又和諧著文間的基調。你看:

    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早晨起來,泡一碗濃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綠的天色,聽得到青天下馴鴿的飛聲……說到了牽牛花,我以為以藍色或白色者為佳,紫黑色次之,淡紅色最下。

    這是一幅巨大的畫面,帶有立體的美感。碧綠遼闊的天空作了畫的背景;地面上,五顏六色的牽牛花薈萃成流光泛彩的野花圃;天與地之間,間或出現一兩隻白色或瓦灰色的馴鴿,點綴在一大片的空白中間,顯得疏密得體,濃淡相宜,可與天工媲美。坐在院子裡的人,手捧茶碗,舉頭望碧空,俯身擷牽牛,耳邊不時傳來馴鴿的飛聲,畫面有靜有動,繪聲繪色,秋的美、秋的情趣完全融合在藍天白花之中。這種清淡中略帶一點“野味”的情調,體現出故都秋的質朴美和原始美。從表面看,作者只是信筆而至的點綴,其實作者對色彩的選配是頗具匠心的。這幅畫面選用的大多是些“冷色”,如青、藍、灰、白等等,以此來顯示深沉、淡泊的特徵。若改用紅、黃、橙等“熱色”,就破壞了主觀色彩的協調和統一,沖淡了故都秋特有的風味和精神。它是作家審美觀點在文學作品中的反映。

    再看對棗樹的描寫:

    在小橢圓形的細葉中間,顯出淡綠微黃的顏色的時候,正是秋的全盛時期,等棗樹葉落,棗子紅完……的七八月之交,是北國的清秋的佳日。

    這節是以棗子顏色的變化,來寫季節特徵的,是從動的角度描繪色彩的。讀者可依靠文中色彩的細微變化展開想像,從而認識事物。很顯然,前面的畫面是由空間的若干色點來組成的。棗子由淡綠到微黃再到紅完,無疑是一條線上的色彩,宛如物理學上的光譜圖,輕度的差異都能分辨出來。若不是對事物觀察得細緻,感觸得入微,是難以如此準確表現出來的。

    《故都的秋》像一塊晶瑩的玻璃,還透射出了一些不曾著色的顏色,請看:

    早晨起來,泡一碗濃茶……

    從槐樹葉底,朝東細數著一絲一絲漏下來的日光……

    最好,還要在牽牛花底,叫長著幾根疏疏落落的尖細且長的秋草……

    西北風就要起來了。北方便是塵沙灰土的世界……

    上面幾句,並沒有直接表現色彩的詞句,但由於作者將一些具有某種色彩的特徵性事物展示給了讀者,讀者可以根據作品的藝術境界,加上自己對生活的觀察體驗,給事物“補”上它的色彩(客觀或主觀的)。不是嗎?透過上面的敘述,人們會在腦海裡呈現出金燦燦的Sunny和枯黃的小草的形象;看到沙塵灰土的飛揚,讀者也會和作者一樣,生出“朔風動勁草,邊馬有歸心”的冷落荒涼的悲感。文章的內容也在不斷地向內部開拓,逐漸顯示出它的深度。再如“廿四橋的明月”“普陀山的涼霧”“荔枝灣的殘荷”等等,也同樣具有這種特徵。

    韻律感和音樂美,在《故都的秋》中表現得比較強烈。韻律本是詩歌的專門術語,這裡藉以揭示這篇散文的詩意美。

    關於散文的自然韻律,郁達夫在《中國新文學大系·散文二集·導言》裡,作過明確的闡述。他說:“在散文裡,那種王漁洋所說的神韻,若不以音律的死律而講,專指廣義的自然韻律……卻也可以有;因為四季的來復,陰陽的配合……無一不合於自然的韻律的。”這就是說,自然萬物的運動都在自覺或不自覺地遵循著某種規律和節奏,這便是一種自然的韻律,作為描繪自然風物的散文,自然是可以具備這一美學特徵的。郁達夫寫《故都的秋》時,正是為“良友”圖書公司編選散文二集的前夕,因而這篇作品是較好地體現著這種藝術主張的。

    先看作品對秋雨的描寫:

    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來一陣涼風,便息列索落的下起雨來了。一層雨過,雲漸漸地卷向了西去,天又晴了,太陽又露出臉來了……

    再看對槐樹的描寫:

    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種落蕊,早晨起來,會鋪得滿地。腳踏上去,聲音也沒有,氣味也沒有,只能感出一點點極微細極柔軟的觸覺。

    讀了這兩段,誰不覺得作者在寫詩?在娓娓的敘述之中,創造了無窮的詩意。首先作者選擇的事物,具有詩意,其中有動(涼風、落雨、雲逝)有靜(灰沉沉的天,無聲無息的落蕊),亦情亦景。行文像輕輕飄浮的白雲,又像叮咚作響的山泉,自然的韻律和音樂的節奏融化在平靜細膩的描繪中。王漁洋所說的“神韻”也巧妙地蘊藉在“息列索落”的秋雨中,蘊藉在“微細柔軟”的落蕊裡,或有聲或無聲,或狀物或寄情,字裡行間暗暗地滲透了秋的意味,秋的情調。這是自然界裡最美的一種韻律。

    詩歌的聲韻和節奏,加強了《故都的秋》的音樂美。“江南,秋當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氣/來得/潤,天的顏色/顯得/淡……”上面三句,結構相同,動詞後面均輔以結構助詞“得”,形式整齊劃一,有一種整體的美感。作謂語的形容詞,“慢”“潤”“淡”,表現的都是平淡細膩的意味。它們又都是響亮的音節。“慢”(màn)“潤”(rùn)“淡”(dàn)聲調相同,前後兩字又叶韻,這樣讀起來聲韻鏗鏘,語勢貫通,具有很強的音樂感。托爾斯泰曾經說過:“一個修飾語用得有力,其結果不但被脩飾的詞,而且連動詞甚至插入語也顯得十分強勁有力。”(《論創作》)由於《故都的秋》裡很多詞語具有這個特點(如上文的“潤”“淡”等),讀起來顯得很有節奏。再看下面:“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總要想起陶然亭的/蘆花,釣魚臺的/柳影,西山的/蟲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鐘聲。”作者把這些名勝用一個個偏正詞組整齊地排列起來,回旋往復,像一串珠璣那樣,有著明麗輕快的韻律和節奏。

    一切景語皆情語。這篇散文“物”“我”之間完美的交融和統一,顯示了作家卓越的藝術才華。它既是對北平秋的客觀描繪,又是作者當時心情的折射,在郁達夫大量的寫景抒情散文中,是很有特色的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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