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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交通事故時的處理流程:
1、當事人應當立即停車、保存證據、搶救傷員;
2,向交通警察報警;
3、在確保區安全的情況下,將車輛轉移到不影響交通的位置上並樹立危險標誌;
4、撤離現場,等待交通警察來處理後續事宜。
賠償範圍包括人身1損害賠償以及財產損失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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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華275542378
處理流程
1、受理報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當事人或其他人的報案之後,按照管轄範圍予以立案。
2、現場處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受理案件後,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
3、責任認定
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係、作用大小等,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作出認定。
4、裁決處罰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弔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
5、損害賠償調解
對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賠償,按照有關規定和賠償標準,根據事故責任劃分相應的賠償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由事故調解人員制作併發給損害賠償調解書。
6、向法院起訴
如雙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調解無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終止調解,併發給調解終結書,由當事雙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1、醫療費
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後確需繼續治療的,按照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
2、誤工費
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
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護理費
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5、殘疾者生活補助費
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二十年。但五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於十年;七十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6、殘疾用具費
因殘疾需要配製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憑醫院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7、交通費
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8、住宿費
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9、財產直接損失費
因交通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當修復,不能修復的,折價賠償。牲畜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折價賠償。
10、喪葬費
喪葬費,按照侵權行為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
11、死亡賠償金
(1)受害人在60週歲以下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 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 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3)受害人在75歲以上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5年。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 元×5年。
11、被扶養人生活費
具體計算公式:
(1)被扶養人生活費(未成年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死亡的按100%計算)×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18歲-年齡);
(2)被扶養人生活費(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11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死亡的按100%計算)×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20年;
(3)被扶養人生活費(60週歲以上)=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死亡的按100%計算)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20年-增加歲數);
(4)被扶養人生活費(75週歲以上)=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死亡的按100%計算)×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5年。
12、撫慰金
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具體數額,由法院根據實際情況酌情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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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梟嫋586
1、現場勘查。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即行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2、責任認定。
3、處罰。責任認定發生法律效力後,應把對責任當事人作出的處罰意見呈送領導審批。
4、賠償調解。交通事故的賠償範圍包括: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住宿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造成死亡的應當賠償死者家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處理喪事誤工費、精神損害撫慰金。
回覆列表
交通事故處理流程及賠償範圍
具體處理流程:
一、搶救傷者,及時撥、120.二、儘快要求交警部門做出責任認定,這不僅是區分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的標準,也是計算民事賠償的依據。同時,在交警部門一定要調查到對方的信息,以便以後調解或訴訟。
三、若傷情較重,盡量申請交警部門主持調解(最好也邀上保險公司),若對調解數額分歧太大,或怕日後保險公司藉此拒賠而導致調解不成功,肇事方不支付醫療費的,也不用擔心。若經濟狀況不好,確實無法支付醫療費,可以到法院申請先予執行。若有能力支付,先自己墊付,以後再訴訟或調解解決。注意保存好相關病歷本及發票。
四、交通事故賠償項目有:
1.醫療費:指因發生交通事故而導致身體受到傷害,非機動車一方為使身體復原而花費的藥費和治療費,主要包括:掛號費、醫療費、檢查費、診療費、住院費、後續治療費及其他醫療費用等。
2.住院伙食補助費:指非機動車一方受傷住院治療期間所需要的補助伙食費用。
3.營養費:指非機動車一方受傷後,基於醫療機構的意見或者鑒定結論向其補充營養而支付的費用。
4.護理費:指非機動車一方受傷後,生活無法自理,需要他人護理而支出的費用。護理期限以醫療機構的意見或者鑒定結論為準。
5.交通費:指傷者就醫或辦理喪葬事宜、參加事故處理而發生的車費、船費、飛機費等。數額認定以憑據為準。
6.住院費:指傷者到外地就醫及參加事故處理而發生的住宿費用。
7.誤工費:指非機動車一方由於發生交通事故而不能工作,導致收入減少的費用。誤工期限以醫療機構的意見或者鑒定結論為準,按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3年的年平均收入計算。不能舉證的,可參照受訴地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8.殘疾賠償金:指因交通事故傷殘而給傷殘者的補助費用。按受訴地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計算。
(1)60週歲以下:20年乘以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乘以傷殘等級%;
(2)60週歲以上的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
(3)75週歲以上的計算5年。
9.殘疾輔助器費:指因交通事故而導致身體受到全部或部分功能喪失而購買普通適用器具發生的合理費用。
10.喪葬費:指辦理死者喪葬事宜而發生的必需費用。具體按照受訴地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6個月計算。
11.死者賠償金:指因交通事故造成非機動車一方死亡對死者家屬支付的補償金。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
(1)60週歲以下的,計算20年;
(2)60週歲以上的,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
(3)75週歲以上的計算5年。
12.被撫養人生活費:指向死者生前實際撫養的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支付的生活費用。按受訴地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或農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計算。
(1)不滿18週歲的撫養到18週歲;
(2)無勞動能力,60週歲以下的,撫養20周年;
(3)60週歲以上的每增加一年減少一年;
(4)75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13.精神損害撫慰金:是由於交通事故的發生侵犯了非機動車一方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等,給受害人的精神帶來一定的損害,而用金錢向受害人進行精神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