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架體製作
物料提昇機作為起重機械分類升降機類中的一種,在施工現場中廣泛應用,既有定型廠家生產的產品,也有企業自己制作的架體,而企業制作的架體一般結構無設計依據,未經計算,制作無工藝要求,驗收無檢測手段,粗製濫造以致在使用中不能滿足施工要求,留下事故隱患,因此特規定:
1、企業自行製造的架體必須有設計計算書,並經上級相關部門和總工審批。
2、企業自行製造的架體指的是用型鋼材料,預製成標準節或標準件到施工現場,按照圖紙進行組裝的架體;禁止使用腳手架鋼管、扣件組成的架體。
3、施工單位施工現場使用的物料提昇機不管是定型產品還是自制產品,自架設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應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登記,驗收合格,發放登記標誌後方可使用。
二、限位保險裝置
1、吊籃必須設置定型化的停靠裝置,停靠裝置必須靈活可靠。嚴禁使用腳蹬滾槓。
2、超高限位裝置,安裝在距天梁不少於3米處或捲揚機機體上,必須靈敏可靠。當使用摩擦式捲揚機時,超高限位不准採用斷電方式。應採用報警(響鈴)方式,以提示司機立即分離離合器,並用手剎制動,慢慢鬆開使吊籃滑落。
3、高架(30米以上)提昇機除具備上述的安全裝置外還應安裝下極限限位器、緩衝器、超軾限制器和通訊裝置。
三、架體穩定
提昇機架體穩定的措施有兩種:當建築物主體未建造時可採用纜風繩與地錨接法;當建築物主體形成時可採用邊牆杆與建築結構連接的方法來保障架體的穩定。
1、纜風繩與地錨
(1)高度在20米以下時可設一組(不少於4根),高度在20-30米以下設兩組,超過30米時不應採用纜風繩,應採用鋼性連接。
(2)纜風繩必須採用鋼絲繩,直徑不小於9.3㎜,與地面夾角為45-60度,嚴禁使用鋼筋,鉛絲等,其它材料替代。
(3)纜風繩必須為單獨栓在各自的地錨上,纜風繩與地錨採用花籃螺栓連接,嚴禁將纜風繩栓在樹上或電桿上及設備上。
(4)纜風繩穿過牆體樓板時應預先加套管,纜風繩與天梁、地錨的固定繩卡少得小於3個,且滑鞍必須卡受力繩方。
2、與建築結構連接
(1)邊牆杆選用材料應用提昇機架體材料相適應,連接緊固合理,與建築結構的連接方法應在安裝方案中有設計並有施工圖紙。
(2)連牆杆與建築結構連接形成穩定結構架,其豎向間隔不得大於9米,且在建築物頂層必設1組,架體頂部自由高度不得大於6米。
(3)在任何情況下連牆杆都不准與腳手架相連接。
四、鋼絲繩
1、鋼絲繩應維護保養良好,不得有嚴重的扭結、變形、斷絲、鏽蝕、缺油的現象,嚴禁使用拆減、接長或報廢的鋼絲繩。
2、鋼絲繩用繩卡連接時,間距為鋼絲繩直徑的6-8倍,繩卡緊固應將鞍座放在承受拉力的長繩一邊,U形卡環放在返回的短繩一邊,不得一倒一正排列。
3、鋼絲繩在地面上的部分不得拖地,應有托架過路要有保護措施。
五、樓層卸樓平台防護
1、樓層卸料平台寬度不小於80㎝,採用木腳手板橫鋪、鋪滿、鋪嚴、綁牢,嚴禁用模板做平台板。
2、平台兩側應設1-1.2米高雙道防護欄杆,並掛安全網。
3、卸料平台內側應設定型化、工具化的防護門,防護門高1-1.2米。
4、提昇機進料口防護門應設防護棚,其寬度應大於提昇機外部尺寸,長度:低架提昇機應大於3米,高架提昇機應大於5米,防護棚頂鋪不小於5㎝的腳手板,並鋪滿、鋪嚴。
六、吊籃
1、吊籃進出料口必須設置定型化、工具化的安全門。
2、吊籃兩側應設置固定欄板或鋼絲網,其高度為1-1.2米。
3、吊籃與架體的塗色應有明顯區別。
4、吊籃提昇嚴禁使用單根鋼絲繩。
5、高架提昇機應採用吊籠運作物料。吊籠頂板可採用5㎝厚板。
6、物料提昇機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准人員乘吊籃、吊籠上下。
七、安裝驗收
1、《規範》規定物料提昇機在重新安裝後使用之前,必須進行整機實驗,符合要求後方可投入運行。
2、試驗方法及內容
(1)試驗前編制試驗方案,對場地進行全面檢查。
(2)空載試驗:包括上升下降變速、制動不少於三次。
(3)額定載試驗:按偏心位置1/6處加不少於3次。
(4)試驗中檢查金屬結構有無變形、裂紋、節點鬆動,將試驗結果填寫記錄,由參加試驗的人員簽字確認是否合格。
八、架體
1、安裝與拆除作業前應根據現場作業及設備情況編制施工方案,並對作業人員進行分工交底。
2、物料提昇機基礎應按圖紙要求施工,低架提昇機基礎土層壓實後承載力應小於80kpa,澆築C20混凝土30㎝厚,並預埋地腳螺栓,基礎表面應平整並高於地坪,並做排水溝。
3、架體安裝的垂直偏差最大不超過架體的0.15‰-0.3‰。
4、架體與吊籃的間隙,即吊籃導靴與導軌的間隙應控制在5-10㎜內。
5、架體外側用安全網封閉,司機面可用立網保護。
6、在提昇機架體上安裝搖臂扒杆時應加保險繩作業時,吊籃與扒杆不能同時作用。
7、《規範》規定:井架式提昇機的架體在與各樓相接的開口處應採取加強措施。
九、傳動系統
1、捲揚機地錨應在捲揚機前方打入兩根立樁,防止捲揚機受力轉動。
2、捲揚機上鋼絲繩應排列整齊,不得咬繩和相互壓絞,運行中鋼絲繩在捲筒上的圈不少於3圈 。
3、滑輪組與架體應採用剛性連接,嚴禁採用鋼絲繩,鉛絲柔性連接和使用開口板式滑輪。
十、聯絡信號
1、低駕提昇機使用時,司機可以清楚看到各層通道及吊籃內情況下可由各層作業人員直接與司機聯繫。
2、司機不能清楚看到各層作業情況時,此時應設專門信號員。
3、使用高架提昇機時,司機與各層必須使用通訊裝置。
十一、捲揚機操作棚
1、防護棚要防雨、防砸,棚頂用5㎝厚腳手板鋪滿鋪嚴。
2、機棚對提昇機一面嚴禁放置障礙物影響司機視線,其他三面都要進行圍護,地面要硬化。
十二、避雷
1、臨電規範規定:井字架及龍門架若在相鄰建築物防雷裝置以外有,又在地面雷暴日規定的高度之中時,則應裝防雷裝置。
2、防雷裝置包括:避雷針可採用Ф20鋼筋。長度1-2米置架體頂端,接地體可與重複接地和阻值不大於10Ω。
一、架體製作
物料提昇機作為起重機械分類升降機類中的一種,在施工現場中廣泛應用,既有定型廠家生產的產品,也有企業自己制作的架體,而企業制作的架體一般結構無設計依據,未經計算,制作無工藝要求,驗收無檢測手段,粗製濫造以致在使用中不能滿足施工要求,留下事故隱患,因此特規定:
1、企業自行製造的架體必須有設計計算書,並經上級相關部門和總工審批。
2、企業自行製造的架體指的是用型鋼材料,預製成標準節或標準件到施工現場,按照圖紙進行組裝的架體;禁止使用腳手架鋼管、扣件組成的架體。
3、施工單位施工現場使用的物料提昇機不管是定型產品還是自制產品,自架設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應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登記,驗收合格,發放登記標誌後方可使用。
二、限位保險裝置
1、吊籃必須設置定型化的停靠裝置,停靠裝置必須靈活可靠。嚴禁使用腳蹬滾槓。
2、超高限位裝置,安裝在距天梁不少於3米處或捲揚機機體上,必須靈敏可靠。當使用摩擦式捲揚機時,超高限位不准採用斷電方式。應採用報警(響鈴)方式,以提示司機立即分離離合器,並用手剎制動,慢慢鬆開使吊籃滑落。
3、高架(30米以上)提昇機除具備上述的安全裝置外還應安裝下極限限位器、緩衝器、超軾限制器和通訊裝置。
三、架體穩定
提昇機架體穩定的措施有兩種:當建築物主體未建造時可採用纜風繩與地錨接法;當建築物主體形成時可採用邊牆杆與建築結構連接的方法來保障架體的穩定。
1、纜風繩與地錨
(1)高度在20米以下時可設一組(不少於4根),高度在20-30米以下設兩組,超過30米時不應採用纜風繩,應採用鋼性連接。
(2)纜風繩必須採用鋼絲繩,直徑不小於9.3㎜,與地面夾角為45-60度,嚴禁使用鋼筋,鉛絲等,其它材料替代。
(3)纜風繩必須為單獨栓在各自的地錨上,纜風繩與地錨採用花籃螺栓連接,嚴禁將纜風繩栓在樹上或電桿上及設備上。
(4)纜風繩穿過牆體樓板時應預先加套管,纜風繩與天梁、地錨的固定繩卡少得小於3個,且滑鞍必須卡受力繩方。
2、與建築結構連接
(1)邊牆杆選用材料應用提昇機架體材料相適應,連接緊固合理,與建築結構的連接方法應在安裝方案中有設計並有施工圖紙。
(2)連牆杆與建築結構連接形成穩定結構架,其豎向間隔不得大於9米,且在建築物頂層必設1組,架體頂部自由高度不得大於6米。
(3)在任何情況下連牆杆都不准與腳手架相連接。
四、鋼絲繩
1、鋼絲繩應維護保養良好,不得有嚴重的扭結、變形、斷絲、鏽蝕、缺油的現象,嚴禁使用拆減、接長或報廢的鋼絲繩。
2、鋼絲繩用繩卡連接時,間距為鋼絲繩直徑的6-8倍,繩卡緊固應將鞍座放在承受拉力的長繩一邊,U形卡環放在返回的短繩一邊,不得一倒一正排列。
3、鋼絲繩在地面上的部分不得拖地,應有托架過路要有保護措施。
五、樓層卸樓平台防護
1、樓層卸料平台寬度不小於80㎝,採用木腳手板橫鋪、鋪滿、鋪嚴、綁牢,嚴禁用模板做平台板。
2、平台兩側應設1-1.2米高雙道防護欄杆,並掛安全網。
3、卸料平台內側應設定型化、工具化的防護門,防護門高1-1.2米。
4、提昇機進料口防護門應設防護棚,其寬度應大於提昇機外部尺寸,長度:低架提昇機應大於3米,高架提昇機應大於5米,防護棚頂鋪不小於5㎝的腳手板,並鋪滿、鋪嚴。
六、吊籃
1、吊籃進出料口必須設置定型化、工具化的安全門。
2、吊籃兩側應設置固定欄板或鋼絲網,其高度為1-1.2米。
3、吊籃與架體的塗色應有明顯區別。
4、吊籃提昇嚴禁使用單根鋼絲繩。
5、高架提昇機應採用吊籠運作物料。吊籠頂板可採用5㎝厚板。
6、物料提昇機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准人員乘吊籃、吊籠上下。
七、安裝驗收
1、《規範》規定物料提昇機在重新安裝後使用之前,必須進行整機實驗,符合要求後方可投入運行。
2、試驗方法及內容
(1)試驗前編制試驗方案,對場地進行全面檢查。
(2)空載試驗:包括上升下降變速、制動不少於三次。
(3)額定載試驗:按偏心位置1/6處加不少於3次。
(4)試驗中檢查金屬結構有無變形、裂紋、節點鬆動,將試驗結果填寫記錄,由參加試驗的人員簽字確認是否合格。
八、架體
1、安裝與拆除作業前應根據現場作業及設備情況編制施工方案,並對作業人員進行分工交底。
2、物料提昇機基礎應按圖紙要求施工,低架提昇機基礎土層壓實後承載力應小於80kpa,澆築C20混凝土30㎝厚,並預埋地腳螺栓,基礎表面應平整並高於地坪,並做排水溝。
3、架體安裝的垂直偏差最大不超過架體的0.15‰-0.3‰。
4、架體與吊籃的間隙,即吊籃導靴與導軌的間隙應控制在5-10㎜內。
5、架體外側用安全網封閉,司機面可用立網保護。
6、在提昇機架體上安裝搖臂扒杆時應加保險繩作業時,吊籃與扒杆不能同時作用。
7、《規範》規定:井架式提昇機的架體在與各樓相接的開口處應採取加強措施。
九、傳動系統
1、捲揚機地錨應在捲揚機前方打入兩根立樁,防止捲揚機受力轉動。
2、捲揚機上鋼絲繩應排列整齊,不得咬繩和相互壓絞,運行中鋼絲繩在捲筒上的圈不少於3圈 。
3、滑輪組與架體應採用剛性連接,嚴禁採用鋼絲繩,鉛絲柔性連接和使用開口板式滑輪。
十、聯絡信號
1、低駕提昇機使用時,司機可以清楚看到各層通道及吊籃內情況下可由各層作業人員直接與司機聯繫。
2、司機不能清楚看到各層作業情況時,此時應設專門信號員。
3、使用高架提昇機時,司機與各層必須使用通訊裝置。
十一、捲揚機操作棚
1、防護棚要防雨、防砸,棚頂用5㎝厚腳手板鋪滿鋪嚴。
2、機棚對提昇機一面嚴禁放置障礙物影響司機視線,其他三面都要進行圍護,地面要硬化。
十二、避雷
1、臨電規範規定:井字架及龍門架若在相鄰建築物防雷裝置以外有,又在地面雷暴日規定的高度之中時,則應裝防雷裝置。
2、防雷裝置包括:避雷針可採用Ф20鋼筋。長度1-2米置架體頂端,接地體可與重複接地和阻值不大於10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