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運行人員當值期間,應按規定的巡視路線和項目對全站設備進行認真的巡視檢查。巡視週期如下:
1.3.1.1正常巡視:
A、每班正常巡視時間為:交班時一次,接班時一次,值班期間高峰負荷時;
B、晚間高峰負荷時熄燈檢查一次;
C、對繼電保護和自動裝置,應於每季度規定時間按“四統一”要求全面核對。
1.3.1.2新安裝設備和檢修後的設備,投運行後的4h內應每1h檢查一次(主變投運後的2h內應每0.5h檢查一次),以後按正常週期進行檢查。
1.3.1.3下列情況應增加巡視次數或組織特巡:
A、設備過負荷運行或負荷有明顯增加時;
B、設備缺陷近期有發展時;
C、惡劣氣候時;
D、事故跳閘或設備運行中有可疑現象時;
E、特殊供電方式,調度要求時;
F、特殊情況,上級領導通知時;
G、法定節假日。
1.3.2當值人員應沿巡視路線、按巡視要求認真地對設備進行檢查,對巡視中發現的缺陷應分析其起因、發展和後果,並採取適當措施限制其發展,按設備缺陷管理制度的要求,作好記錄,分類上報。除立即的報告當值調度和有關領導外,還應加強巡視,做好事故預想。
1.3.3備用設備應始終保持在可用狀態,其運行維護與運行設備要求相同。
1.3.4運行人員當值期間進行以下工作,可以不開工作票,但應作好安全措施,保持安全距離,加強監護。
1.3.4.1變電站照明回路上的工作;
1.3.4.2清掃保護盤、控制盤;
1.3.4.3更換高壓熔斷器、低壓熔絲;
1.3.4.4使用點溫計測溫度或貼換示溫臘片;
1.3.4.5瓦斯繼電器放氣;
1.3.4.6電纜溝檢查及孔洞堵塞。
1.3.4.7防誤裝置檢查、加油。
以上工作涉及調度管轄設備的應經當值調度許可。
1.3.5進行二次回路清掃工作時,必須使用絕緣工具,嚴禁使用帶金屬物的毛刷、毛撣等工具。
1.4倒閘操作
1.4.1倒閘操作的一般要求:
1.4.1.1調度管轄的電氣設備,其倒閘操作由當值調度員發令,當值值班負責人接令,組織操作並審核操作票;變電站自行管轄的設備由當值值班負責人發令,組織操作並審核操作票。
1.4.1.2所有操作票均應嚴格按照“六要、十二步”執行,發現疑問應立即停止操作,待詢問清楚後再操作。值班員不得自行更改操作任務和顛倒操作順序。
1.4.1.3設備檢修結束辦理終結手續前,運行人員應全面檢查設備,並恢復至許可工作時的狀態。
1.4.1.4屬於調度管轄設備除當值調度外,其它人員不得通過任何方式改變其運行狀態。
1.4.1.5下列操作允許用刀閘進行:
A、系統無接地故障或諧振時拉開或合上無故障電壓互感器;
B、無雷擊時拉開或合上避雷器;
C、拉合220kV及以下空載母線;
D、拉合站內同一電壓等級(通過開關、刀閘、母線、引流線、CT等元件,非變壓器負載元件,非電容器元件)的並列開關旁路刀閘,此時環路中的開關均應改為非自動;
E、拉開或合上空載站用變壓器;
F、在無接地故障時,拉開或合上變壓器中性點接地刀閘或消弧線圈;
G、用戶外三聯刀閘可以拉、合電容電流不超過5A的空載線路或勵磁電流不超過2A的空載變壓器或10kV及以下不超過15A的負荷電流(負荷刀閘不受此限)。
1.4.2倒閘操作的技術要求:
1.4.2.1各類設備的操作按以後有關章節的要求執行;
1.4.2.2操作中應嚴防以下幾種誤操作事故發生;
A、帶負荷拉(合)刀閘;
B、不拆接地線(接地刀閘)合閘;
C、非同期並列合閘;
D、帶電掛(合)接地線(接地刀閘);
E、誤拉、誤合開關;
F、誤投、誤停保護;
G、操作中對繼電保護考慮不周,造成保護誤動或拒動;
H、誤入帶電間隔。
1.4.2.3充分考慮一次系統變化的合理性,防止對系統和用戶中斷供電和設備過載。
1.4.2.4充分考慮一次系統變化與二次保護的關系,嚴格按調度規程的要求和技術可行性考慮倒閘操作的正確性,防止保護拒動和誤動。
1.4.2.5應防止操作時可能產生的過電壓。如投、切空載變壓器和母線操作發生諧振。
1.4.2.6應考慮線路耦合電容器試驗、阻波器調試、線路停電檢修等可能造成的載波通信及遠動信息中斷的影響。
1.5季節性預防工作的一般要求
1.5.1根據氣候情況和季節性特點做好特殊巡視工作。天氣突然變化(如大風、久旱微雨、暴雨、洪水、雪、霧、冰雹、雷雨及溫度突變等)時當值人員應及時對設備進行巡視檢查。檢查內容除包括正常巡視的項目外,還應著重檢查如下項目:
1.5.1.1雷暴雨時,檢查電纜溝、主變排油池是否積水,門窗是否關閉嚴密和房屋滲漏雨情況;雷擊後檢查瓷瓶、導管有無閃絡痕跡,雷擊計數器動作情況,並做好記錄。
1.5.1.2大風時檢查避雷針、構架是否牢固,有無歪斜現象;場地有無易被吹起飛揚的物件;導線擺動、振盪及接頭有無異常情況。
1.5.1.3高溫季節重點檢查通風冷卻設備是否正常;充油設備油位是否過高;各連接部件發熱和示溫臘片熔化情況;油溫是否超過規定值;導線弧度下垂情況。
1.5.1.4寒冬季節檢查防小動物進入室內的措施是否完善;充油設備油位是否過低;導線弧垂、拉力是否過緊;雪天檢查瓷瓶、導管及樁頭接觸處應無嚴重積雪結冰,或雪落即化現象。
1.5.1.5霧天及久旱微雨,檢查瓷瓶、導管等汙穢程度,有無閃絡放電現象。
1.5.2根據季節性特點做好季節性預防工作
1.5.2.1雷季前,應檢查變電站接地電阻和避雷針集中接地電阻是否合格。全站避雷器應於五月一日前預試合格。
1.5.2.2冬季前應加強做好防小動物、防寒、防火工作。檢查電纜溝蓋板應完好無缺,電纜溝到室內的入口處應妥善隔離封堵,門窗嚴密,消防器具齊全完好。
1.6事故處理的一般要求
1.6.1事故處理的基本原則是:
1.6.1.1儘快消除事故根源,限制事故的發展,解除對人身、電網和設備的危險。
1.6.1.2首先設法保證站用變電源。
1.6.1.3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設備繼續運行,以保證對用戶的正常供電,並考慮對重要用戶優先供電。
1.6.1.4儘快對停電的用戶恢復供電。
1.3.1運行人員當值期間,應按規定的巡視路線和項目對全站設備進行認真的巡視檢查。巡視週期如下:
1.3.1.1正常巡視:
A、每班正常巡視時間為:交班時一次,接班時一次,值班期間高峰負荷時;
B、晚間高峰負荷時熄燈檢查一次;
C、對繼電保護和自動裝置,應於每季度規定時間按“四統一”要求全面核對。
1.3.1.2新安裝設備和檢修後的設備,投運行後的4h內應每1h檢查一次(主變投運後的2h內應每0.5h檢查一次),以後按正常週期進行檢查。
1.3.1.3下列情況應增加巡視次數或組織特巡:
A、設備過負荷運行或負荷有明顯增加時;
B、設備缺陷近期有發展時;
C、惡劣氣候時;
D、事故跳閘或設備運行中有可疑現象時;
E、特殊供電方式,調度要求時;
F、特殊情況,上級領導通知時;
G、法定節假日。
1.3.2當值人員應沿巡視路線、按巡視要求認真地對設備進行檢查,對巡視中發現的缺陷應分析其起因、發展和後果,並採取適當措施限制其發展,按設備缺陷管理制度的要求,作好記錄,分類上報。除立即的報告當值調度和有關領導外,還應加強巡視,做好事故預想。
1.3.3備用設備應始終保持在可用狀態,其運行維護與運行設備要求相同。
1.3.4運行人員當值期間進行以下工作,可以不開工作票,但應作好安全措施,保持安全距離,加強監護。
1.3.4.1變電站照明回路上的工作;
1.3.4.2清掃保護盤、控制盤;
1.3.4.3更換高壓熔斷器、低壓熔絲;
1.3.4.4使用點溫計測溫度或貼換示溫臘片;
1.3.4.5瓦斯繼電器放氣;
1.3.4.6電纜溝檢查及孔洞堵塞。
1.3.4.7防誤裝置檢查、加油。
以上工作涉及調度管轄設備的應經當值調度許可。
1.3.5進行二次回路清掃工作時,必須使用絕緣工具,嚴禁使用帶金屬物的毛刷、毛撣等工具。
1.4倒閘操作
1.4.1倒閘操作的一般要求:
1.4.1.1調度管轄的電氣設備,其倒閘操作由當值調度員發令,當值值班負責人接令,組織操作並審核操作票;變電站自行管轄的設備由當值值班負責人發令,組織操作並審核操作票。
1.4.1.2所有操作票均應嚴格按照“六要、十二步”執行,發現疑問應立即停止操作,待詢問清楚後再操作。值班員不得自行更改操作任務和顛倒操作順序。
1.4.1.3設備檢修結束辦理終結手續前,運行人員應全面檢查設備,並恢復至許可工作時的狀態。
1.4.1.4屬於調度管轄設備除當值調度外,其它人員不得通過任何方式改變其運行狀態。
1.4.1.5下列操作允許用刀閘進行:
A、系統無接地故障或諧振時拉開或合上無故障電壓互感器;
B、無雷擊時拉開或合上避雷器;
C、拉合220kV及以下空載母線;
D、拉合站內同一電壓等級(通過開關、刀閘、母線、引流線、CT等元件,非變壓器負載元件,非電容器元件)的並列開關旁路刀閘,此時環路中的開關均應改為非自動;
E、拉開或合上空載站用變壓器;
F、在無接地故障時,拉開或合上變壓器中性點接地刀閘或消弧線圈;
G、用戶外三聯刀閘可以拉、合電容電流不超過5A的空載線路或勵磁電流不超過2A的空載變壓器或10kV及以下不超過15A的負荷電流(負荷刀閘不受此限)。
1.4.2倒閘操作的技術要求:
1.4.2.1各類設備的操作按以後有關章節的要求執行;
1.4.2.2操作中應嚴防以下幾種誤操作事故發生;
A、帶負荷拉(合)刀閘;
B、不拆接地線(接地刀閘)合閘;
C、非同期並列合閘;
D、帶電掛(合)接地線(接地刀閘);
E、誤拉、誤合開關;
F、誤投、誤停保護;
G、操作中對繼電保護考慮不周,造成保護誤動或拒動;
H、誤入帶電間隔。
1.4.2.3充分考慮一次系統變化的合理性,防止對系統和用戶中斷供電和設備過載。
1.4.2.4充分考慮一次系統變化與二次保護的關系,嚴格按調度規程的要求和技術可行性考慮倒閘操作的正確性,防止保護拒動和誤動。
1.4.2.5應防止操作時可能產生的過電壓。如投、切空載變壓器和母線操作發生諧振。
1.4.2.6應考慮線路耦合電容器試驗、阻波器調試、線路停電檢修等可能造成的載波通信及遠動信息中斷的影響。
1.5季節性預防工作的一般要求
1.5.1根據氣候情況和季節性特點做好特殊巡視工作。天氣突然變化(如大風、久旱微雨、暴雨、洪水、雪、霧、冰雹、雷雨及溫度突變等)時當值人員應及時對設備進行巡視檢查。檢查內容除包括正常巡視的項目外,還應著重檢查如下項目:
1.5.1.1雷暴雨時,檢查電纜溝、主變排油池是否積水,門窗是否關閉嚴密和房屋滲漏雨情況;雷擊後檢查瓷瓶、導管有無閃絡痕跡,雷擊計數器動作情況,並做好記錄。
1.5.1.2大風時檢查避雷針、構架是否牢固,有無歪斜現象;場地有無易被吹起飛揚的物件;導線擺動、振盪及接頭有無異常情況。
1.5.1.3高溫季節重點檢查通風冷卻設備是否正常;充油設備油位是否過高;各連接部件發熱和示溫臘片熔化情況;油溫是否超過規定值;導線弧度下垂情況。
1.5.1.4寒冬季節檢查防小動物進入室內的措施是否完善;充油設備油位是否過低;導線弧垂、拉力是否過緊;雪天檢查瓷瓶、導管及樁頭接觸處應無嚴重積雪結冰,或雪落即化現象。
1.5.1.5霧天及久旱微雨,檢查瓷瓶、導管等汙穢程度,有無閃絡放電現象。
1.5.2根據季節性特點做好季節性預防工作
1.5.2.1雷季前,應檢查變電站接地電阻和避雷針集中接地電阻是否合格。全站避雷器應於五月一日前預試合格。
1.5.2.2冬季前應加強做好防小動物、防寒、防火工作。檢查電纜溝蓋板應完好無缺,電纜溝到室內的入口處應妥善隔離封堵,門窗嚴密,消防器具齊全完好。
1.6事故處理的一般要求
1.6.1事故處理的基本原則是:
1.6.1.1儘快消除事故根源,限制事故的發展,解除對人身、電網和設備的危險。
1.6.1.2首先設法保證站用變電源。
1.6.1.3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設備繼續運行,以保證對用戶的正常供電,並考慮對重要用戶優先供電。
1.6.1.4儘快對停電的用戶恢復供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