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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用戶4059035522831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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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john同學
凡是婦女、孩子、僕役、沒有力量的、貧困的和沒有知識的人的過失,都是丈夫、父親、主人、豪強者、有錢的和有學問的人的過失。
對無知識的人,你們應當盡你們所能的多多地教給他們;社會的罪在於不辦義務教育;它負有製造黑暗的責任。當一個人的心中充滿黑暗,罪惡便在那裡滋長起來。有罪的並不是犯罪的人,而是那製造黑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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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用戶2910342019456
1.只要因法律和習俗所造成的社會壓迫還存在一天,在文明鼎盛時期人為地把人間變成地獄並使人類與生俱來的幸運遭受不可避免的災禍;只要本世紀的三個問題——貧窮使男子潦倒,飢餓使婦女墮落,黑暗使兒童羸弱——還得不到解決;只要在某些地區還可能發生社會的毒害,換句話說,同時也是從更廣的意義來說,只要這世界上還有愚昧和困苦,那麼,和本書同一性質的作品都不會是無益的。
2.一個人在生活上或財產上遭了大難還可能不為所動,但有時有一種神秘可怕的打擊,打在人的心上,卻能使人一蹶不振。
3.人有肉體,這肉體同時就是人的負擔和誘惑。人拖著它並受它的支配。人應當監視它,約束它,抑制它,必須是到了最後才服從它。在那樣的服從裡,也還可以有過失;但那樣犯下的過失是可蒙赦宥的。那是一種墮落,但只落在膝頭上,在祈禱中還可以自贖。
4.做一個聖人,那是特殊情形;做一個正直的人,那卻是為人的正軌。你們儘管在歧路徘徊,失足,犯錯誤,但總應當做個正直的人。
5.盡量少犯錯誤,這是人的準則;不犯錯誤,那是天使的夢想。塵世的一切都免不了犯錯誤。錯誤就像一種地心吸力。
6.凡是婦女、孩子、僕役、沒有力量的、貧困的和沒有知識的人的過失,都是丈夫、父親、主人、豪強者、有錢的和有學問的人的過失。
7.對無知識的人,你們應當盡你們所能的多多地教給他們;社會的罪在於不辦義務教育;它負有製造黑暗的責任。當一個人的心中充滿黑暗,罪惡便在那裡滋長起來。有罪的並不是犯罪的人,而是那製造黑暗的人。
8.最卓越的東西也常是最難被人了解的東西。
9.斷頭臺,的確,當它被架起來屹立在那裡時,是具有一種使人眩惑的力量的;在我們不曾親眼見過斷頭臺前,我們對死刑多少還能漠然視之,不表示自己的意見,不置可否;但是,如果我們見到了一座,那種驚駭真是強烈,我們非作出決定,非表示贊同或反對不可。有些人讚嘆它,如德·梅斯特爾。有些人痛恨它,如貝卡里亞。斷頭臺是法律的體現,它的別名是“鎮壓”,它不是中立的,也不讓人中立。看見它的人都產生最神秘的戰慄。所有的社會問題都在那把板斧的四周舉起了它們的問號。斷頭臺是想象。斷頭臺不是一個架子。斷頭臺不是一種機器。斷頭臺不是由木條、鐵器和繩索所構成的無生氣的機械。它好像是種生物,具有一種說不出的陰森森的主動能力。我們可以說那架子能看見,那座機器能聽見,那種機械能了解,那些木條鐵件和繩索都具有意識。當它的出現把我們的心靈拋入凶惡的夢想時,斷頭臺就顯得怪可怕,並和它所作所為的一切都結合在一起了。斷頭臺是劊子手的同夥,它在吞噬東西,在吃肉,在飲血。斷頭臺是法官和木工合造的怪物,是一種鬼怪,它以自己所製造的死亡為生命而進行活動。
10.最美麗的祭壇,是一個因得到安慰而感謝上帝的受苦人的靈魂。
11.對向你求宿的人,不可問名問姓,不便把自己姓名告人的人也往往是最需要找地方住的人。
12.教士有教士的勇敢,正如龍騎隊長有龍騎隊長的勇敢。我們的勇敢應當是寧靜的。
13.我活在世上不是為了自己的生命,而是來保護世人的心靈的。
14.永遠不要害怕盜賊和殺人犯。那是身外的危險。我們應當害怕自己。偏見便是盜賊,惡習便是殺人犯。重大的危險都在我們自己的心裡。危害我們腦袋和錢袋的人何足介意呢?我們只須想到危害靈魂的東西就得了。
15.蓄意窺測旁人隱情,即類似對人存心侵犯。
16.人類有一個暴君,那就是蒙昧。
17.王權是一種偽造的權力,只有知識才是真正的權力。人類只應受知識的統治。
18.我們在實際事物中摧毀了舊的制度,在思想領域中卻沒能把它完全鏟除掉。消滅惡習是不夠的,還必須轉移風氣。風車已經不存在了,風卻還存在。
19.進步的暴力便叫做革命。
20.世間沒有一種無嘍羅的勢力,也沒有一種無臣僕的尊榮。
21.我們生活在陰暗的社會裡,向上爬,正是一種由上而下的慢性腐蝕教育。
22.心情沮喪的人,總是不朝後面看的。他們只覺得厄運正追著他們。
23.有些思想往往寫上一頁還說不清楚,可是單用一個俗字便可表達出來。
24.蒙羞的人都渴望別人的尊重。
25.您從那個苦地方出來,如果還有憤怒憎恨別人的心,那您真是值得可憐的;如果您懷著善心、仁愛、和平的思想,那您就比我們中的任何人都還高貴些。
26.人有痛處,最好的愛護,難道不是絕不去碰它嗎?
27.法律的條文是死板的。在我們的文明裡,有許多令人寒心的時刻,那就是刑法令人陷入絕境的時刻。一個有思想的生物被迫遠離社會,遭到了無可挽救的遺棄,那是何等悲慘的日子!
28.無論怎樣,如果你通過一道門能脫離窮困,但同時又落入不名譽的境地,那樣的門總還是一扇壞門。
29.隨後他又問自己:
在他這次走上絕路的過程中,他是否是唯一有過失的人?願意工作,但缺少工作,願意勞動,而又缺少麵包,首先這能不能不算是件嚴重的事呢?後來,犯了過失,並且招認了,處罰又是否苛刻過分了呢?法律在處罰方面所犯的錯誤,是否比犯人在犯罪方面所犯的錯誤更嚴重呢?天平的兩端,在處罰那端的砝碼是否太重了一些呢?加重處罰絕不能消除過失;加重處罰的結果並不能扭轉情勢,並不能以懲罰者的過失代替犯罪者的過失,也並不能使犯罪的人轉為受損害的人,使債務人轉為債權人,使侵犯人權的人受到人權的保障,這種看法是否正確呢?企圖越獄一次,便加重處罰一次,這種作法的結果,是否構成強者對弱者的謀害,是否構成社會侵犯個人的罪行,並使這種罪行日日都在重犯,一直延續到十九年之久呢?
他再問自己:人類社會是否有權使它的成員在某種情況下接受它那種無理的不關心態度,而在另一種情況下又同樣接受它那種無情的不放心態度,並使一個窮苦的人永遠陷入一種不是缺乏(工作的缺乏)就是過量(刑罰的過量)的苦海中呢?貧富的形成往往由於機會,在社會的成員中,分得財富最少的人也正是最需要照顧的人,而社會對他們恰又苛求最甚,這樣是否合乎情理呢?
他提出這些問題,並作出結論以後,他便開始審判社會,並且判了它的罪。
30.盛怒可能是瘋狂和妄誕的,發怒有時也會發錯的,但是,人,如果不是在某一方面確有理由,是不會憤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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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種比海洋更宏大的景象,那就是天空;還有一種比天空更宏大的景象,那就是人的內心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