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織與制度建設
1.是否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組織機構和安全隊伍;
2.是否建立預防常見事故和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
3.是否建立明確的安全責任體系;
4.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是否建立健全,包括:
門衛制度,校內安全定期檢查和安全隱患報告制度,消防、防震、防雷安全制度,用水、用電、用氣等相關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實驗室和實訓場所安全管理制度,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住宿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學校用車管理制度,突發地震、氣象災害預警應對制度,巡邏制度,值班制度,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和驗證制度,定時查鋪制度,學生外出集體活動審批制度等。
(二)安全教育與演練
1.日常安全教育課是否開齊上足,特別是《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是否落實;
2.是否經常對教職工進行必要的安全培訓;
3.重大節假日前、開學初、放假前和重大教育教學活動前等重要時段是否組織全員安全教育;
4.是否定期開展安全應急演練和自救自護演練;
5.法治教育、心理健康、生命教育是否落實。
(三)三防建設
1.學校保安員是否配備培訓到位,安保器材是否配備到位,視頻監控與“一鍵報警”是否完好有效;
2.是否封閉管理,是否對出入人員、車輛有效核查;
3.學校圍牆或其他實體屏障是否達到2米或2米以上;
4.門口是否因地制宜設置家長等候區域,設置隔離欄、隔離墩、減速帶或升降柱等硬質防沖撞設施。
(四)教育教學活動安全
1.課間活動、體育課、運動會是否劃分了安全責任區、落實了安全責任人,有無安全保障措施;
2.學校組織大型集體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是否落實了請示報告制度、是否對學生進行了相應的安全教育、是否製定了預案;
3.教師是否組織學生從事其不宜參加的勞動、體育運動或者其他危險性活動;
教師在負有組織、管理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是否進行了必要的管理、告誡或者制止;
4.學校對特殊學生是否給予了全面關注,是否掌握其思想動向;是否對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的學生予以必要的注意;
是否對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的學生及時採取救治措施;
5.學生之間是否存在矛盾糾紛等可能導致打架鬥毆的安全隱患;學校是否有防範在校學生自殺、他殺的措施;
6.師生矛盾是否得到及時排查及調處;
7.教師在教學活動中是否存在體罰、變相體罰、歧視、諷刺挖苦等可能造成學生身體、心理傷害的言行,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有無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及有關規定的行為。
(五)校舍安全
1.教室、宿舍、圖書室、實驗室、食堂等校舍是否存在牆體裂縫、牆基下陷、牆面磚脫落等現象;
2.圍牆、廁所、擋土牆、板報牆、樓梯、門窗、屋頂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
3.學校對臨時閒置不用的危房及各類在建工程或未交付使用工程是否採取措施進行封閉,設置警示標誌。
(六)設施設備、場所、物品的安全
1.體育設施(器材)、勞技器材是否符合安全標準,是否牢固、完好,體育器材的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宣傳欄、旗桿等設施是否牢固;
3.樓道內、樓層轉向平台處的照明設施及應急照明裝置是否完好,能否正常使用;
4.各處場地特別是操場的場地是否平整、有無障礙物等;
5.校內水井、池塘等是否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
6.樓梯和走廊的護欄、宿舍床鋪是否符合設計標準,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
7.室內吊扇、照明設施等是否牢靠、陽臺上是否有擱置物、懸掛物等;
8.教室和宿舍等公共區域是否安裝了阻礙人員逃生和應急救援的金屬護欄,疏散指示標誌是否有缺失、損壞等現象;
9.實驗室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劇毒品等危險物品的存放、管理及廢棄物處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0.校內供電供氣供水設施、取暖供暖、鍋爐等重要基礎設施設備的使用、維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1.管制刀具及其它危險物品是否禁入與及時清繳;
12.是否有將飼養的動物帶入學校的現象;
13.校內樹木上的枯枝是否及時清除。
(七)消防與用電安全
1.滅火設備、消防設施是否齊全、有效,消防通道是否暢通,消防水源、器材是否到位;
2.有無違章用電行為,用電線路是否有老化、超負荷現象。
(八)飲食安全
1.學校是否落實《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
2.學校食堂的防蠅、防鼠和消毒設施設備、食堂人員的健康證、操作規範和物品採購流程等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3.學校食堂有無衛生許可證,有無“三無”商品、過期食品等;
4.學校對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監管是否到位,有無留樣食品等;
5.飲用水的消毒和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定期檢測水質等日常維護管理;
6.藥品是否存在過期變質現象,有無以預防和保健的名義向學生推銷藥品或保健品的現象。
(九)交通安全
1.是否落實了教育學生不乘坐無牌無證車輛、貨運汽車、農用三輪車、低速載貨汽車、後三輪機車、拖拉機、報廢車、拼裝車等不符合規定的接送學生車輛;
2.學生上下學、上下車是否安排人員維持秩序;
3.學校門口是否設置減速帶、人行橫道線、警示標誌等交通安全設施;
4.交通複雜路段的校門外路口是否安排本校人員值勤或有交通協管人員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5.外來車輛的校園准入制度和管理是否落實。
(十)學生到校離校安全
1.是否核查學生到校離校情況,是否存在學生私自離校未及時發現情況;
2.是否建立學生特別是低年級學生家校交接制度;
3.是否做好校車接送人數核查,防止遺漏學生。
4.對學生擅自離校、不請假未到校等與學生人身安全直接相關的信息,學校是否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十一)學校周邊環境安全
1.學校門口、操場、圍牆等治安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監控報警設施及其他安防設施是否完備;
2.校園周邊是否存在非法經營的遊商和無證攤點,有無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和出版物銷售,200米以內是否存在網吧、遊戲廳,附近是否存在酒吧、歌舞廳、洗浴中心等娛樂場所,是否存在影響師生人身安全的治安狀況和建築隱患等。
(一)組織與制度建設
1.是否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組織機構和安全隊伍;
2.是否建立預防常見事故和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
3.是否建立明確的安全責任體系;
4.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是否建立健全,包括:
門衛制度,校內安全定期檢查和安全隱患報告制度,消防、防震、防雷安全制度,用水、用電、用氣等相關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實驗室和實訓場所安全管理制度,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住宿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學校用車管理制度,突發地震、氣象災害預警應對制度,巡邏制度,值班制度,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和驗證制度,定時查鋪制度,學生外出集體活動審批制度等。
(二)安全教育與演練
1.日常安全教育課是否開齊上足,特別是《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是否落實;
2.是否經常對教職工進行必要的安全培訓;
3.重大節假日前、開學初、放假前和重大教育教學活動前等重要時段是否組織全員安全教育;
4.是否定期開展安全應急演練和自救自護演練;
5.法治教育、心理健康、生命教育是否落實。
(三)三防建設
1.學校保安員是否配備培訓到位,安保器材是否配備到位,視頻監控與“一鍵報警”是否完好有效;
2.是否封閉管理,是否對出入人員、車輛有效核查;
3.學校圍牆或其他實體屏障是否達到2米或2米以上;
4.門口是否因地制宜設置家長等候區域,設置隔離欄、隔離墩、減速帶或升降柱等硬質防沖撞設施。
(四)教育教學活動安全
1.課間活動、體育課、運動會是否劃分了安全責任區、落實了安全責任人,有無安全保障措施;
2.學校組織大型集體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是否落實了請示報告制度、是否對學生進行了相應的安全教育、是否製定了預案;
3.教師是否組織學生從事其不宜參加的勞動、體育運動或者其他危險性活動;
教師在負有組織、管理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是否進行了必要的管理、告誡或者制止;
4.學校對特殊學生是否給予了全面關注,是否掌握其思想動向;是否對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的學生予以必要的注意;
是否對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的學生及時採取救治措施;
5.學生之間是否存在矛盾糾紛等可能導致打架鬥毆的安全隱患;學校是否有防範在校學生自殺、他殺的措施;
6.師生矛盾是否得到及時排查及調處;
7.教師在教學活動中是否存在體罰、變相體罰、歧視、諷刺挖苦等可能造成學生身體、心理傷害的言行,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有無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及有關規定的行為。
(五)校舍安全
1.教室、宿舍、圖書室、實驗室、食堂等校舍是否存在牆體裂縫、牆基下陷、牆面磚脫落等現象;
2.圍牆、廁所、擋土牆、板報牆、樓梯、門窗、屋頂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
3.學校對臨時閒置不用的危房及各類在建工程或未交付使用工程是否採取措施進行封閉,設置警示標誌。
(六)設施設備、場所、物品的安全
1.體育設施(器材)、勞技器材是否符合安全標準,是否牢固、完好,體育器材的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宣傳欄、旗桿等設施是否牢固;
3.樓道內、樓層轉向平台處的照明設施及應急照明裝置是否完好,能否正常使用;
4.各處場地特別是操場的場地是否平整、有無障礙物等;
5.校內水井、池塘等是否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
6.樓梯和走廊的護欄、宿舍床鋪是否符合設計標準,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
7.室內吊扇、照明設施等是否牢靠、陽臺上是否有擱置物、懸掛物等;
8.教室和宿舍等公共區域是否安裝了阻礙人員逃生和應急救援的金屬護欄,疏散指示標誌是否有缺失、損壞等現象;
9.實驗室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劇毒品等危險物品的存放、管理及廢棄物處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0.校內供電供氣供水設施、取暖供暖、鍋爐等重要基礎設施設備的使用、維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1.管制刀具及其它危險物品是否禁入與及時清繳;
12.是否有將飼養的動物帶入學校的現象;
13.校內樹木上的枯枝是否及時清除。
(七)消防與用電安全
1.滅火設備、消防設施是否齊全、有效,消防通道是否暢通,消防水源、器材是否到位;
2.有無違章用電行為,用電線路是否有老化、超負荷現象。
(八)飲食安全
1.學校是否落實《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
2.學校食堂的防蠅、防鼠和消毒設施設備、食堂人員的健康證、操作規範和物品採購流程等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3.學校食堂有無衛生許可證,有無“三無”商品、過期食品等;
4.學校對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監管是否到位,有無留樣食品等;
5.飲用水的消毒和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定期檢測水質等日常維護管理;
6.藥品是否存在過期變質現象,有無以預防和保健的名義向學生推銷藥品或保健品的現象。
(九)交通安全
1.是否落實了教育學生不乘坐無牌無證車輛、貨運汽車、農用三輪車、低速載貨汽車、後三輪機車、拖拉機、報廢車、拼裝車等不符合規定的接送學生車輛;
2.學生上下學、上下車是否安排人員維持秩序;
3.學校門口是否設置減速帶、人行橫道線、警示標誌等交通安全設施;
4.交通複雜路段的校門外路口是否安排本校人員值勤或有交通協管人員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5.外來車輛的校園准入制度和管理是否落實。
(十)學生到校離校安全
1.是否核查學生到校離校情況,是否存在學生私自離校未及時發現情況;
2.是否建立學生特別是低年級學生家校交接制度;
3.是否做好校車接送人數核查,防止遺漏學生。
4.對學生擅自離校、不請假未到校等與學生人身安全直接相關的信息,學校是否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十一)學校周邊環境安全
1.學校門口、操場、圍牆等治安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監控報警設施及其他安防設施是否完備;
2.校園周邊是否存在非法經營的遊商和無證攤點,有無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和出版物銷售,200米以內是否存在網吧、遊戲廳,附近是否存在酒吧、歌舞廳、洗浴中心等娛樂場所,是否存在影響師生人身安全的治安狀況和建築隱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