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確定實踐地點,組建活動實踐隊
以學院或學生社團為單位組隊,社團之間可以聯合組隊,各實踐隊可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在6月下旬前自行聯繫確定落實好實踐地點(接收單位證明,即注明實踐地接收單位負責人姓名以及聯繫方式,可以是傳真件)。要求參加暑期社會實踐的每支實踐隊人數不得少於10人,活動時間不少於5天,並落實至少一名以上指導教師帶隊。
二、申報立項
1、立項:各實踐隊要進行實踐活動申報立項,於6月下旬將填寫好的《xx師範學院大學生暑期社會實踐活動實踐隊申報表》報校團委審批。
2、各實踐隊切實加強暑期社會實踐的安全教育和紀律教育工作,要製定《緊急情況預案處理》,對實踐隊員進行培訓教育,確保暑期社會實踐活動順利進行。
三、實踐隊資格及經費審批
1、立項申報過程中,各指導單位可對本單位所指導的實踐隊進行管理,並及時對立項信息進行核實,對不符實際情況的內容進行修改。
2、6月28日之前將《社會實踐活動方案》報校團委審批。《社會實踐活動方案》內容包括:活動主題、活動目的、可行性分析、活動意義、活動行程安排、活動內容安排、經費預算、活動意外事故應急措施及安全保障、預期效果分析說明等。
3、7月上旬到7月中旬,校團委對所有經指導單位審批的實踐隊複審,並初步確定通過立項的實踐隊名單及專項經費經費數額,經費審批結果將反饋到各學院團總支。
四、實踐活動組織動員工作
1、7月上旬,各學院召開實踐隊隊員動員大會,下發有關材料,明確注意事項。
2、校團委組織召開各學院社會實踐工作協調會,安排布置相關事宜。
五、領取活動相關物品,簽署責任書
1、出發前,各實踐隊到校團委領取暑期社會實踐活動相關物品。
2、各實踐隊與校團委簽署《xx師範學院大學生社會實踐活動責任書》。
3、辦理保險:校團委將統一組織各實踐隊隊員辦理保險,暫定各實踐隊領隊於7月12日17:00之前將實踐隊隊員名單及所需資料(身份證和學生證複印件)報送校團委辦公室,以便辦理保險手續。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的所有隊員都必須辦理保險手續方能參與此次社會實踐活動。
六、大學生暑期社會實踐活動出征儀式
我校將於7月中旬隆重舉行xx師範學院當年大學生暑期社會實踐活動出征儀式。要求如下:
(1)參加對象:參加大學生暑期社會實踐活動全體實踐隊員、全體“大學生春暉使者”、擔任社會實踐活動的指導老師及相關部門領導。
(2)出征儀式時間為20XX年7月中旬。
(3)要求以實踐隊為單位,隊員統一著裝,各實踐隊須自帶學院(社團)隊旗。
(4)全體實踐隊員保持良好精神風貌,提前30分鐘入場。
七、開展實踐活動
暑期期間,各實踐隊根據計劃自行奔赴實踐地開展活動。各指導單位要及時對所指導的實踐隊的實踐情況進行指導,安排聯絡員與實踐隊進行聯絡,確保實踐隊安全順利完成實踐。如遇問題,及時與學院老師、校團委辦公室聯繫。
在實踐活動開展期間,要求各實踐隊積極向領隊或指導老師提交實踐感言(每隊不少於5條,每條感言限50字),及時向團委反饋實踐隊相關信息。
八、總結工作
1、材料上交
開學後第一周內各實踐隊將實踐成果的電子版整理,並與其他書面成果一起上交校團委辦公室。
需上交的電子版材料包括:
(1)實踐隊的實踐成果統計表(春暉行動、“三下鄉”社會實踐活動各一份)
(2)實踐隊社會實踐活動工作總結報告1份
(3)填寫完成本手冊中的各種表格。包括實踐隊隊員報名表、春暉宣傳隊員活動情況反饋表、統計表等。
(4)實踐隊隊員感言5條
(5)至少10張比較有代表性的活動照片(要求電子版照片)。
(6)實際參加本次活動人員名單(隊員身份、班級,參加的實踐隊名稱)
需上交的書面材料包括:
(1)當地媒體對實踐活動的相關報道,領導或者知名人士對活動的題詞;
(2)接收實踐單位評語(即實踐活動意見反饋表);
(3)建立實踐基地協議(選交)。
備注:(1)有DV短片的實踐隊請將DV母帶直接交至校團委辦公室,供校團委制作暑期社會實踐活動光盤(制作結束後我們會將母帶返還各實踐隊),並將在評比過程中予以加分。(2)實踐隊上交的材料直接與後期的專項經費發放和實踐隊評優掛鉤。
2、成果展示交流
開學後,學校鼓勵實踐隊自主舉辦形式多樣的成果展示交流活動,學院(社團)召開實踐隊報告會和經驗交流會,並將實踐成果(通過實踐寫的社會調查報告、論文,及座次會簡報、照片等)交至校團委。
九、費用報銷
各實踐隊準備好學院專項經費金額的等額髮票,於開學兩週內(除週末)到校團委辦公室報銷實踐專項經費,逾期不再辦理。
十、評比表彰
9月上旬,各學院團總支(及相關指導單位)依據《xx師範學院20XX年學生暑期社會實踐評獎辦法》,對各實踐隊進行初評,並於9月中旬前將實踐隊所有書面成果材料,連同已蓋章的學院實踐隊總表、優秀及先進實踐隊推薦表、優秀領隊老師推薦表等材料交至校團委辦公室。9月下旬,校團委將根據各實踐隊的實踐活動情況,依據《xx師範學院大學生暑期社會實踐評獎辦法》,對各實踐隊及個人評獎,召開表彰大會。
一、確定實踐地點,組建活動實踐隊
以學院或學生社團為單位組隊,社團之間可以聯合組隊,各實踐隊可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在6月下旬前自行聯繫確定落實好實踐地點(接收單位證明,即注明實踐地接收單位負責人姓名以及聯繫方式,可以是傳真件)。要求參加暑期社會實踐的每支實踐隊人數不得少於10人,活動時間不少於5天,並落實至少一名以上指導教師帶隊。
二、申報立項
1、立項:各實踐隊要進行實踐活動申報立項,於6月下旬將填寫好的《xx師範學院大學生暑期社會實踐活動實踐隊申報表》報校團委審批。
2、各實踐隊切實加強暑期社會實踐的安全教育和紀律教育工作,要製定《緊急情況預案處理》,對實踐隊員進行培訓教育,確保暑期社會實踐活動順利進行。
三、實踐隊資格及經費審批
1、立項申報過程中,各指導單位可對本單位所指導的實踐隊進行管理,並及時對立項信息進行核實,對不符實際情況的內容進行修改。
2、6月28日之前將《社會實踐活動方案》報校團委審批。《社會實踐活動方案》內容包括:活動主題、活動目的、可行性分析、活動意義、活動行程安排、活動內容安排、經費預算、活動意外事故應急措施及安全保障、預期效果分析說明等。
3、7月上旬到7月中旬,校團委對所有經指導單位審批的實踐隊複審,並初步確定通過立項的實踐隊名單及專項經費經費數額,經費審批結果將反饋到各學院團總支。
四、實踐活動組織動員工作
1、7月上旬,各學院召開實踐隊隊員動員大會,下發有關材料,明確注意事項。
2、校團委組織召開各學院社會實踐工作協調會,安排布置相關事宜。
五、領取活動相關物品,簽署責任書
1、出發前,各實踐隊到校團委領取暑期社會實踐活動相關物品。
2、各實踐隊與校團委簽署《xx師範學院大學生社會實踐活動責任書》。
3、辦理保險:校團委將統一組織各實踐隊隊員辦理保險,暫定各實踐隊領隊於7月12日17:00之前將實踐隊隊員名單及所需資料(身份證和學生證複印件)報送校團委辦公室,以便辦理保險手續。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的所有隊員都必須辦理保險手續方能參與此次社會實踐活動。
六、大學生暑期社會實踐活動出征儀式
我校將於7月中旬隆重舉行xx師範學院當年大學生暑期社會實踐活動出征儀式。要求如下:
(1)參加對象:參加大學生暑期社會實踐活動全體實踐隊員、全體“大學生春暉使者”、擔任社會實踐活動的指導老師及相關部門領導。
(2)出征儀式時間為20XX年7月中旬。
(3)要求以實踐隊為單位,隊員統一著裝,各實踐隊須自帶學院(社團)隊旗。
(4)全體實踐隊員保持良好精神風貌,提前30分鐘入場。
七、開展實踐活動
暑期期間,各實踐隊根據計劃自行奔赴實踐地開展活動。各指導單位要及時對所指導的實踐隊的實踐情況進行指導,安排聯絡員與實踐隊進行聯絡,確保實踐隊安全順利完成實踐。如遇問題,及時與學院老師、校團委辦公室聯繫。
在實踐活動開展期間,要求各實踐隊積極向領隊或指導老師提交實踐感言(每隊不少於5條,每條感言限50字),及時向團委反饋實踐隊相關信息。
八、總結工作
1、材料上交
開學後第一周內各實踐隊將實踐成果的電子版整理,並與其他書面成果一起上交校團委辦公室。
需上交的電子版材料包括:
(1)實踐隊的實踐成果統計表(春暉行動、“三下鄉”社會實踐活動各一份)
(2)實踐隊社會實踐活動工作總結報告1份
(3)填寫完成本手冊中的各種表格。包括實踐隊隊員報名表、春暉宣傳隊員活動情況反饋表、統計表等。
(4)實踐隊隊員感言5條
(5)至少10張比較有代表性的活動照片(要求電子版照片)。
(6)實際參加本次活動人員名單(隊員身份、班級,參加的實踐隊名稱)
需上交的書面材料包括:
(1)當地媒體對實踐活動的相關報道,領導或者知名人士對活動的題詞;
(2)接收實踐單位評語(即實踐活動意見反饋表);
(3)建立實踐基地協議(選交)。
備注:(1)有DV短片的實踐隊請將DV母帶直接交至校團委辦公室,供校團委制作暑期社會實踐活動光盤(制作結束後我們會將母帶返還各實踐隊),並將在評比過程中予以加分。(2)實踐隊上交的材料直接與後期的專項經費發放和實踐隊評優掛鉤。
2、成果展示交流
開學後,學校鼓勵實踐隊自主舉辦形式多樣的成果展示交流活動,學院(社團)召開實踐隊報告會和經驗交流會,並將實踐成果(通過實踐寫的社會調查報告、論文,及座次會簡報、照片等)交至校團委。
九、費用報銷
各實踐隊準備好學院專項經費金額的等額髮票,於開學兩週內(除週末)到校團委辦公室報銷實踐專項經費,逾期不再辦理。
十、評比表彰
9月上旬,各學院團總支(及相關指導單位)依據《xx師範學院20XX年學生暑期社會實踐評獎辦法》,對各實踐隊進行初評,並於9月中旬前將實踐隊所有書面成果材料,連同已蓋章的學院實踐隊總表、優秀及先進實踐隊推薦表、優秀領隊老師推薦表等材料交至校團委辦公室。9月下旬,校團委將根據各實踐隊的實踐活動情況,依據《xx師範學院大學生暑期社會實踐評獎辦法》,對各實踐隊及個人評獎,召開表彰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