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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雲南房產分析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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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調皮的提莫醬
房地產是很耗錢的,一邊要從銀行貸款,一邊要通過眾籌預售等實現資金的迴流。開發商一直都在買地,蓋樓,賣房之間迴圈往復。但是隻有賣房是可以收錢的,其餘都是需要花錢的,並且還不是小數目的錢,所以買房前先付款是為了在一定程度實現資金迴流,保證期房工程順利進展。
開發商賣房是需要相關部門備案的,拿到預售證以後才可以開始提前賣期房收錢,如果拿錢跑路代價是相當大的,何況前期的投資是需要自己大量投錢的。前期開發商已經不知道投資多少錢,欠銀行多少貸款了,如果不是因為資金鍊斷裂,萬不得已,怕是沒人在馬上要獲得收益的時候前功盡棄,把自己變成個老賴。
但是為了防止意外,我們買房前還是一定要考察開發商的實力,檢視開發商的各種備案證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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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記錄你的傳奇
也不是一定要先付款吧,有現房的,但是很貴,大家買期房就是想便宜點,但便宜就代表要承擔一定的風險,房產公司也就是想盡快把資金回輪,這樣可以用這些錢起房子或者用這些錢還銀行,不然每天的銀行的利息不少呢,但是你付的款不用付利息的,當然了有些老闆可能一開始就沒想著把房子起起來,這樣的事太多了,中國的房子幾乎50%以上都存在各種糾風,我也踩過這樣的坑,6年前就付錢了,現在還沒結果,房產老闆都坐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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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房產老J
房地產的預售制度源於對房企的扶持。房地產的開發需要大量的資金,對於房企而言買地的錢可以籌集到,但是後期建設的錢就真的有些吃緊了。如果房地產開發全都需要開發商先墊子,那麼中國的房地產市場也就不會發展的如此之快了。
另外一個原因,購房者對於房子的需求還在持續的上升,上升的需求也讓購房者想要提前“預定”房產,以絕後患。所以購房者願意在開發商開發之初就交錢也是源於自己對房子的渴望。還有一點就是期房的價格普遍相對現房要低不少,提前交錢提前鎖定,在房價持續上漲的趨勢下,可以讓購房者最大程度的解決購房的成本。
但是也有不少開發商在收了預收款之後捲款而逃的例子,這樣的例子也是告訴我們買房還是有風險的。那麼如何杜絕開發商捲款而逃呢?
其實大部分爛尾的樓盤都不是開發商捲款而逃,而是開發商對於商品房的開發過於自信,實際開發的投資和流程遠超過其想想,最終資金耗盡拖得太久專案也就黃了。當然其中也有不少開發商看到收回了大量的資金就拿這些錢去幹一些其他事情,最終資金虧空之後專案也就難以為繼了。
為了防止開發商亂用資金,所有的預收款項應該都是需要打到監管賬戶當中的,只不過很多地方對於這一政策執行的並不到位,購房者交款還是直接打入開發商的賬戶當中。這樣就使得專用的資金流失了。
所以說各地也應該學習近期銀川出臺的政策,對於監管賬戶加強監督,強制要求預收款項全部交到監管賬戶專款專用。其實杜絕開發商捲款而逃並不難,難的是有關部門是否真的做到了相關的監督和管理。是否將相關風險降到了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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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海上招財喵
第一,這個模式並不是法律規定的。理論上來說哪怕開發商完全交房,都給你辦理了產權登記證了你再付錢都是可以的。商業領域的事情完全是雙方談判磋商的結果,沒有什麼是必須、應該的。
第二,買樓先付款指的應該是期房。市場上也有已經造好的房子,去買這些新房時基本上和二手房的流程類似,定金、一期房款、二期房款、貸款、尾款,一步步下來。而房子本就在那裡,也不擔心,本就是早付晚付的問題。
而期房是還沒有建造好先預售的房子,這比較符合題主的提問的要求。
第三,買期房現付款的最主要原因是購房者作為個體來說沒有過多的話語權,且這是行業慣例大家都會這麼做。同時,在現有的房產市場上,尤其是比較發達的城市裡,新房仍然是買房市場。很多地方買新房是要搖號的,換句話說,不是有錢就能買到。正是由於這樣的買賣雙方實力對比,導致開發商能夠要求你先付款,不付可以賣個其他人。
第四,開發商資金壓力大,需要環節流動性。開發一套房子的成本是非常高的,土地出讓金、建材費用、人工費用、器械租賃費用等是普通人無法承擔的。開發商往往會向銀行貸款造房,等到房子賣出去收到房款了再還貸款。但很多時候,房子還沒完全造好,其他專案的銀行貸款還款期限已經到了,這時就需要資金週轉,這也是期房存在的原因。
很多時候,甚至會出現買房人的房款是繼續建造房屋的必要資金。如包工頭是按照造房子的進度結算的,這時開發商會更加卻錢,為了維持現金流,那就是必須要買房人先付款。
第五,大部分情況下,開發商並不會跑路。開發商造房子也是為了賺錢生活,跑路了就是犯罪,被抓後會承擔很高的成本,犯不著這樣。但有時候我們也會看到一些爛尾樓,這些房產的開發商是有跑路可能的。
因此,你不用過分擔心這個問題,期房預售是業內的慣常做法。但也要注意風險,以防萬一。最簡單的方法是買那些大開發商的房子,全國前20大開發商擁有多個專案,是不會因為某個專案而跑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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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的話主要是房地產的屬性決定了這樣的模式,因為隨著房地產金融屬性越來越明顯和加重;僅僅憑藉開發商自己的資金實力是沒有辦法支付整個房地產開發過程中所需要的現金流的。但是銀行的借款是有額度和成本並且銀行個借貸成本還不是很便宜!
成本
並且那時候是屬於賣家市場或者說賣方市場消費者是處於一個相對弱勢的群體地位,你不交鎖房的定金就不能訂房。但是這個定金其實會轉化到開發商的資金來使用所以這個是開發商集資的一個表現。但是由於監管和立法的缺失所以就沒有人反對。但是隨之的過程中確實出現開發商跑路和爛尾樓的情況,造成一些社會矛盾以及治安問題才把這部分資金進行一定的監管。隨著時間的推移監管也越來越規範。出現問的概率也變得小了很多。
但是從法律的角度來講這其實就是非法集資是不受法律保護和支援的開發商行為有些甚至是涉及到詐騙犯罪。
因為其實這個事情在國外也是有的,但是在國外的開發商收取的金額是非常的少,一般是開工之前交一定定金、開工後按照進度交首付的10%到交房的時候交完首付辦理貸款。絕對是不可能在交房之前就把首付款交進去這是不可能發生的事情。所以其實在國外你很難看到有開發商爛尾和不交房的也很少出現按照本地法律交不了證的情況!
但是這樣的事情在國內的話是完全可能出現的,還是國內的法律法規不夠健全以及市場不規範造成的現象。但是隨著行業的發展頭部公司的聚集效應越來越多的現房交易的出現以及市場向著買方市場的過度慢慢的購房者佔到了主導地位。這樣的情況出現的機會可能會越來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