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 當直線段鋼製或塑料梯架、托盤和槽盒長度超過30m,鋁合金或玻璃鋼制梯架、托盤和槽盒長度超過15m時,應設置伸縮節;當梯架、托盤和槽盒跨越建築物變形縫處時,應設置補償裝置。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查方法:觀察檢查並用尺量檢查。
11.2.2 梯架、托盤和槽盒與支架間及與連接板的固定螺栓應緊固無遺漏,螺母應位於梯架、托盤和槽盒外側;當鋁合金梯架、托盤和槽盒與鋼支架固定時,應有相互間絕緣的防電化腐蝕措施。
檢查數量:按每個檢驗批的梯架或托盤或槽盒的固定點數量各抽查10%,且各不得少於2個點。
檢查方法:觀察檢查。
11.2.3 當設計無要求時,梯架、托盤、槽盒及支架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電纜梯架、托盤和槽盒宜敷設在易燃易爆氣體管道和熱力管道的下方,與各類管道的最小淨距應符合本規範附錄F的規定。
2 配線槽盒與水管同側上下敷設時,宜安裝在水管的上方;與熱水管、蒸氣管平行上下敷設時,應敷設在熱水管、蒸氣管的下方,當有困難時,可敷設在熱水管、蒸氣管的上方;相互間的最小距離宜符合本規範附錄G的規定。
3 敷設在電氣豎井內穿樓板處和穿越不同防火區的梯架、托盤和槽盒,應有防火隔堵措施。
4 敷設在電氣豎井內的電纜梯架或托盤,其固定支架不應安裝在固定電纜的橫擔上,且每隔3層~5層應設置承重支架。
5 對於敷設在室外的梯架、托盤和槽盒,當進入室內或配電箱(櫃)時應有防雨水措施,槽盒底部應有洩水孔。
6 承力建築鋼結構構件上不得熔焊支架,且不得熱加工開孔。
7 水平安裝的支架間距宜為1.5m~3.0m,垂直安裝的支架間距不應大於2m。
8 採用金屬吊架固定時,圓鋼直徑不得小於8mm,並應有防晃支架,在分支處或端部0.3m~0.5m處應有固定支架。
檢查數量:第1款~第5款全數檢查,其餘按每個檢驗批的支架總數抽查10%,且各不得少於1處並應覆蓋支架的安裝形式。
檢查方法:觀察檢查並用尺量和卡尺檢查。
11.2.4 支吊架設置應符合設計或產品技術文件要求,支吊架安裝應牢固、無明顯扭曲;與預埋件焊接固定時,焊縫應飽滿;膨脹螺栓固定時,螺栓應選用適配、防松零件齊全、連接緊固。
檢查數量:按每個檢驗批的支架總數抽查10%,且各不得少於1處,並應覆蓋支架的安裝形式。
11.2.5 金屬支架應進行防腐,位於室外及潮溼場所的應按設計要求做處理。
檢查數量:按每個檢驗批的金屬支架總數抽查10%,且不得少於1處。
11.2.1 當直線段鋼製或塑料梯架、托盤和槽盒長度超過30m,鋁合金或玻璃鋼制梯架、托盤和槽盒長度超過15m時,應設置伸縮節;當梯架、托盤和槽盒跨越建築物變形縫處時,應設置補償裝置。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查方法:觀察檢查並用尺量檢查。
11.2.2 梯架、托盤和槽盒與支架間及與連接板的固定螺栓應緊固無遺漏,螺母應位於梯架、托盤和槽盒外側;當鋁合金梯架、托盤和槽盒與鋼支架固定時,應有相互間絕緣的防電化腐蝕措施。
檢查數量:按每個檢驗批的梯架或托盤或槽盒的固定點數量各抽查10%,且各不得少於2個點。
檢查方法:觀察檢查。
11.2.3 當設計無要求時,梯架、托盤、槽盒及支架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電纜梯架、托盤和槽盒宜敷設在易燃易爆氣體管道和熱力管道的下方,與各類管道的最小淨距應符合本規範附錄F的規定。
2 配線槽盒與水管同側上下敷設時,宜安裝在水管的上方;與熱水管、蒸氣管平行上下敷設時,應敷設在熱水管、蒸氣管的下方,當有困難時,可敷設在熱水管、蒸氣管的上方;相互間的最小距離宜符合本規範附錄G的規定。
3 敷設在電氣豎井內穿樓板處和穿越不同防火區的梯架、托盤和槽盒,應有防火隔堵措施。
4 敷設在電氣豎井內的電纜梯架或托盤,其固定支架不應安裝在固定電纜的橫擔上,且每隔3層~5層應設置承重支架。
5 對於敷設在室外的梯架、托盤和槽盒,當進入室內或配電箱(櫃)時應有防雨水措施,槽盒底部應有洩水孔。
6 承力建築鋼結構構件上不得熔焊支架,且不得熱加工開孔。
7 水平安裝的支架間距宜為1.5m~3.0m,垂直安裝的支架間距不應大於2m。
8 採用金屬吊架固定時,圓鋼直徑不得小於8mm,並應有防晃支架,在分支處或端部0.3m~0.5m處應有固定支架。
檢查數量:第1款~第5款全數檢查,其餘按每個檢驗批的支架總數抽查10%,且各不得少於1處並應覆蓋支架的安裝形式。
檢查方法:觀察檢查並用尺量和卡尺檢查。
11.2.4 支吊架設置應符合設計或產品技術文件要求,支吊架安裝應牢固、無明顯扭曲;與預埋件焊接固定時,焊縫應飽滿;膨脹螺栓固定時,螺栓應選用適配、防松零件齊全、連接緊固。
檢查數量:按每個檢驗批的支架總數抽查10%,且各不得少於1處,並應覆蓋支架的安裝形式。
檢查方法:觀察檢查。
11.2.5 金屬支架應進行防腐,位於室外及潮溼場所的應按設計要求做處理。
檢查數量:按每個檢驗批的金屬支架總數抽查10%,且不得少於1處。
檢查方法:觀察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