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寶安區中學積分入學規定
(一)積分計算方法
學位積分由基礎分和加分項兩部分構成綜合積分。
1. 基礎分
根據申請人戶籍和居住情況,設置8個基礎分值:
(1)寶安戶籍,學區購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擁有學區合法產權的房屋或祖屋,且產權份額51%,下同):得分105分。
(2)寶安有戶籍,在學區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學區租房並備案,下同)或有專用房屋(包括自建房屋、軍產房屋、集資建房、集體宿舍等。下同),且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均無產權房屋(提交入學當年房地產信息登記部門出具的無房證明):得分95分。
(3)寶安有戶籍,學區租房或有專用房,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有產權房(即不能提交入學當年房產信息登記部門出具的無房證明):得分70分。
(4)深圳其他區戶籍,學區購房:100分。
(5)深圳,其他區戶籍,在學區租房或有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均無產權房(提交入學當年房地產信息登記部門出具的無房證明):得分85分。
(6)深圳其他區有戶籍,學區租房或有專用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均有產權房(即不能提交入學當年房地產信息登記部門出具的無房源證明):得分65分。
(7)在沒有深度戶籍的學區買房:75分。
(8)非深戶籍,在學區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得分60分。
2.加分項
(1)深圳戶籍
(1)居住時間加分:根據申請人家庭在學區連續居住的時間(月)加分,每居住滿一個月加0.1分。計算居住時間的起始日期為:提交房產證或產權證的,以證書右側摘要及所附備注時間為準;提交購房合同的,以產權登記部門蓋章日期為準;獎勵積分沒有上限。提交租賃證證明材料的,以租賃證登記備案日期為準,加分不封頂;提交專用房屋證明材料的,以社區或單位及街道相關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顯示的入住日期為準,獎金封頂5分。
計劃生育加分:申請入學的兒童青少年計劃生育信息經衛健部門核實為獨生子女的,加2分,非獨生子女且信息不正確(含未登記信息)的,不加分。
3.戶籍加分: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加0.5分:申請入學的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證;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深圳戶籍,另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證;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都在深圳註冊
(2)非深戶籍
(1)社會保障時間獎金:根據在養老保險中支付的時間,加分分值將為每個完整的月支付0.1分,但不為補充支付加分。
深圳寶安區中學積分入學規定
(一)積分計算方法
學位積分由基礎分和加分項兩部分構成綜合積分。
1. 基礎分
根據申請人戶籍和居住情況,設置8個基礎分值:
(1)寶安戶籍,學區購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擁有學區合法產權的房屋或祖屋,且產權份額51%,下同):得分105分。
(2)寶安有戶籍,在學區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學區租房並備案,下同)或有專用房屋(包括自建房屋、軍產房屋、集資建房、集體宿舍等。下同),且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均無產權房屋(提交入學當年房地產信息登記部門出具的無房證明):得分95分。
(3)寶安有戶籍,學區租房或有專用房,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有產權房(即不能提交入學當年房產信息登記部門出具的無房證明):得分70分。
(4)深圳其他區戶籍,學區購房:100分。
(5)深圳,其他區戶籍,在學區租房或有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均無產權房(提交入學當年房地產信息登記部門出具的無房證明):得分85分。
(6)深圳其他區有戶籍,學區租房或有專用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均有產權房(即不能提交入學當年房地產信息登記部門出具的無房源證明):得分65分。
(7)在沒有深度戶籍的學區買房:75分。
(8)非深戶籍,在學區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得分60分。
2.加分項
(1)深圳戶籍
(1)居住時間加分:根據申請人家庭在學區連續居住的時間(月)加分,每居住滿一個月加0.1分。計算居住時間的起始日期為:提交房產證或產權證的,以證書右側摘要及所附備注時間為準;提交購房合同的,以產權登記部門蓋章日期為準;獎勵積分沒有上限。提交租賃證證明材料的,以租賃證登記備案日期為準,加分不封頂;提交專用房屋證明材料的,以社區或單位及街道相關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顯示的入住日期為準,獎金封頂5分。
計劃生育加分:申請入學的兒童青少年計劃生育信息經衛健部門核實為獨生子女的,加2分,非獨生子女且信息不正確(含未登記信息)的,不加分。
3.戶籍加分: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加0.5分:申請入學的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證;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深圳戶籍,另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證;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都在深圳註冊
(2)非深戶籍
(1)社會保障時間獎金:根據在養老保險中支付的時間,加分分值將為每個完整的月支付0.1分,但不為補充支付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