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汙染控制規範》GB50325-2010標準中,分為Ⅰ類和Ⅱ類民用建築工程;Ⅰ類民用建築工程:住宅、醫院、幼兒園、老年建築、學校教室等民用建築工程;Ⅱ類民用建築工程:辦公樓、商店、文化娛樂場所、書店、圖書館、展覽室、體育館、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廳、理髮店等民用建築工程;
2、Ⅰ類民用建築工程的甲醛的標準限值是 ≤0.08mg/m33、Ⅱ類民用建築工程的甲醛的標準限值是 ≤0.1mg/ m3民用建築是指非生產性的居住建築和公共建築,是由若干個大小不等的室內空間組合而成的;而其空間的形成,則又需要各種各樣實體來組合,而這些實體稱為建築構配件。一般民用建築由基礎、牆或柱、樓底層、樓梯、屋頂、門窗等構配件組成,如住宅、寫字樓、幼兒園、學校、食堂、影劇院、醫院、旅館、展覽館、商店和體育場館等。建築物的耐火等級是根據建築物主要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確定的,共分為四級,一級最高,四級最低。
1、燃燒性能:指建築構件在明火或高溫作用下是否燃燒,以及燃燒的難易程度。建築構件按燃燒性能分為非燃燒體、難燃燒體和燃燒體。
2、耐火極限:對任一建築構件按時間—溫度標準曲線進行耐火試驗,從構件受到火的作用時起,到構建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壞,或失去隔火作用時為止的這段時間,就是該構件的耐火極限,用小時(h)表示。
擴展資料:對於民用建築工程在進行施工的過程中,為了能夠預防和控制民用建築工程的室內環境,從保護民眾的身體健康或是維護公共利益的角度出發,必須要對民用建築工程加強管理,必須要從技術達標,經濟合理為基礎,從而確保安全適用的原則,製定相應的規範來進行強化落實。對於民用建築來說,由於在施工或是裝修的過程中,由於汙染物較不容易被看到,所以,其主要的汙染物有放射性汙染物氡,化學的汙染物有甲醛、氨、苯、以及相應的具有一定揮發性的有機物。按耐火強度分:建築物的耐火等級是根據建築物主要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確定的,共分為四級,一級最高,四級最低。
①燃燒性能:指建築構件在明火或高溫作用下是否燃燒,以及燃燒的難易程度。建築構件按燃燒性能分為非燃燒體、難燃燒體和燃燒體。
②耐火極限:對任一建築構件按時間—溫度標準曲線進行耐火試驗,從構件受到火的作用時起,到構建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壞,或失去隔火作用時為止的這段時間,就是該構件的耐火極限,用小時(h)表示。
Ⅰ類民用建築工程:住宅、醫院、幼兒園、老年建築、學校教室等民用建築工程;Ⅰ類民用建築工程的甲醛的標準限值是 ≤0.08mg/m3。
1、《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汙染控制規範》GB50325-2010標準中,分為Ⅰ類和Ⅱ類民用建築工程;Ⅰ類民用建築工程:住宅、醫院、幼兒園、老年建築、學校教室等民用建築工程;Ⅱ類民用建築工程:辦公樓、商店、文化娛樂場所、書店、圖書館、展覽室、體育館、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廳、理髮店等民用建築工程;
2、Ⅰ類民用建築工程的甲醛的標準限值是 ≤0.08mg/m33、Ⅱ類民用建築工程的甲醛的標準限值是 ≤0.1mg/ m3民用建築是指非生產性的居住建築和公共建築,是由若干個大小不等的室內空間組合而成的;而其空間的形成,則又需要各種各樣實體來組合,而這些實體稱為建築構配件。一般民用建築由基礎、牆或柱、樓底層、樓梯、屋頂、門窗等構配件組成,如住宅、寫字樓、幼兒園、學校、食堂、影劇院、醫院、旅館、展覽館、商店和體育場館等。建築物的耐火等級是根據建築物主要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確定的,共分為四級,一級最高,四級最低。
1、燃燒性能:指建築構件在明火或高溫作用下是否燃燒,以及燃燒的難易程度。建築構件按燃燒性能分為非燃燒體、難燃燒體和燃燒體。
2、耐火極限:對任一建築構件按時間—溫度標準曲線進行耐火試驗,從構件受到火的作用時起,到構建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壞,或失去隔火作用時為止的這段時間,就是該構件的耐火極限,用小時(h)表示。
擴展資料:對於民用建築工程在進行施工的過程中,為了能夠預防和控制民用建築工程的室內環境,從保護民眾的身體健康或是維護公共利益的角度出發,必須要對民用建築工程加強管理,必須要從技術達標,經濟合理為基礎,從而確保安全適用的原則,製定相應的規範來進行強化落實。對於民用建築來說,由於在施工或是裝修的過程中,由於汙染物較不容易被看到,所以,其主要的汙染物有放射性汙染物氡,化學的汙染物有甲醛、氨、苯、以及相應的具有一定揮發性的有機物。按耐火強度分:建築物的耐火等級是根據建築物主要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確定的,共分為四級,一級最高,四級最低。
①燃燒性能:指建築構件在明火或高溫作用下是否燃燒,以及燃燒的難易程度。建築構件按燃燒性能分為非燃燒體、難燃燒體和燃燒體。
②耐火極限:對任一建築構件按時間—溫度標準曲線進行耐火試驗,從構件受到火的作用時起,到構建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壞,或失去隔火作用時為止的這段時間,就是該構件的耐火極限,用小時(h)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