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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樹65626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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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Hello88SYC
徵地補償樹苗賠償標準平均每畝補償0.64萬元。農村林地徵地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製定,大體按照1—3年、4—13年、14—20年、21年以上等年份進行階梯性分段補償。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製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在徵用前土地上長有的青苗,因徵地施工被毀掉的,應由用地單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產量、產值計算,給予補償。具體補償標準,應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而定。對於剛剛播種的農作物,按其一季產值的1/3補償工本費,對於成長期的農作物,最高按一季產值補償;對於糧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夠得到收獲的,不予補償,不能收獲的按一季補償;對於多年生長的經濟林木,要盡量移植,由用地單位支付移植費,如必須砍伐的,由用地單位按實際價值補償,對於成材林木,由林權所有者自行砍伐,用地單位只付伐工工時費,不予補償
答案是:(一)林地補償費:按實際徵用、占用的林地面積計算。喬木林地一般按當地中等耕地單位面積平均年產值(下同)的2-3倍補償,如屬防護林地、特種用途林地應按3-5倍補償,珍貴樹種林地、經濟林地按五至六倍補償。疏林地按喬木林地的50-70%補償;灌木林地按喬木林地的40-60%補償;採伐跡地、火燒跡地,按喬木林地的30-50%補償;苗圃地按喬木林地的5-6倍補償;未成林造林地按當年同等立地條件造林投資的2-3倍補償。
(二)林木補償費:人工闊葉幼齡林(10年以下)按實際造林投資3-4倍補償;中齡林(10-20年)按達到主伐期出材量實際價值(出材量和平均售價)補償100-150%;成熟林按出材量實際價值補償50-100%。天然林按人工林的80-90%計算補償,針葉樹按闊葉樹的1-2倍補償。固定苗圃地苗木按當年苗木價值的1-2倍補償。未達到盛產期的經濟林木按實際投資的3-5倍補償;有收益的經濟林木按前3年平均產值3-4倍補償。對發揮防護效益的灌木林參照人工幼林標準補償。
(三)森林植被恢復費:除採伐跡地、火燒跡地外,按被徵用、占用林地整地、造林、培育(包括森林防火、病蟲害防治、林地墾複、林木撫育等)全過程的重置價格繳納。
(四)安置補助費:根據徵用、占用林地範圍內需要安置的人口數,對每個需要安置的人口按照當地中等耕地單位面積平均年產值的2-4倍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