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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用戶3161810503476078

    一、種類不同

    1、第二類易製毒化學品: 苯乙酸 2916340010、醋酸酐(乙酸酐) 2915240000、三氯甲烷、乙醚、哌啶。

    2、第三類易製毒化學品:甲苯、丙酮、甲基乙基酮、高錳酸鉀、硫酸、鹽酸。

    二、應用範圍不同

    1、第二類易製毒化學品:本身有毒性或者主要是在實驗室使用。

    2、第三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和日常都會使用。

  • 2 # 笑忘書xf

    1. 成分複雜,具有毒性:易製毒化學品的成分通常很複雜,所以製造及使用過程中易引起中毒或其他健康危害。

    2. 儲存及運輸要求高:易製毒化學品屬於危險品,儲存及運輸要求嚴格,需要特定設備和場所來儲存及運輸,以保證安全。

    3. 製造工藝含有技術門檻:易製毒化學品需要一定的化學知識和技術,所以製造工藝門檻較高,製造者需要一定的技術支持。

    4. 用途繁多,易被濫用:易製毒化學品有很多用途,但由於其毒性較大,不法分子往往會將其使用於非法製毒等活動中,導致其濫用。

    5. 易獲取且成本低廉:易製毒化學品通常很容易獲取,成本較低,這也是其被不法分子大量濫用的一個原因。

  • 3 # 利欽6I3i

    (1)合法性。易製毒化學品首先是化工產品,是工農業生產、醫藥和科研的常用原料或日常生活的化工用品,不

    同於冰毒、海洛因等典型毒品,其“身份”首先是合法的,具有對人們生產生活的有益性。

    (2)可製毒性。易製毒化學品的另一特徵是這些產品的理化性質具備製造毒品的特性,他們在製毒過程中或者作

    為前體原料,或者作為配劑發揮作用,沒有這些化學品也就不可能製造出毒品,這也是易製毒化學品不同於普通

    化工產品的根本之處。

    (3)管制性。易製毒化學品的管制性具有兩層含義:一是易製毒化學品的應當被管制性;二是易製毒化學品的明

    文規定管制性。其中,易製毒化學品的可製毒性決定了其應當被管制的性質,也就是說,易製毒化學品因其本身

    特性決定了其不能如普通商品一樣完全自由生產和貿易,而必須進行相應的管理和約束。同時,易製毒化學品的管

    制性也表現為該類化學品是國家明文規定管制的物品,沒有立法明確予以管制的,即使其可製毒,如甲胺、GHL、

    氯化亞碸、麻黃素複方製劑等,也只能稱作替代化學品,而非易製毒化學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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