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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會笑小天才

    一、工作性質不同

    代建項目管理的工作性質為工程項目管理,所提供的這類服務屬於工程顧問,其管理類型屬業主方的項目管理,須對承包方工作實施監督管理。項目總承包管理的工作性質為工程承包,其對承包的階段任務進行管理,管理類型屬總承包方的項目管理,其工作必須服從業主方的監督管理。

    二、制度上的方式上不同

    代建項目管理是一種制度,工程總承包是一 種承建方式。兩者不能混為一談。代建項目管理的核心是代建單位按照合同約定代行項目建設的主體職責,即作為項目法人。項目總承包管理是對工程的整體承包的管理,總承包企業不具備項目法人地位。

    三、身份不同

    代建項目管理參照了國際上業生方項目管理的先進方式,即代建單位受業生委託承擔業主方的項目管理任務,代建單位的性質屬項目管理(諮詢)企業的性質,是通常所稱的“代甲方”。

    項目總承包管理是國際通行的建設項目,即工程總承包商從業主處承包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試運行等綜合性任務,工程總承包單位性質是承包商,就是通常所稱的乙方。

    四、要求和風險不同

    代建項目管理對代建單位的資金要求較低,但技術和管理要求與總承包相比更偏重,建設過程的資金運用對業主全部透明。代建單位收取的只是代理費、諮詢費、從節約的投資中提成,只承擔相應的管理、諮詢風險,不承擔具體的工程風險。項目總承包管理要求總承包單位資金力量雄厚,技術和協調能力強,工程建設實施對業主的透明度較小。工程總承包單位收取的是工程款,其經濟上承擔工程的收益和風險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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