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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沒有認定為失地農民,什麼都不能享受合理嗎?因城市建設需要,農村集體土地被政府一次性徵用後,男性青年農民娶的媳婦、生的小孩都被村委會、辦事處界定為非失地農民,不享受村裡的一切待遇,一沒有土地徵用補償款,二沒有農民安置房,三失地農民農村合作醫療費政府交,非失地農民農村合作醫療費自己交,四失地農民有病住院,醫療費除農村合作醫療報銷外,辦事處保障所還可以報銷第二次,沒有認定為失地農民,什麼都不能享受,這樣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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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大江說實話

    我這裡是安徽的一個小縣城,說說我這裡的失地農民的情況。

    失地農民判定標準因政府建設需要引起的徵地拆遷,村民組因徵地或者徵地拆遷後人均耕地低於0.3畝就可以定義為失地農民,村委會會統一登記16週歲以上的資訊並上報給上級政府,失地農民享受失地農民保險,每人每月200元(男60週歲,女55週歲就可領取失地農村保險)。對於未滿16週歲或者未出生的農民待後期補登記。這個說法有點牽強,誰知道幾十年後是什麼政策呢?也許這個政策都取消了呢?

    有人會產生疑問,我們村民組沒徵地拆遷但是人均耕地也少於0.3畝能享受失地農村保險麼?答案是否定的!必須是因為徵地或者徵地拆遷引起的人均耕地減少,哪怕你們村民組被徵地一畝耕地帶來人均耕地少於0.3畝就可以被判定為失地農民。

    但是凡事享受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人是不能享受失地農民保險,如果你故意隱瞞就是偷保行為,也是違法的。

    上面是我們當地的政策,大家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去相關部門諮詢吧!

  • 2 # 農人阿洪

    再次、失地農民不光享受徵地補償還享受失去土地的社會保險補貼。

    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其實在中國很多農村地區已經試點了幾年,2019年正式將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寫入《土地管理法》,從2020年起,國家徵收農民承包地的,農民除了依法享受徵地補償外,還要增加一項就是失地農民的社會養老保險,旨在確保農民土地被徵收後,老來應當擁有的生活保障,即養老保險。失地農民參加養老保險,一般來說費用都是從徵地補償款中扣繳,但繳費標準會有一定補助。我岳母也是失地農民,繳費39800元,辦理退休的時候社保返還13000元,實際自己只繳26800元,退休待遇每月1000多點,基本上達到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最低待遇標準,比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待遇要高,還是比較划算的。

    總之,失地農民判定的標準是政府徵收自己的承包地,政府徵收集體土地不能將個人認定為失地農民。關注黃粑兄弟,瞭解更多三農趣事。

  • 3 # zyl108517771

    失地農民與農村村民小組(生產隊)的在隊農業戶籍,人均不足0,3畝只是一個符合該生產隊!(村民小組〉具備滅隊條件要素!而非勿是失地農民成立!

    失地農民產生!必須要經過村,鄉鎮人民鎮府的核準報土地管理部門報縣級人民政府及部門稽核滅隊!

    然後在由村經社員大會逐人通過!上垟公交示若干日期後!沒有任何異議!才由報送地方政府部門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國土管理局,公安,民政等行政部門!備案!

    戶籍轉變為國家城市人口居民!此時才會是失地農民身份成立!

    稱為,徵地被徵地失地農民!

  • 4 # 愛說的大叔字字暖人心

    失地農民這種現象是國家在城鎮化程序中產生出來的新群體。準確的說指一個國家在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過程中,因城市化和工業化用地而產生的失去土地的農民。他們目前面臨的有三種現狀:

    一、耕地被徵用後,就失去了最穩定最基本的生活來源。土地在時,農民種田雖然收益不太好,但這部分收入是穩定的,為農民提供了最低生活保障。土地流失後,農民失去最穩定的經濟來源,給生活帶來較大的衝擊,特別是對那些以種養為主、年齡又偏大的又沒一定技能的農民,影響是最大的。

    二、原來徵地補償款較低,失地農民生活無保障,靠以前補償的那點錢是解決不了根本問題的。

    三、再就業困難,失地農民一般都文化素質和技能都低,帶來就業難度大問題。解決失地農民問題,就是徵地賠償費偏低,對失地農民安置方式過於簡單,農民再就業困難,生活成本提高,農民生活水平下降,養老、子女教育等問題沒有得到解決。

    解決這些問題,要制定合理的賠償費標準,對失地農民進行教育培訓,提高其自身素質,擴大就業面,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等等。

  • 5 # 村姑說村事

    失地農民判定的標準是什麼?

    看了題主的描述,是義憤填膺啊!自己的老婆孩子沒有認定為失地農民,就不能享受失地農民的相關待遇!這確實是一件非常鬧心的事兒,而且是在城郊農村被徵地後常見的事。

    嚴格意義上說,失地農民是指農民的土地被徵收後,農業戶口的家庭人均耕地面積少於0.3畝的統稱為失地農民。

    這些年來,失地農民作為令人同情的一個新的弱勢群體備受社會各界的關注。也出臺了許多扶持和保障失地農民權益的政策,諸如村集體代交醫保費用,財政代交養老費用,還有像題主描述的失地農民保障房,村集體土地徵用款等等。

    這麼多的優惠政策,就給村集體帶來了一個新的任務,那就是界定失地農民?!出嫁女算不算,入贅男算不算,在校大學生算不算,還有題主提到的新生兒算不算,新娶的媳婦算不算,還有其他新遷入的人口算不算?

    如果什麼都算,那有些原始老人口就不幹了!說二地土地延包的時候,這些人戶口都不在本村,他們本來就沒有分到地,怎麼能算是失地了呢?!

    根據概念分析,失地農民確實是指原來有地,後來又被徵走了,徵得只剩下人均不到0.3畝,或者純粹沒有一點兒土地了!

    所以有的村集體就進行村民自治,採取村民代表會議的方式,來確定村子裡面哪些人口才是真正的失地農民?這項工作類似於一些地方開展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中進行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的確認,不但看你的戶口在不在這個村,還要看你是不是在這個村實際生活居住,還要看你是不是在別的村有地,還有......

    總之,是以村民代表會議的方式將失地農民的界限確定下來!

    我們這裡有個村剛剛進行了城中村改造,村集體修了一批安置房,村代表會議確定有60歲以上的人口的家庭優先保障入住,其他人口就要等一等了。

    所以這些,都是僧多粥少的緣故,這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不得已的辦法!

    所以想對題主說的是,如果這個村子裡面一杆尺子量到底,所有一定年份以後的新媳婦和新生兒都不算失地農民的話,這就算不上不公平。如果只針對你一家,那肯定就是不公平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如今社會,攢錢、省吃儉用是大多人的生存之道”對此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