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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陌上花開7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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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潘文慧635
這個肯定是違法的。物業利用職務之便像居民非法集錢,如果不預交一年的物業費就不出租車位,這是一種嚴重的違規違法現象。物業費作為每一位業主都需要交的錢只需要按時正常交上就行,租車位和交物業費是兩個不同的事情,你可以去相關部門去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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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用戶89340279小時候
一、物業費預交一年合理嗎
物業費預交一年是不合理的,正確的是要按月交,但是現在很多物業公司為了方便一些都會預收三個月的物業費了。根據《物業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第18條規定:沒有獲得使用人同意,一次性預收物業管理服務費不能超過6個月。 根據國家發布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規定,購房者需要繳納的物業費包含下面的九個部分:
1、在物業公司.上班的工作人員的工資、法律規定能夠領取的福利、社會保險等等。
2、物業的共用設施設備、共用部位的維修錢、日常運行費用等等。
3、物業管理區域內清潔衛生的錢。
4、物業管理區綠色植物養護的錢。
5、物業管理區維護秩序這方面的費用。
6、物業公司服務人員的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公司固定資產折舊的費用。
8、物業共用設施、部位以及公眾責任保險方面的費用。
9、在物業工作人員的諮詢中,獲得所有業主同意的相關費用。
不違法。這個要看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合同約定是什麼。租車位需要預交物業費這是小區管理中的問題,這個問題的調解要看買賣雙方的約定,物業管理公司是有捆綁銷售的嫌疑,但對於他們的內部管理,只要是在物業管理擁有合法停車位的處置權就是不算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