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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80後小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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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巴釐虎10
看了80後小公等人的發言,作為一名曾在省市組織部工作過的幹部,對於省監獄管理局局長和市中院院長誰的晉升空間大這一問題,我覺得有必要予以糾正。一是級別差異。監獄管理局屬於省司法廳二級單位,與戒毒管理局一道,俗稱“一廳兩局”。在三定方案中,局長和政委均為副廳級,但在新公務員法出臺之前,有的省份局長有過高配正廳級的現象。如果這個市中院屬於十個較大的省會城市和五個計劃單列市,那麼所在城市均為副省級,中院院長為正廳級,那麼一般都比監獄管理局局長級別高;如果是普通地級市中院院長,一般為副廳級,與監獄管理局持平。二是實權差異。從直接管理幹部來說,全省各監獄均為正處級單位(個別大監獄為副廳,情況特殊,在此不表),人事權都在監獄管理局黨委(副處級領導幹部局黨委直接定,正處級領導幹部報司法廳黨委過會即可)。全省監獄民警少則三千,多則上萬,一般都是五千以上,各監獄還有自己的企業,而市中院幹警一般在100—300之間。由此可見,監獄管理局所直接管轄的幹警人數和經費額遠高於中院院長,誰的權力大,請自行判斷。三是發展前景。從省委組織部角度來說,監獄管理局局長與市法院院長沒有太大的區別,分別由省直幹部處和市縣幹部處負責對接。局長提拔司法廳廳長的例子屢有發生,市法院院長與省高院副院長互相調配也很正常。注意,80小公等很多人都堅定認為省高院副院長是正廳級設定,這是錯誤的。雖然法檢兩長屬於黨委政府副職同級設定,但在三定方案中,法檢副職都是黨委政府工作部門副職設定,包括所謂黨組副書記、副院長(俗稱常務)均是如此。所以省高院副院長均為副廳級設定,但在實際情況中高配正廳級情況比較常見。新公務員法出臺以後,不會再有新的高配產生,但可以晉升為員額法官中的一級高階法官,但監獄管理局局長也同樣可以晉升為一專,所以沒有太大區別。我是巴釐虎,以上回答僅供參考,如有異議可以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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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金融商業模式研究所
監獄管理局甚至都不如司法局局長大,而司法局屬於政府機構。中院院長屬於國家機構中的司法機構,與所在市的政府屬於並列關係,只比市長小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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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職場問答達人
監獄管理局雖然是司法廳下屬二級局,監獄管理局局長崗位是副廳,但是監獄管理局局長不少都是高配正廳級或者使用當做正廳級;市中院院長屬於正八經的副廳級別幹部,而且省監獄管理局局長全省一個,市中院院長全省十幾個,所以誰的權利和上升空間大一目瞭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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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副廳這個級別,再往上走需要的助力及各種條件已不是常人所能想象,因此在這裡討論這個問題其實沒有意義。不過既然問到了,不考慮實際情況,我們也可以從理論上進行一些分析,權當交流,不當之處,歡迎批評指正。
首先解釋一下機構概念。
監獄管理局隸屬司法系統,系省司法廳下屬的二級行政局,主要負責轄區獄政管理工作。監獄管理局實行雙主官制,局長和政委常規設定都是副廳級,其中局長一般是由司法廳黨組成員或副廳長兼任。
地級市中級人民法院是地方行政機關平行的國家權力機關,由人大選舉產生,對人大負責,接受人大監督。我們常說的“一府一委兩院”,其中的兩院中的一院就是法院。法院在業務上實行的是垂直管理,最高院院長是副國級領導,省高院院長為副省級,地市中院院長則是副廳級。
從行政級別看,省監獄管理局局長和市中院院長是平級,兩個崗位起點一樣,分屬不同系統,很難比較出誰上升空間更大。但是考慮到單位平臺和層級,兩個崗位未來的晉升空間還是有區別的。
比如監獄管理局,其上級主管部門是省司法廳,廳長是正廳,副廳長是副廳,最多高配正廳職級,監獄管理局局長作為司法廳二級機構的主官,最高不可能突破正廳級別,大概率會在副廳崗位上幹到退休。而市中院院長則不一樣,在這個崗位上幹得好,很大可能調任省高院提拔擔任副院長,由於省高院院長是副省級,其副院長一般都高配正廳,這意味著市中院院長有很大概率晉升正廳,而且是實職,與監獄管理局最高解決正廳職級有本質區別。更何況,在高院還有進一步晉升的可能,理論上有望提拔副省,個人晉升的“天花板”實際上也比監獄管理局要高出很多。
換言之,理論上市中院院長要比監獄管理局局長有發展優勢。這點是毋庸置疑的。不過現實中還要看個人情況來定,畢竟到了這個級別,隨時有可能調任其他崗位任職,一旦走出本系統,未來就有無限可能,很多事情就不好說以後會怎麼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