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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戰情解碼
火焰噴射器作為一種單兵近距離火攻武器,在消滅防禦工事內的有生力量,殺傷和阻擊步兵方面有著重要的作用。火焰噴射器目前在我軍中依然是重要的單兵武器,我軍目前主要裝備的火焰噴射器有74式和02式火焰噴射器,在巷戰和攻擊坑道與堅固工事的行動中依然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二戰期間,火焰噴射器的作用非常顯著。在太平洋戰場上,美軍手裡的火焰噴射器是美軍對抗日軍的重要裝備。在美軍攻擊日軍修築的坑道、叢林碉堡和堅固工事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而我軍歷史上對於火焰噴射器的發展也是非常重視的。早在1950年代中國就參照蘇聯的LPO-50型火焰噴射器研製了中國第一代中中國產58式輕型火焰噴射器。58式火焰噴射器採用凝固汽油作為燃料,電發火裝置,以火藥燃氣壓力噴出油料後點燃油料形成火柱,以此來殺傷目標。58式火焰噴射器一經推出就成為了我軍的重要單兵武器,並參與了1962年的對印反擊戰,並在拔除印軍碉堡群中發揮了很大作用。不過,58式火焰噴射器在高海拔地區也暴露出重量過大和冷噴半冷噴的問題。
隨後,我軍著手對58式火焰噴射器進行改進,推出了74式火焰噴射器。74式火焰噴射器,由油瓶組、輸油管和噴火槍三部分組成。其採用膠狀油料,用發電機或電池作為電源,採取電發火點火方式,借火藥氣體壓力噴出油料,在噴嘴處點燃油料形成火柱。火柱可沿工事內壁拐彎和飛濺,以消滅死角目標。74式火焰噴射器全重20千克,全長350毫米,配用3個燃料筒,火焰溫度可達800~1100℃,最大射程可達100米,有效射程為50米。相比於58式,74式火焰噴射器的射程更遠,可靠性更強,對敵人心裡的震撼性也更強,在部隊中廣受好評。74式火焰噴射器在1979年及之後的對越自衛反擊作戰中成為參戰的噴火分隊手中最重要的武器之一,先後共消滅約越軍火力點、山洞、坑道、地堡1200多個,為我軍拔出越軍據點和碉堡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雖然74式性能較為出色,但隨著現代戰爭的發展,74式的重量略大機動性不足的特點也逐漸暴露。為此,我軍在74式的基礎上又研發了02式火焰噴射器。02式的基本結構與74式基本一致,但重量更輕。同時,02式還為了改進74式的3個油瓶組在南方深草叢中行進易刮碰的問題。將三個油瓶改為了兩個,並命名為02A式噴火器。在保持02A式噴火器的各項戰技指噴標和結構特點的基礎上,利用鈦合金製造零部件進一步降低重量,研發出了02B式,重量又比02A式噴火器減輕了2公斤。
目前我軍現役主力裝備的火焰噴射器就是02式火焰噴射器,部分74式可能還在服役。而未來我軍在兩棲登陸作戰,邊境衝突和城市巷戰等作戰環境中,火焰噴射器也就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而隨著中國作戰環境的變化,我軍對於新一代火焰噴射器的需求也提昇了提成。伴隨著各種採用新技術、新材料和新工藝的發展,我軍在火焰噴射器的研發上也在朝著輕量化、射程遠和威力大的方向發展,極大提昇我軍的單兵攻堅能力和作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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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兵說
當然有!
在我軍戰史上,火焰噴射器發揮巨大作用。如1962年的對印自衛反擊戰,我軍噴火兵使用的中中國產58式火焰噴射器(仿製前蘇聯的ЛПО-50式輕型噴火器)燒毀了印軍大量的土木工事。1979年對越自衛還擊戰,我軍防化學兵有大量噴火分隊參戰,先後共消滅敵火力點、山洞、坑道、地堡1200多個。對越作戰中,一般在營級以上的進攻戰鬥中,都至少配備一個火箭噴射器班,6名戰士,裝備3具74式火焰噴射器,這種武器全重20公斤,射程45米,使用火藥燃氣做噴火動力,有3個燃料筒,可噴火三次。因為後坐力強大,一般採用臥姿噴射,像《芳華》裡這樣的站姿噴射,是會把自己和身邊的戰友都給燒著了的。
從某種意義上說,火焰噴射器是一種禁用武器,或者說是半禁用武器。因為根據國際法,交戰雙方可以用火焰噴射器攻擊對方軍用設施和人員,可用於進攻碉堡,和破壞建築物,但是禁止用火焰噴射器攻擊對方平民和平民可能出現的地方。很多國家秉著人道主義原則不再裝備火焰噴射器,然而液柱式噴火器目前仍然被一些國家裝備,作為攻堅和近戰武器。隨著我軍裝備的更新換代,從90年代開始,已大量使用FHJ84式單兵火箭,以及改進型的FHJ01式62毫米防化學單兵火箭,作為縱火和發煙設備,取代老式的74式火焰噴射器。
回覆列表
古代戰爭用的火油,前期基本都是動物油脂和植物油脂,後期基本用的都是石油,當時被稱為猛火油。
猛火油,是中國古代戰爭中使用的一種以火為武器的燃燒物,發揮最大的時期是五代以及宋金遼元時期,也正是在這一時期,石油被稱為“猛火油”。史載占城(今越南中南部一古國)曾在這一時期多次朝貢給中國皇帝猛火油。
在這一時期之前,中國戰爭中的火攻,多憑薪柴膏油之類,屬於最初級的縱火手段。而猛火油的威力要大得多,且有水澆火愈熾的特點,更適合於火攻。
中國東漢史學家班固在其《漢書·地理志》中記載到“高奴縣有洧水可燃”。 漢高奴縣在今陝西省延安東北,此處說的大約是水上有外溢石油漂浮。
南朝范曄之《後漢書·郡國志》則記載了古人採集和利用石油的情況:“(延壽)縣南有山,石出泉水,大如,燃之極明,不可食。縣人謂之石漆。”文中所謂“石漆”,當時即指石油。
此外,晉代張華所著之《博物志》和北魏酈道元所著之《水經注》也有類似的記載。
最早提出“石油”一詞的是北宋編著的《太平廣記》,正式命名為“石油”的則是北宋傑出的科學家沈括,他(公元1031-1095)在所著《夢溪筆談》中根據這種油“生於水際,沙石與泉水相雜,惘惘而出”而命名的。由於石油有燃燒“遇水不滅”的性能,因此後來被大量用於軍事方面。
《元和郡縣志》中記載:北周宣政元年,突厥統治者派兵包圍攻打甘肅酒泉,當地軍民用“石脂水”燒毀了敵人的攻城工具,此火“得水愈明,酒泉賴以獲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