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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鴨梨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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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婦產科女司機颯姐
傾家蕩產,應該是不可能的,也不捨的,因為心裡面知道,如果自己沒了,父母也要生活,孩子還得長大,其他人的生活還得繼續,如果因為自己讓他們失去了基礎的生活保障,那麼就算是用來治病了,也是於心不安。
絕症的意思,就是不可能治好的疾病,作為一個醫生,在這方面的認識相對來說也比較多一些。有時候自己在心中也會想,萬一自己或者家人遇到這樣的情況,應該怎麼辦?
如果真的到了最後的地步,那麼還是盡量的減輕痛苦吧,雖然說疾病不可逆轉,但是也一樣希望最後可以不要太難受太痛苦。我之所以支持安樂死立法,就是因為看過了一些因為絕症遭受折磨,活的毫無尊嚴的人們有多麼痛苦。
如果說比較幸運,發現的比較早,生命中還有時間,那麼我不會放棄治療,也許會盡最大努力去治療,爭取讓自己能擁有更久的時間陪伴在家人的身旁,當然,這個治療是在能夠承受的範圍內。
我曾經在另外一個問題下回答過,如果是家人患了絕症,那麼不會不捨得錢,錢沒了,可以再掙,人沒了,永遠不可能再回來。但是事情如果到了自己身上,想法就會不一樣了吧,如果真的不能陪伴,那麼只希望繼續生活的人,能夠生活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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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烏蘇裡168
首先要搞清楚人的生與死的問題,生與死是不由你的意思為轉移的,死是每個人必須面對的,這是一切事物發展消亡的客觀規律,是不可抗拒的,只是死的方式不同罷了。
我從我兩代人的經歷過的絕症的折磨,說說為什麼要放棄治療。
我的父親是七十年代患癌症,當時很年輕四十歲,家裡孩子很小,在農村失去了頂梁柱,這個家庭可想而知。
為了治病欠下外債,家裡幾乎要飯,為了這個家,我考上大學被迫放棄,弟弟考上大學被迫放棄,經歷五年的煎熬,最終傾家蕩產父親還是走了。
給我們留下來的是一屁股外債,影響到我們的前程,影響到我們成家立業,直到父親走了五年後,我們才還清外債。
我下崗二十幾年,為了生存到處打工,供兩個孩子上學,當孩子畢業參加了工作,正當我鬆口氣的時候,不幸的我得了癌症,強烈的求生欲望促使我借錢也要治病,于是開始漫漫求醫路,花光了所有積蓄,並且舉債治病。
癌症治療是漫長的毫無希望的,我做了兩次手術治療費用接近三十萬元,雖然有醫保,當地規定外出治療一律不予報銷,所有治療都是自費。
接下來還要繼續維持治療,面對高額的抗癌藥,我是渴望不可及的,回頭看看家裡的情況,兩個孩子還要工作成家立業,需要錢,所以我放棄了治療,聽天由命吧。
我接觸的幾百名癌症患者,看著他們求生的眼光,那個人願意等死啊,都是被逼無奈的。
有的人住在醫院交不上一萬元的治療費,被迫放棄回家等死;
有的人為活著兒女到處借錢,維持著他可憐金貴的生命,幾天後人去錢空;
有錢有勢的人更不捨得死去,幾萬元一隻的進口藥,打上維持幾天照樣得死。
我看到好多的病友站著進醫院,躺著進了太平間,過度的治療早早的結束了他們的生命。
目前據我研究癌症四十多年來看,沒有一個癌症患者是被醫院治好的,相反假如不經過醫治也許還能多活幾天,經過醫治反而走的更快,當然我說這話醫生是不認同度的,因為妨礙他們的個人利益。
更可恨的是,一個癌症患者到了晚期,醫生不厭其倦的做家屬的工作,要繼續治療,對患者說:“繼續治療也許能有希望治好。”
我到要問問這樣的醫生,你的醫德何在?患者已經到了晚期,你還要榨取他最後的一滴骨髓,你拿著提成心安理得嗎?
好多病友和我溝通如何治療,我毫不客氣的告訴病友,早期你可以治療,中期慎重治療,晚期放棄治療,他們都聽從我的意見,很多自覺的放棄了治療。
終上所述:你看看我們國家公布癌症五年生存率,綜合指標不超過23%,何況五年以後生存有多少,又有誰統計過?
我個人認為,一旦得了絕症,該放棄就一定要放棄,你有權有勢死在醫院是值得的,你沒有錢甚至借錢治病,將來給子女留下債務值得嗎?
說句實話吧,每個人都是自私的,這一點尤其是表現在生命上更是自私的,但是也不能為了自己多活幾天,去連累家人。
我奉勸大家要有兩點清醒的認識:
1.你要是為你自己活著,你就不惜一切代價治療,哪怕拖累兒女,只要你兒女願意。
2.你要是死心塌地為他人著想,就要適可而止,能放棄的儘早放棄,給家人留點餘地吧。
無論是絕症還是其他病種,到了後期就應該放棄,要有自己的主見,不要到了臨死還要為醫院為醫生做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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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拽哥哥
個人觀點,06年五月份我母親感覺咽東西時胸口隅爾有不暢感,就去市醫院做了個胃鏡!檢查結果是癌中期,醫院讓馬上住院做手術,當年我年少無知,一切聽從醫生,當即辦理住院手續,一通檢查,各種化驗之後,醫生給出手術時間,趕緊陪著笑臉,小心翼翼各種紅包的送,護士長,主治醫師,主任,手術師,麻醉師挨個送,為的是能讓親人手術做的好點,少點疼痛!術後聽從醫生建議,啥藥好用啥藥,啥藥貴用啥藥,總之醫生讓怎麼就怎麼,一切聽醫生的話,目的只有一個,讓親人早點康復,但事與願違,幾十萬花銷後,我母親輕鬆一口氣上十樓的體質,術後迅速瘦到只有幾十斤,病情愈發嚴重。吞食更加難以下咽!堅持了三年左右,在病魔與疼痛的折磨下,母親還是走了!到現在我還一直在深深的自責,當年不做那場手術,我母親最壞的結果也不過如此吧,我不是心疼錢,是心疼母親一輩子不容易,好不容易過上好日子了,卻遭受了那麼一場大災大難!手術刀口是從胸部開始,一直開到後背,打開整個胸腔!如果時光可以倒流,我寧願用那幾十萬代母親環遊!好吃好喝的讓母親去享受最後的時光,也不去花一分在醫院為母親博壽!
這只是我個人的觀點,不是不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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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用戶7997508330096
1、醫院成立醫療廢物管理小組和兼職管理人員。
2、醫院感染管理小組對全院醫療廢物處置的環節進行監督和指導,醫務科護理部等職能部門和臨床科室負責人積極配合,做好各自管理範圍和環節的醫療廢物處理工作。
3、嚴格按照“誰使用、誰主管、誰汙染、誰負責”的原則,各醫療廢物產生點必須設兼職管理員進行管理,在醫療廢物產生源頭做好分類工作,嚴禁將生活垃圾和醫療垃圾混裝。
4、各科室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暫時儲存、運送與處理符合管理規範。
5、相關職能部門指定專職回收人員按要求做好全院醫療廢物的收集、運輸和臨時存放工作。禁止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轉讓、買賣醫療廢物。
6、醫院對專職回收人員進行醫療廢物處置和防護知識培訓,對各醫療廢物產生點的分類收集情況進行檢查、統計,將醫療廢物的分類、收集、運輸、存放等各項工作的職責細化並落實到人。
7、醫療廢物專職回收人員工作時,必須佩戴必要的防護用品,按有關要求採取防護措施,佩戴工作牌。
8、專職回收人員每日收集醫療廢物1~2次,在廢物產生點必須做好雙方交接登記手續,在廢物袋上掛應的標識牌。
9、密閉式(容器、塑料袋均應封口)運送醫療廢物,嚴禁超載運輸,防止有害物質洩漏或掉落造成危害。
10、禁止在非收集、非臨時存放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在處理醫療廢物過程中,不能將醫療廢物和非醫療廢物混合,如有混合,整個混合物按醫療廢物處理。
11、醫院設置西南一排四房為醫療廢物固定臨時存放點,配備暫時存放設施,設備,存放容器必須加蓋,不得露天存放,存放點必須加鎖,設專人管理。醫療廢物暫時存放不得超過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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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症就是不治之症,通俗的說就是沒得醫了。如果一個人得了這種病咋辦,具體要看幾方面:首先家裡的經濟條件,富豪級別不用多說,醫,反正不缺錢;不過國內大部分家庭都是普通家庭,十多萬醫療費用,擠擠或找人借點,問題不是太大,傷人不重;醫療費用去到大幾十萬以上的可以放棄,做最保守治療,只要不讓病者太過受苦受疼就可以了,至於時間,就讓老天去決定吧。在當今社會,特別是農村,經濟條件差的,有人得了絕症,很多人也看的開了,知道沒得醫了,家裡經濟也不許可過度治療,也就放棄了,過一天就賺一天了,該吃吃,該喝喝,該玩玩,心態要放好。。。就怕那些不講理的,傾家蕩產,借大筆錢也要治療,最終就是人沒了,給家庭給後人帶去一大筆債務,讓整個家庭陷入長期窮困,而貧窮就是家庭不和的主要因素,後果不用想也就知道。別說什麼合作醫療這些,在這種病面前也是浮雲。最好就是,如果得了絕症,看開點,用治療的錢適當的去吃喝玩樂,多做些有益的事情。。。我是合法安樂死的堅定支持者。。。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