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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hen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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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溫樹哥印記
一說律師忽悠,看看多少忽悠過或正準備忽悠的律師都手持板磚準備往上撲呢! 有幾個律師能客觀的告訴你律師行業到底有沒有忽悠的存在? 真是在捍衛共同的利益上脣亡齒寒呢!
律師當然會告訴你法律是個一般人都不懂的問題,深奧極了。並會告訴你寫一份再審申請高深莫測,沒有20年法力無邊的法律功力,那想寫好一份再審申請連門都沒有。既然寫一份再審申請那麼難,難於上青天,寫一份再審申請幾乎拼了律師半條命,接下來就可以談錢不傷感情,至於多錢,看人家都拼命了錢能少嗎?你好意思嗎? 所以說一個好的律師不但本身專業水平要過硬,心理學和算卦也得會一點!而且一旦律師行業出現了大忽悠,這裡同行不是冤家,因為有共同的利益,有點像傳武大師,都在吃傳武的飯,那明知大師是騙人的也要維護,不能讓傳武的招牌倒了啊,倒了所有的傳武人都不好過,從一眾答題的律師總體來看律師行業也是如此。 曾經不是有一個涉嫌為黑社會套路貸做法律顧問的女律師,並不僅僅是顧問,還有參與,但不是有律師協會出面所謂的“交涉”嘛! 為什麼呢?因為類似問題肯定不是個案,一但那位女律師最終被認定有罪,多少有類似問題的律師都要瑟瑟發抖了!並關係到未來的利益。這其實和王芳以及柯雲路這樣的作家被同行支援是一樣的,因為支援同行就是支援自己,那怕同行身上問題在大都會支援,這是共同的利益決定的!類似的種種同行之間的相互護短在各行各業都存在,只是人們更希望在教師、醫生、律師等行業不要出現這樣的問題,因為這些行業有天然的光環,人們更希望在這些行業看到社會的良心,而不是唯利是圖。
一般而言被律師忽悠基本都白忽悠了,再低水平的律師自保的法律意識還是有的(其實這種自保也不需要多少法律知識,百度一下都知道違法與否)!一個律師忽悠你幾萬塊錢還能讓你告了?那是笑話。一份再審申請書3萬有什麼騙不騙的,要個8萬都沒問題,這就像一瓶可樂酒店賣60塊錢一樣,人家明碼標價了,你買了那是你的事,就算知道商店才賣3塊錢,但人家並不違法! 除了認了你還能怎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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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青島使用者破刀
月有陰晴圓缺,人分三六九等,不管從事什麼行業什麼工作,只要是人就存在好人壞人。我本人就是學法律的,這個事我覺得要分開看。
首先不能聽你一面之詞,因為我從你這麼說也不瞭解到底這個律師給你做了什麼工作,有多少工作量。建議你可以先找其他的律師再諮詢一下,瞭解瞭解這個律師所做的工作是否符合程式,收費是否合理。畢竟看你的問題應該對訴訟程式還不太瞭解。
不過一般情況下,律師能為你提起再審申請肯定需要重新瞭解案情,重新整理證據,還有研究分析一審的判決,這種情況下,一般還是會給你完成開庭的,因為這個律師寫的案情分析觀點未必別的律師也不一定願意用。所以這個律師不開庭是不是當事人討價還價過程中自己要求的呢?還需要進一步瞭解。
所以你要先了解情況,把事實搞清楚,律師付出了多少工作量,是什麼原因不參與庭審辯護。都弄明白你才能判斷這個律師是否盡職盡責了。如果確定了是這個律師存在非職業道德的行為,你可以通過律協協調解決這個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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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快樂羊羊羊
1、首先看合同約定的代理內容,如果明確是代書再審申請書,那麼不存在被忽悠問題,最多是收費是否多了的問題。
2、其次看合同是否約定了代理人蔘加再審出庭。因為,申請再審的工作可能很多內容,比如收集新的證據,書寫再審申請書,遞交申請書到某法院立案,參加該法院的調查會或聽證會,收取該法院的裁定書(裁定進行再審或者駁回再審申請),如果裁定再審則還有參加再審訴訟活動。所以說申請再審的週期可能很長,甚至根本走不到再審開庭那一步。
3、還要看受理再審申請書法院承辦人的工作習慣。有的法官會召開聽證會,有的法官認為案件簡單,只是打個電話問問代理人某個問題,不開聽證會就把申請駁回了!這種情況下,當事人就會認為律師沒有出庭。其實,是無庭可出!
4、當事人不熟悉申請再審程式,可能簽訂合同時沒有細分程式步驟,籠統寫作代理申請再審,最後覺得吃虧了。這種情況律師是有責任的!我代理此類案件時,一般是分解為代書、申請再審、再審三部分,分別酌情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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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Ameily58579281
打個最簡單的比方,當你生病並且自己處理不好時要去醫院,如果你的病比較嚴重,那是不是得花費相應的錢去看病治療,最後療效怎麼樣也不是醫生說了算。同理,當事人遇到自己處理不了的事情找到律師,他的收費是根據你這個案件的難易程度以及涉及到的金額(不排除律師其他個人因素),當你的案件走到再審都沒解決掉問題說明這不是個簡單的案件,你的要求也不是個簡單的要求,也就相當於生了重病,律師開出與案件匹配的價格也是正當的。另外,律師收費一般都明確告知,是否決定委託還是在當事人自己,所以不管是三千也好三萬也罷哪怕是三十萬,只要律師不是故意欺騙,都應當得到尊重,畢竟這是用知識換來的,畢竟唸書的時候應該都被教導過知識無價。關於不出庭這個問題,再審不是你想出庭就有得出的,首先得看你的再審符不符合條件,確定是否受理,就算是受理了各地法院的做法還不太一樣。如果真的是以不實的言論欺騙老人才獲得委託,建議向律所當地律協和司法局投訴、舉報。(個人觀點,僅供參考,歡迎探討,不喜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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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yossen
所有為上述答應寫個再審申請洗白的律師,過來辯一辯。
1沒人否認再審的嚴肅性以及程式複雜性。
2所有洗白的律師,你們包括我都不清楚申請再審的是什麼案件,如果是民事案件標的幾何?如果是刑事案件,案件是否複雜?如果是行政案件,案件是否有申請再審的必要?
3律師收費都是有規定標準的,如果是個爭議標的額在10萬塊的民事案件,你憑什麼收3萬?當然也有可能是爭議標的額1億的智慧財產權案件。
綜上所述,洗白的律師們,你們連基本案情都不瞭解的情況下,憑什麼在這裡洗白?叫苦?
都是做這一行的,誰還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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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愚木草堂01
確切地說,律師並不保證你繳費就能讓你勝訴,但律師可以在案件過程中為當事人提供相關法律的解釋和說明,做到維護當事人的最大利益。
但,社會上確實有一大批執業人員,有的甚至沒有律師執業資格,由於業務能力差,案源少,靠著忽悠,使得他們在案件訴訟過程中起的作用就是掮客,嚴重敗壞了律師行業的名聲;曾經有過這樣的說法:這個社會上有三個行業不如失足婦女的職業道德,第一就是律師,第二是保險,第三是通訊。。。失足婦女是先服務,客戶服務滿意後再付錢,而這三個行業則是先付錢卻不保證客戶滿意。。。
這世界上沒有免費的午餐,律師這個職業同樣沒有免費(必須的法律援助除外)的,只要他們在接受委託之後,按照程式,盡心盡力了(調查,整合證據,撰寫材料,上庭),那就已經是盡到了責任,但他們主宰不了審判的結果,這一點也是每一個聘請律師的人應該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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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差不多先生155296655
再審程式分為再審審查階段和案件審理階段
問題中雙方簽訂的3萬元代理合同可能僅僅是審查階段的,如果法院審查認為無需再審,當然代理就結束了。
律師不是必須品,是奢侈品,請不請要量力而行。律師僅僅是法律服務,不是勝訴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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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任丘霹靂哥
這種事常見,老百姓很彆扭。身為律師,在詳細瞭解案情後,基本上就對訴訟結果有了判斷。更應該向諮詢人交個底,打官司是否有價值,調解和訴訟那個合適,再審有無必要,勝訴的把握有多大,費用多高,程式等等。沒有價值,肯定輸的官司為什麼也要忽悠打,法庭上又故意沉默,難道就為了律師費?良心何在,職業道德何在?遇到這種律師,當事人可以向司法局或律協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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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法鈴鐺
這個問題要看具體情況了,如果只是寫個文書,那確實有點貴了。如果是給啟動再審,那不不能說貴。因為我們國家的案子二審終審,可以申請再審,但是能不能啟動不一定,啟動再審的比例也是很低的。所以如是代理再審申請這一塊,做的工作還是很重要的,因為如果能啟動再審,就算成功一半了。所以,具體是不是騙人,要看代理合同怎麼簽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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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反問一句,大家也思考一下。律師的工作內容究竟是什麼?簡體中文大家都認識,為什麼大家不去自己寫再審申請,你說你不懂法律知識,中國法律都是可以百度查詢的,很方便。網上法律公開課就更多了,只要你認識簡體中文,你就可以學習。那為什麼大家還要請律師?我也是律師,但是大家對律師職業誤會太深了。最誇張的我甚至聽到一位女士說:我要是認識字我也可以做律師,因為我比大多數律師會說話。大多數人出了事情,第一反應找關係,找不到關係再找律師,因為他們覺得律師有關係。這也是為什麼有人說律師工作內容就只是權力的掮客。我對律師的定義是,維護私人合法權益的輔助者(關於法律方面工具人)。作為私人(自然人),很多時候權利受到侵害,遇到糾紛(訴訟業務),甚至要進行一些民事或者行政活動(非訴訟業務)。都需要律師的輔助。當然私人權益被侵害的情況是很多的,比如說:1.政府給你開了一張罰款單,但是你並沒有違法。2.無端被國家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是輕微犯罪按照重罪處理,刑期不適當等等。3.民事糾紛。對於普通絕大多數人遇到這些事情是很被動的,也不知道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律師就是來輔助大家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工具人,我們需要學習大量的法律知識以及積累足夠多的實務經驗。我們的一個材料可以一兩頁,也可以是幾十頁,上百頁,也可以有目錄,章節,有時候真的就像一本書。我們是需要付出智力成果的。當然不排除一些沒有職業道德的律師,其實當大家遇到事情的時候偏偏又喜歡找沒有職業道德的律師。因為他們沒有底線,甚至採取一些非法手段,去幫助當事人。但是這些人又可能因為沒有底線,出賣當事人,拿錢不辦事。但是我所遇到的律師當中大多數還是好的,畢竟你的案子只是律師的工作,但是沒有律師願意因為你的案子丟掉自己的飯碗,除非利益足夠大,但是我相信一般普通人的案子還達不到那個程度。這裡可以教大家一個方法,但凡說自己絕對打贏的律師,肯定是沒有職業道德的,一是不可能絕對能打贏,二是職業道德規範也不允許這麼承諾。